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山区矿产局副局长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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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地质矿产局副局长翟玉玺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犯罪集团疯狂打压法轮功后,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绑架三次、非法拘留三次、劳教二年,被撤销职务。妻子张宪梅被绑架三次, 非法拘留一次、绑架到王村劳教所强行洗脑十七天,一次被非法软禁在一个宾馆里,被强行“洗脑”数天在610人员或单位人员不断的骚扰下,于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含冤离世。

二零一五年七月份,翟玉玺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要求追究罪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善良民众群体的刑事责任;还法轮大法与法轮功学员清白。

被告人江泽民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以来至今,利用“610”非法恐怖组织及包括军、警、公、检、法、司、国安、外交、新闻、政法委等各级党政机构在内的整个国家机器,一手挑起、煽动、策划、组织并推动实施了一场对上亿法轮功修炼者群体大规模的、系统的、长期的灭绝性迫害。

下面是翟玉玺在控告状中陈述他与家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不断遭受迫害的事实:

我今年六十九岁,先前患有心速过快、心律不齐、咽炎、肺炎、神经衰弱等疾病;妻子张宪梅(原泰安市皮鞋厂职工)修炼前患有严重的风湿性心脏病、关节炎、颈椎病、腰腿痛等多种疾病。一九九六年十月,我喜得大法,不久妻子张宪梅和儿子翟虹钧也相继走入法轮大法修炼。炼功不久,我和妻子的各种疾病全部消失。我们一家人身心健康,心情愉快,美满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犯罪集团疯狂打压法轮功以来,我们一家被中共恶徒长期非法监视、监控、跟踪、盯梢、软禁、抄家、掠物、撤销职务、拘留、罚款、扣发工资(长达四年)、剥夺福利(特别是剥夺二零零三年的房改福利住房权);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我被绑架三次、刑事拘留三次、劳教二年。妻子张宪梅被非法绑架三次,行政拘留一次、绑架到王村劳教所强行洗脑十七天,一次被非法软禁在一个宾馆里,被强行“洗脑”数天。

每逢节假日,610人员或单位人员就到家中骚扰,日常生活不得安宁。每天提心吊胆的过日子,妻子因承受不了中共长期迫害的沉重压力,终于抑郁成疾,于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含冤离世。中共持续的残酷迫害,给我们一家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使我们在经济上蒙受了很大损失,也给我的家庭生活造成了很大困难。

我们一家人所遭受的迫害具体日期、时间、地点与人物描述如下:

坚持正信,被降级、撤职、非法关押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泰安黑云压城,恶浪滚滚。七月二十二日晚,单位开始不让我回家,强迫观看央视污蔑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谎言录像,并安排二人陪住在单位办公室。当天晚上,机关党委书记赵炳源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将我叫到泰山区委一小会议室,由区委书记杨忠海、区五大班子和组织部负责人集体“谈话”,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功,但始终未能动摇我坚修大法的决心。

七月二十三日上午,泰山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副科长刘化文把我叫到东关派出所,问话、录音、做笔录,并非法扣留在派出所一天一夜。晚上,由所里一女指导员与我谈话,逼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未能得逞。后又把我软禁在通天招待所数天,也没有达到他们的目的。

二零零零年一月(腊月初八),我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绑架到广场派出所,后由泰安市公安局驻京办事处警察沈大勇等人将我劫持到所在宾馆迫害。在去宾馆的路上,沈大勇对我脚踢、扇耳光、辱骂,满嘴脏话。到宾馆后,他们把我和其他被抓到这里的法轮功学员一起铐在厕所的水管子上,蹲不下,站不直,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上午,我单位的两个人和东关派出所的一个姓孙的警察过来,把我双手铐着,坐火车带回泰安。

回泰安后,他们把我直接软禁在泰山区机关招待所,由泰山区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高传峰带一帮人非法审讯、看守。在十多天的时间里,区机关党委书记赵炳源和单位负责人亓景恒经常去招待所与我“谈话”,让我放弃信仰。我一直向他们讲法轮功真相,讲大法的美好,祛病健身的奇效,讲修炼法轮功对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有百利而无一害。可是他们不听,反而说:只要你说不炼了,马上让你回家;否则,开除党籍、撤销职务,还要拘留你。现在你是要党员还是要法轮功?由你选择。我毅然选择了法轮功。他们说我是顽固分子,最后把我送进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一进看守所,我就被脱光衣服搜身检查。一进监室,就被那些社会渣滓一阵拳打脚踢,然后面壁罚站。同时天天逼看污蔑法轮功的电视,写认识。每顿饭给两个发霉的玉米面窝头或小馒头,半碗水煮白菜或萝卜。在零下十几度的腊月天气里,嫌犯早上用脸盆端冰冷的水给我从头上往下浇,冻得我直打寒颤。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二零零零年的新年,我是与许多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度过的。在这期间,妻子张宪梅也被非法软禁在一个宾馆里,被强行“洗脑”。

