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正法已经走到最后,我们修炼的机缘也快结束了,很多同修在修炼中都有遗憾需要弥补,需要跑步,下面我介绍一下自己对“如何跑步修自己”的体会和认识。
师父说:“我记的我举过一个例子:一炉钢水要是掉進去一个木头渣儿、木屑,瞬间你就看不到它的影儿了。人就象那个木屑,这宇宙大法就象那炉钢水。熔人,要是熔一个人那是太容易了。”[1]我看到师父这段法时,我悟到一个内涵:这么大的法圆满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事。我们修的是宇宙的根本大法,所有生命都是这个法创造的,在这么大的法中修,一定会有能让我们快速提高的路。我们修的是主意识,修炼的快慢、好坏真的是跟我们有关,在如何修自己这个问题上,只要我们能够认真同化法,就一定能功成圆满。
一、诚心诚意的真修
我悟到要想快速提高自己,要在“诚”字上下功夫,诚心诚意的想修好,诚心诚意的努力精進,诚心诚意的希望众生得救。在我的修炼道路上,由于自己心诚,师父常常推着我走,为我提供了很多提高的机会。
我们生生世世吃苦受罪就是为了这个法,今生有幸得法就应该全身心做好三件事,对于我们来说今生只有一个目标“功成圆满,随师回家”。有的同修没有把大法当成生命的全部,只当成了人生的一部分,他们的人生中有多个目标、多个追求,修炼只是其中一个,甚至有人把生活和修炼分开,既想要人的东西,又想要神的东西,这就是心不诚。
修炼需要良好的信息来源或信息交流通道,需要知道正法的進程,需要看同修们的交流文章,遇事需要同同修们交流探讨,需要必要的经济投入。有的同修在购置房产、家具、生活用品时可以大把花钱,当修炼需要购置网络、电脑、学法用的手机、放音机、救人用的打印机等时却舍不得。我们在历史上为了今天得这个法吃了无数的苦,或许不只一次失去过生命,在修炼回家的最后时刻却因小小的利益影响了自己,这也是心不诚的表现。
二、事事对照法,从法上悟
师父说:“大法还造就了时间、空间、众多的生命种类及万事万物,无所不包,无所遗漏。”[2]我悟到:大法是无所不包的,无论我们遇到什么样的事,这个法都能帮助我们解答,都能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去作。人类社会是一个反理的社会,我们生生世世在这里形成了一套人的思维方式,如果用这套思维方式思考修炼中的事情就一定会想错。作为修炼人,我们要放下人的思维方式,对所有问题的思考、解答和处理方案都要从法中找答案,要事事对照法、事事从法上去悟,要尽力抓住一个个细节去修自己。
例如:常人为了孩子的未来幸福,给孩子安排了很多课外的学习科目,定了很多大大小小的规距,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而当我们从法上去悟时就不是这样:人的一生都是安排好的,我们只是符合常人状态去做一个好父亲、好母亲,我们对孩子的过度执着,丝毫也改变不了孩子的命运,对孩子的过度管束还会让我们造下业力。
把住一思一念、一言一行修自己,我们修炼的好坏跟我们同化法的多少有关,师父说:“你的一思一念你都不放松的把自己当作修炼的人,你就在修炼当中了”[3] 。我悟到:要把住一思一念、一言一行去修自己。很多同修只在大事上想到法,几天才会有一次提高机会,如果我们能一思一念、一言一行都对照法,都按照法的要求去作,每天就会有很多次提高机会。
三、事事找自己,遇到矛盾更要找自己
修炼就是去执着心的过程,修炼的快慢跟你的认真程度有关,跟你找执着的速度有关系,师父会用矛盾的方式把我们的执着、情、魔性等人的物质或没有同化法的部分点给我们,我们要尽可能细心去找自己的问题。
我从小到大作事的速度一直比较慢,工作时总是拼命追赶别人才能完成任务。有一天我忽然想到问自己:“我为什么这样慢,身体里什么人的因素让我这样慢?”努力查找自己时,师父让我感受到了那个障碍我作事速度的物质,在一次次排斥中,师父给我拿掉了那个物质。
马路上行走时,常常注意不到红绿灯,妻子责怪我了很多次,我问自己:“我为什么看不到红绿灯?”查找自己时,师父让我看到在大脑的上方和侧面整齐排列着象墙一样的物质,挡着我的感知。这类物质有的是生生世世形成的,有的则是旧势力或另外的神有意设置的。
给亲戚讲真相时总是讲的高,亲戚常常不理解。有一次我问自己:“我为什么讲高,是什么物质让我讲高?”查找自己时,发现了一个自大的执着物质,它让我作事居高临下、不顾及别人。
学法时,看到师父说:“有什么难的?想一想,还是对自己修炼的机缘不够重视,对法不够重视,对自己的生命重视不够。”[4]我发现自己很多不精進的状态就是因为自己重视不够,“重视不够”确实有我心性方面的原因,但是这种不精進的状态是否还有身体的原因?查找自己时,发现在身体里有消极散漫的执著物质,它们左右着自己,让自己不精進。
四、放下过去,到最后越要精進实修
无论我们怎样懊悔,失去的那些时间和机会都回不来了,我们能作的只是让今天和未来不后悔。正法还没结束,助师正法的任务还很繁重,大量众生都渴望着我们去救,大量的机会等着我们去拼去抢。
从今天开始让我们的生命真的为正法而存在吧,在修炼最后的机缘里:让每分每秒都不后悔!
个人所悟,层次有限,不足之处请同修们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新西兰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经文:《论语》
[3] 李洪志师父著作:《瑞士法会讲法》
[4]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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