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北票法轮功学员房海玲在八月二十八日被北票法院非法判刑六年,所谓的“法官”是北票法院法官佟凤云。房海玲已上诉。
房海玲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出外讲真相时因不明真相的人报告给警察,被北票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潘洪凯和两名国保警察及北票桥北派出所所长宫庆志四人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朝阳西大营子看守所。被绑架期间,房海玲一直在向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讲真相,揭露了江泽民十六年来超越《宪法》之上,一言代法、以权压法残酷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犯罪事实,告诉世人江泽民现在已经被法轮功学员告上法庭,奉劝参与迫害者不要为江泽民当陪葬,不要迫害修炼人。
北票法院对房海玲的审判先定于七月十二日,推到七月十八日,又推到七月二十二日,最后于七月二十八日开庭。
亲友凑钱请北京正义律师为房海玲做无罪辩护。正义律师慷慨陈词,据理力争,从法律上为法轮功学员辩明无罪,揭露了过去江泽民玩弄权术置法律于股掌之上的犯罪行为;揭露了以往法庭迫于江泽民的邪恶压力,错用法律颠倒黑白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构罪的事实,使不少法庭内外的相关人员明白了真相,起到了抑恶扬善的作用。
休庭后北票法院一直拖到八月二十八日才给出判决,给出判决的当天没通知家属,也没通知律师,只是以邮件的形式向律师传送审判结果,致使律师到九月五日尚不知法庭判决。九月二日房海玲从监狱要求警察找律师,监狱把电话打到房海玲的亲友处,说房海玲要见律师,家人摸不清房海玲为什么找律师,因家中根本不知道判决情况,问律师也不知道。
直到九月六日假期结束后上班的第一天,房海玲的丈夫黄俊义到法院找法官佟凤云询问,才知道判决情况,当时离十天上诉期已经剩余一天了。佟凤云可能良心发现,问给房海玲送判决通知的工作人员房海玲怎么说,有没有说上诉?工作人员明确的说房海玲要求上诉。佟凤云让黄凤义自己去朝阳西大营子看守所找看守所警察要房海玲的上诉状,她给看守所打电话。黄俊义打车去百里外的看守所找到管事的警察,说房海玲还没写完,明天再来。
九月七日黄俊义再次到朝阳看守所取回房海玲的上诉状交到北票法院刑事庭。
相关责任人:
公安局长万树清,宅电:0421-4861981,手机:13470222277、15566791601
国保大队指导员王国军,宅电:5061619
手机:13704917881、15566791301
国保大队长王立军,手机:13842101289
国保副大队潘洪凯,宅电:5892989,手机:13942165760
国保警察佟德江,手机:15040981997
法院审判庭庭长佟凤云,宅电:5826202,手机:13591852808
法院审判庭庭长刘学军,宅电:5815315,手机:13942145311
法院副院长付文凭,手机:13591842678
法院审判庭庭长张立军,宅电:5824979,手机:1305262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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