【圆明网】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李新春被跟踪绑架,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被非法庭审,冤判四年,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三年多摧残。
李新春,女,今年五十二岁,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东风煤矿工人。修炼法轮功以前,李新春因多种疾病缠身,整天心情不好,经常和家人打架、争吵,上班也没有好心情。九八年六月的一天,单位的一个同事去单位旁边一家看法轮大法讲法录像,让李新春也去,从此李新春开始看书学法,身体越来越好,各种疾病不翼而飞,跟家人也不打仗了,跟婆婆的恩怨也化解了,大法使李新春的家变得和睦了。
下面是李新春自述其遭受迫害的经历。
跟踪绑架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我下班坐车时被人跟踪,我上车时,发现后边不对劲,好象有一辆车在跟着。当坐到东风矿派出所时,红旗派出所警察,就是我居住地的警察,把车拦住,挟持我下车,把我绑架到红旗派出所。
新兴分局“六一零”、红旗派出所警察等同时绑架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之后,红旗派出所警察还非法抄了我的家。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我被庭审,在没有任何证人、证据的情况下,把我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由看守所郑姓所长、曲姓班长、王大伟把我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在黑女监九监区遭受迫害(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
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九监区,由一个犯人楼道长叫于淑范领到她们屋,开始对我进行迫害,坐小板凳,地方不到五十厘米×五十厘米的地板砖上,不许超过一点儿,出格一点儿,包夹就踢我,当时包夹是李淑梅(伊春林业局会计,挪用公款罪)、卜淑兰、帮教李春娟(邪悟人员)和楼道长于淑范,她们轮番开始诬陷谩骂师父。我被辱骂、强行坐在小板凳上八天八夜,屁股开始腐烂,当时是夏天,就穿一条单裤和内裤,内裤都贴在身上,我原来一百三十多斤,可那时被迫害得身体才九十多斤。
到晚上,七、八个人围攻,她们不让我睡觉,不“转化”就利用犯人骂。她们又一个劲的骂师父、骂大法,我自己心理压力非常大,自己在实在承受不住的情况下,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写了不该写的、做了不该做的事。从那以后,心理压力一直很大,整天不愿意说话,有时就对着外面哭。
九监区的犯人卜淑兰,原来是什么公司的老总,迫害大法弟子最狠,用破抹布堵大法弟子的嘴,写上师父的名字贴在法轮功学员后背或坐在屁股底下,拿牙签扎法轮功学员鼻子,不让睡觉。
然后,卜淑兰用骗的手段把我们骗到车间强行干活,叠纸袋,胶袋子,搓棉签,剪衣服上的线头。从早上六点出工,一直到晚上八点,有时候到十点才收工。有时还缝衣服,往衣服上缝花,挑玉米种子,种子有农药,对人体有很强的伤害力,致使我们的脸、眼睛、手、腿都肿了。
在九监区,看不到大法书,也不和法轮功学员之间接触,整天放诬蔑大法的录像。
在黑女监七监区遭受迫害(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二日至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一日,我到七监区,那里法轮功学员多,还有能看到大法书。
三月份开始,七监区狱警让我们写诬蔑师父的“心得”,当时是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我们五位法轮功学员交了严正声明,当时大队长王晓丽气懵了,在车间回来,就到我们呆的那个屋,把我们一顿骂,又开始不让我们睡觉、码坐,不给开水喝,不许去超市,不许家属接见,不许打电话或写信。帮教郑旭晖(齐齐哈尔社保局长贪污罪)开始找我们谈话,我就是不“转化”,不能一错再错。
就这样,我们开始反迫害,不参加任何劳动,不要任何任务,我们干活是帮助犯人干活,为的是救她们,通过我们的行为来救度她们。后来,也有犯人得法的,有的不敢公开,但是也跟着我们偷偷的看《转法轮》。有时,王晓丽大队长也说:“你们都挺好,就是不理解你们!”
在七监区,多位法轮功学员遭群体迫害
二零一二年六~七月份,在七监区,晚上七点二十分左右报数,报一个蹲一个。我们这个楼道里有十几个法轮功学员,报数时,我们十二名法轮功学员不蹲。我们没犯法,我们也不是犯人,我们十二名法轮功学员不蹲。
后来,副监狱长史耕辉来检查,给大队长王晓丽施加压力,王晓丽就让我们十二名法轮功学员不许睡觉,并且在走廊里罚站到半夜,而且还不断的谩骂、侮辱。
白天八点三十分,还不许给开水,不许去超市,不许家人接见。在“码坐”期间,有一位七十多岁的老法轮功学员李华都休克了。后来一看我们还不蹲,就利用犯人硬往下拉我们,如果我们再不蹲,就不让犯人睡觉,扣分,让犯人对大法弟子产生仇恨,对我们产生误解。
还有一次让我们照相,我们不照,警察让好几个犯人按住法轮功学员硬照,最后上楼,对道的法轮功学员一看我们都不蹲,她们悟到我们是一个整体,后来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学员也不蹲着报数,恶警怕了。后来还把法轮功学员刘艳伟、孙栗、李耀光、李红又送到九监区和十一监区进行迫害,因为九监区和十一监区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地方,也是两个最邪恶的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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