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什么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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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从五月底到九月三日,明慧网已收到总数十七万一千九百八十三名(十四万四千四百二十六案例)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最高检察院、法院递交诉讼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其中,河北省邯郸市共一千九百四十一位(一千三百一十九个案例)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控告江泽民。他们为什么控告江泽民?下面的几位法轮功学员的遭遇代表了他们的心声。

六十六岁的关玉娟说:“二零零零年五月,化林派出所警察在我家门口蹲坑,一天早晨五点钟,我去户外炼功,他们就把我绑架到了邯郸市第二看守所,那天正好是五月十三日(世界法轮大法日),在那里,我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又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六月份,把我送到了石家庄劳教所第五大队。到劳教所后,搜身时,搜出了大法经文,一个女警察就搧我嘴巴子,一直到她累了,才停手,让我脸冲墙,立正面壁,要求一点也不能动,身子稍有晃动,他们就用脚踹。到晚上,又换了一个男警察,接着又搧我嘴巴子,然后,不让睡觉,开始熬我,令刑事犯看着,一合眼就把我打醒。另外,还被迫进行超时超强度的奴工劳役,每天最少十二个小时,多则十六个小时。”

六十五岁的复兴区退休职工陈志强在控告书中说:“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下午,在法轮功学员修家内学法炼功,五个警察踢开大门,破门直入院内,约下午四点钟,把我们七十个法轮功学员全部绑架,把我背铐双手带到成安二楼刑警大队室内,拷打、逼供带有何物,及来多少人炼功等情况,用方木棒打我头、面部,眼都打的黑肿,把我按在水泥地板上跪着,用脚踩我手指。到晚上十点,送我到邯钢保卫处,扣押约一个月,送二看两个月,后送邯郸劳教所,非法关押至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六日。”“在劳教所,犯人看守,不能学法炼功,经常遭遇犯人谩骂,吃饭规定十分钟,超时就会被停饭,经常受虐待。”

四十七岁的陈林聪写道:“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得法前有腰椎盘突出、严重的鼻窦炎,性格急爆,炼法轮功后,一切都变好了。真正觉的是身体健康、心情愉快。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去北京上访,被警察非法抓捕到北京体育馆,人山人海的,都是法轮功修炼者,有的警察打人。到深夜把我送回到邯郸火磨派出所,在火磨派出所,非法关押了一天一夜,瞒着我向我的家人勒索了二千元钱押金,抢走了大法书和我师父的照片,逼着我写‘保证书’,我不写,就叫我的家人给我做工作,直接给我的家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以后每到敏感日,恶人到家骚扰。”

六十三的姬瑞岭全家遭迫害,她在控告书中写道:“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上午十一点,我和妹妹姬瑞敏同时在罗城头地铁市场的南三号和南四号自己的服装店内被绑架,在没出示任何证件和搜查证的情况下,将二个门市和二个住宅家庭都翻了个底朝天,我们两个遭绑架后,家人为营救我们被骗九万元。

“在送看守所二次拒收的情况下,派出所所长宋晓东给我强行灌了一种不明药物,又靠走关系,不体检,直接送进看守所。在看守所强制做奴工,甚至加班加点的干。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我被枉判三年,同年十月十一日被送冀东监狱第二中队,除被关禁闭、做‘转化’,以及做奴工。由于当时写申诉材料和学法,在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出工之前,在办公室遭狱警队长王政武电棒电击迫害。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才出狱回家。”

五十三岁的关志栋在他的控告书中说:“我多次遭受非法拘禁、抓捕、关押、囚禁:一九九九年阴历六月十二日晚,乡村二级干部闯入我家,将我与妻子非法拘禁到乡政府,第二天晚,勒索了四百元钱,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九月,我和妻子去北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被非法抓回关押,在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三十七天,勒索一千五百元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秋,我因向南里岳派出所所长张敬起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送县看守所半月,二零零一年冬,我在邻县永年张贴大法真相资料,被永年县公安局非法关押,遭受打耳光、戴手铐等暴力折磨,后送曲周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四天。

“二零零三年春,南里岳乡派出所所长张敬起带人把我从家中非法抓走,在派出所对我拳打、打耳光等暴力折磨,在乡政府非法关押我六天。

“二零零三年六月份,大河道乡派出所所长田连合及随从人员推倒我家院墙,闯入我家,把我送邯郸市劳教所非法劳教,并送三条好烟贿赂劳教所人员,劳教所人员拒收。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六日,我村法轮功学员在一起学法,被县公安局伙同乡派出所非法抓捕关押在乡派出所,后我走出流离失所一年多,十人中有十几岁的孩子,七八十岁的老人,其中两人被非法劳教。”

邯山区的王慧写道:“我是一九九八年十二月走入大法的,学法炼功后,一直困扰我的冠心病不翼而飞,身体好了,心情愉快了,为国家节约了医疗费,又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找到了做人的根本,思想境界得以提高升华。平时我经常提醒自己,在哪里都要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正当我沉浸在得法后的喜悦中时,江泽民对法轮功开始了疯狂的迫害,我们的修炼环境被破坏,信仰的权利被剥夺,给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造成巨大的伤害,我也因之承受着不该承受的一切,因此提出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出于妒嫉在中国一手发动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建立了“610办公室”这个如盖世太保的非法机构,以个人的意志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无视国际法,操控整个国家机器,滥用职权和国家资源,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在中国发起并维持这场浩劫长达十六年之久,罪行之大,罄竹难书。

起诉江泽民,结束这场已持续十六年的民族浩劫,还正义公理于中华大地,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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