由于我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不妥协,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又被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副科长刘化文、高传峰等人,劫持到泰山区政法委在大津口村“云海度假村”宾馆办的洗脑班上继续迫害。单位安排一个人与我同住一室,昼夜看守。天天强迫“学习”那些诬陷法轮功的所谓文件、报纸,写“认识”。他们扬言:谁“转化”好了谁就可以回家,否则,就送劳教。我不配合,拒绝洗脑、转化。泰山区机关党委书记赵炳源去宣读了中共泰山区委对我党员除名、撤销副局长职务的决定。我当场表示:继续修炼法轮大法。

洗脑班不但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折磨,还在经济上迫害。强迫每人每天交一百五十元的所谓生活费,而法轮功学员每人每顿饭只给两个小馒头、半碗菜。强制不让法轮功学员在一起交流。我在此被非法关押四十五天,勒索六千多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晚上八时许,泰山区公安分局青年路派出所指导员张国强带领几个警察突然闯入我的家,非法查抄。抢走了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炼功带、讲法录像带等私人物品,并强行我绑架到青年路派出所。张国强不让我睡觉,还强行向我灌输污蔑大法的邪恶言论。我一直对其讲法轮大法是正法的真相。第二天上午,他们再一次把我劫持到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一个月,并勒索家人一千元。

在我被非法关押的同时,妻子张宪梅也被警察绑架到泰山区行政拘留所非法关押。

流离失所中被绑架 看守所遭毒打

二零零一年四月的一天上午,几个警察来到我家敲门,想再次绑架我。我一直不给他们开门,僵持一段时间后,他们走了。当天晚上,我为了躲避中共恶徒的迫害,被迫离家出走,流离失所。后被泰山区公安分局高价悬赏通缉。

之后,公安人员经常去我家中打听我的下落,使家人包括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受到恐吓,日常生活不得安宁。因找不到我本人,又得不到任何消息,在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守候在我家门口的中共恶徒,竟然将妻子张宪梅绑架到淄博王村省劳教所,强行洗脑十七天,使其身心受到很大伤害。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的一天晚上,我回家取衣服,被恶人告发。第二天早上,儿子翟虹钧刚到单位上班,青年路派出所的一个李姓警长,带着几个警察就将其挟持回家,让儿子开门, 开门进屋后,几个警察就要绑架我,我不配合,只是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一看没办法,就打电话把指导员张国强叫来。张国强来我家后野蛮地叫几个警察把我从三楼抬到楼下,劫持到青年路派出所。同时抄了我的家,将我师父法像、炼功带、不干胶等物品抢走。随后又把我劫持到市看守所。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亓可银、泰山区公安分局政保科长张继轩先把我弄到一间屋里非法审问,并扬言说:你现在说“不炼了”还来得及,马上送你回家。我坚定的说:大法这样好,我决不会放弃,一定坚修到底。张继轩气急败坏,一拍桌子站起来,大吼道:马上把你送进去,拘留你。我厉声喝道:你说了不算!张继轩又说:现在就是我们说了算。

就这样,我又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一个月。在过渡监室里,我每天早上坚持炼功,警察发现后,就把我调到一个最邪恶的七号监室里。这个监室的渣滓嫌犯因有警察授意撑腰,有恃无恐,一进门就问:怎么进来的?一说是炼法轮功的,牢头就指使一个嫌犯叫我蹲下,我不配合,渣滓们上来就一阵拳打脚踢,并猛踹我的腰部,被踹伤的腰一直疼了好几个月。平时只要不配合,就被面壁罚站,还罚我倒马桶,不让家人接见。

劳教所:罚坐小板凳 强逼做奴工 被迫害致病危

在看守所一个月到期后,我又被几个警察劫持去青年路派出所。我问:为什么没有家人来接?警察骗我说:到派出所还要办理手续。到派出所后我提出要给家人打个电话,警察不允许,说:午饭后送你去劳教所。我给他们讲真相、讲道理,不配合、不签字。就这样,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们用一辆红色面包车,把我强行劫持到淄博王村省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入所查体时,查出了心脏病、心律过速等,劳教所拒收。送我去的警察想方设法买通劳教所人员,强行收下。

酷刑演示:罚坐小凳子

我先是被关押在九大队,后又调到十一大队。每天逼看污蔑大法的邪恶录像、报纸,罚坐小板凳,不让与别人说话,上厕所有人跟着。晚上睡觉,有人看守。还被逼迫做奴工,如用铜线缠线圈、做小灯笼、剪衣服线头等,每天十几个小时。由于入所时就查出心脏病等,做奴工时几次晕倒。

长期的迫害,使我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二零零二年五月,一天下午二时许,正被罚坐在小板凳上的我,突然一阵眩晕倒在地上,不能动了。眼睛流泪,鼻子流水,手脚无知觉。旁边的人立即叫来警察,又叫来医生。一看情况危急,立即送去医院抢救。在医院急诊室里,几个医生会诊后说:心脏、大脑都有问题,初步诊断为冠心病,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要住院进一步检查。

