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8·17”绑架案中11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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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运河区法院将对涉及“沧州八·一七群体绑架案”的法轮功学员李丽、曹延香、赵翔(天津)、刘立新(天津)、康兰英、赵俊如、徐凯、常寿轩、侯东亮、王金婵、唐建英十一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届时,来自北京等地的十五名正义律师将当庭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

在这十一位法轮功学员中,李丽、曹延香、赵翔(天津)、刘立新(天津)、康兰英、赵俊如、徐凯、常寿轩、侯东亮已经被非法关押一年多,青县学员王金婵、沧州市学员唐建英被放回家后,又分别在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被沧州运河分局再次绑架。

沧州“八·一七”群体绑架案简述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沧州市交流修炼法轮大法的心得体会时被警察绑架。

九月二十二日,河北沧州政法委、“六一零”及市局公安操控沧州运河公安分局的唐国利、李毅等人与运河检察院的人员,非法批捕李丽、曹延香、赵翔、刘立新、康兰英、赵俊如等六名女法轮功学员及徐凯、常寿轩、侯东亮三名男法轮功学员。

几名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为了抗议非法关押等迫害,有法轮功学员在那里绝食二十多天,有人遭到野蛮灌食。为了达到灌食目的,看守所人员给绝食学员上背铐。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曾放回家的天津武清法轮功学员刘立新、赵翔两人,在二十二日陪孙满园家人一同去要被非法关押的孙满园的时候,再次遭到绑架,赵翔当时被拉去采血样。当她们二人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期间,不法人员将其双手昼夜背铐,使其无法大小便,同时还给她们灌下不明物,使她们身心均受到巨大的痛苦折磨。

绑架事件发生后,九名遭非法批捕的法轮功学员家属为他们聘请了十二名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们依据《宪法》及相关法律要求撤案,但是沧州市政法委、六一零勾结律师所在地政法委、及司法局找所有律师谈话,并威胁律师们不要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有的被要求写书面材料。

今年九月,沧州“八·一七”案件的几位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都向沧州市公安局邮寄了:要求市局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参与“八·一七”办案人员的警号和办案单位。市局在法定日按时分头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公开范围为由拒绝公开上诉信息。可见他们害怕承担相关责任。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是什么样的人?

1、不争不斗容忍礼让的常寿轩

一九九八年春天,常寿轩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常寿轩按照“真、善、忍”实修自己,身心受益。前几年,常寿轩家翻盖房子,常寿轩的嫂子非要占他家门前那块地,常寿轩也不去争,乐呵呵地说:“要就给你吧。”可是,嫂子还是不依不饶,连门也不让常寿轩按,还弄一堆柴火堵到常寿轩家门口。谁到常寿轩家去或常寿轩自家人进出,都得在那柴火上踩来踩去。就这样,常寿轩也不生气,也不去跟他嫂子争吵。

2、放弃利益之心的李丽

二零一三年,李丽在一家旅店打工,在整理房间的时候,在床上发现一枚硕大的白金戒指,李丽想:这么大一个戒指丢了,失主一定很着急,怎么样还给失主呢?住店的客人已经走了,不知道是谁丢的,所以李丽将戒指交给店主,以便失主寻找。同年,李丽想辞工,她跟老板说:你找人(来接替李丽的工作),找人期间我义务给你干。因为老板找不到新人替代李丽,李丽一直给老板义务工作十来天,一直等到老板找到人。老板要给李丽钱,李丽说:我是缺钱,但是我们提前讲好了是义务的,我就要信守承诺。李丽的勤勉和在利益面前不动心,令雇主、老板对法轮功称赞不已,说:“炼法轮功的人就是好!

3、在大法中身心受益的赵俊如

赵俊如在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以前,家中正陷入绝境,丈夫患上很严重的肝病。“炕上有病人,地上有愁人”,这句话在中国农村的家庭几乎家家适用,一个人得了重病,要不债台高筑、拖垮全家,要不放弃治疗、坐以待毙。而赵俊如家,更是雪上加霜,当赵俊如领着丈夫到石家庄看病时,自己也被查出患上慢性肝病。他们闻之不禁大哭。亲戚给他们送来一本《转法轮》,他们夫妻二人读后如获至宝,明白了人生的意义是修炼“真善忍”,返本归真,从此双双走入法轮大法修炼,很快两人的身体完全康复。修炼后的他们,处处宽容、礼让他人,在家族里、乡邻间有极好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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