病房里住了三个人。我在中间床位,另一个是所里派的一名陪护人员,门口床上住的是一个警察。为进一步确诊病情,一天上午,由几名警察把我送到淄博一四八部队医院做脑CT.检查结果是左脑部大面积梗塞,情况十分危险。

在此之前,妻子张宪梅多次给所里警察打电话要求放人,并告诉他们:如果不放人,翟玉玺出现任何问题,你们要负完全责任。每次打电话,妻子要求让我本人接电话,他们都不允许,说翟玉玺现在挺好的。

上午在医院做了脑CT,确诊为冠心病和严重脑梗塞。劳教所觉得我现在生命垂危,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又怕担责任,就迅速给我家人打电话,让马上来接人。下午五时许,大队长郑万新到医院告诉我说:刚才已给你家中打过电话了,要家里马上来接你。我说:今天这么晚了(已是下午五点,我家距离劳教所近百公里)夜里能来吗?明天来不行吗?郑万新说:不行,咱这里医疗条件差,已经给你家里打电话了,现在就得来接。妻子张宪梅听说叫去医院接人,感到问题严重,赶快让儿子找了车,晚上八点从泰安出发,一直到深夜十二点半,才到达劳教所医院。

一个晚上,警察、医生、劳教所相关人员,都在各办公室等着给我办理出所手续。他们认为只要人出了劳教所,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与他们没关系了。从医院到劳教所有几公里路程,儿子带去的车往返数次才办完手续,最后让我儿子签了字,才放人出来。因司机对路不熟悉,夜间赶路,到家时已是早上五点四十分了。

回家后,这样的身体,泰山区“610”的人还让我去报到。我向单位要工资,单位的人说:你还来要工资,610说你没转化,还得让单位看着你。在病痛中,我坚持学法炼功,不长时间,我身体神奇的恢复了健康,是法轮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中共开”两会” 夫妻遭监控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中共邪党“十六大”会议期间,泰山区“610”向我单位施压,要二十四小时监控我。单位想派两个人同我一起到农村或外地旅馆住着,二十四小时看着我。我说:我哪里也不去,这是我的家,就在家呆着。他们一看没办法,就派两个人每天到我家里看着我。每天他们就到我家坐着,喝茶、聊天。中午就叫餐馆的人送菜上来,喝酒吃饭,下午六点以后才走。晚上,宿舍院门外还有人通宵守着。就这样,直到邪党会议结束后一天,才将那两个人撤回。

二零零八年八月,邪党奥运会期间,单位派了三个人,将我带到一个山区小饭店,软禁一天;妻子张宪梅单位的人也去家中,说是传达上级指示,叫她在家呆着,不能外出等等。

我家的电话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今仍被非法监听,时常有不法人员在我家周围或宿舍院内监视。去市场、进商厦、走亲访友或回老家都有人跟踪。经常是“610”、国保人员打电话骚扰,但拿起电话来对方不说话,直接挂了,知道我在家就行了;有时是收买利用了一些熟人、老乡给我打电话,佯装关心,问这问那,给“610”传递消息;有时是派个别邪悟的人,到我家探听情况;有一次,居然派经过训练的年轻人在夜间从我家厨房的窗子里潜入室内,寻找影碟机、真相光盘等,企图盗取对我加重迫害的所谓证据等等。给我家的日常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

中共持续的残酷迫害,给我们一家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使我们在经济上蒙受了很大损失,也给我的家庭生活造成了很大困难;这不但没有动摇我对法轮大法的正信,反而使我信师信法的心更加坚定。

总之迫害长达十六年之久,家无宁日,却只因为信仰法轮功做个好人,因此我家就遭此大难。而且许许多多大法学员同样遭受类似迫害。这就是我的控告事由。

因为上上下下所有参与迫害的执行者也是受江泽民的欺骗和利用,虽然具体执行者也犯罪了,但不指控他们,对他们并且无怨无恨。指控江泽民是为了立即制止这场残酷的迫害,也是让具体参与迫害者清醒,将功赎罪(因为他们也是受害者),为了让所有受迫害的人认清江泽民害人的真实面目,知道法轮大法是正法,不要再对法轮大法犯罪。因此,只控告江泽民一人!因为他是迫害的发起者,制造迫害的元凶。

被告人江泽民是犯罪的真正指挥者、组织者,是真正的犯罪主体,是首犯、主犯、教唆犯、犯罪方法传授犯,江泽民应承担刑事责任。江泽民违犯了《宪法》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条;《刑法》第二十六、二百三十四、二百三十五、二百三十六、二百三十七、二百三十八、二百三十九;二百四十三、二百四十四、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六、二百四十七、二百四十八、二百四十九、二百五十、二百五十一、二百五十一、二百五十三、二百五十四、二百五十五、二百五十七、二百六十三、二百六十七、二百六十八、二百六十九、二百七十、二百七十四、二百七十五、三百零五、三百零七、三百零八、三百八十二、三百八十三三、百八十五、三百八十六、三百九十七、三百九十九条等多项规定,构成数十种犯罪,构成数十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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