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黑龙江省桦南县法院人员日前通知法轮功学员孙喜琴的家人,称桦南县检察院已对孙喜琴进行起诉,让当事人的律师去法院阅卷。
据孙喜琴的律师黎雄滨说:孙喜琴真是一个很好的人,她不但有文才、有内秀,从她表现的言谈举止中,有着那种传统的女人风格。这样好的一个人,他们(中共桦南县检察院成员)竟然这样不负责任的进行起诉。
孙喜琴是桦南县档案局职员。2015年1月25日,她在街上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八浪乡派出所所长马长胜路遇看到,立即叫来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将她绑架到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小林和其他警察对孙喜琴非法审讯到晚上十点多钟,没有达到目的,就将孙喜琴关到桦南林业局看守所非法关押。
桦南县国保警察随即对她非法抄家,将家中的电脑、打印机、三部手机、法轮功有关资料这些私人用品全部掠走。室内床、柜满屋翻的一片狼藉。国保大队长李小林对此案非常积极,在数日内就上报到佳木斯市政法委、“610”,当即被转回本县处理。
自从孙喜琴被绑架后,当地法轮功学员集中给参与此案件的有关公检法人员讲真相,打电话、邮寄真相信,连这些人自己都说:这电话国内的、国外的,白天、晚上都不断,法轮功的能量真是太大了。
然而,桦南县公安局、检察院不法人员,仍然继续麻木地充当迫害打手,对孙喜琴进行非法批捕,递交法院非法起诉。
八年前被绑架关押 家人亦遭迫害
孙喜琴在八年前就曾被桦南县警察绑架、关押。她的家人也遭株连。
2007年8月6日下午,桦南县公安局副局长于洪君带领国保大队寇德忠、陈玉君、黄某某等人,闯入孙喜琴家中非法抄家,因她不在家,就把她身患重病的丈夫绑架到公安局非法讯问,警察恐吓、欺诈、挑拨,想从她丈夫口里诈出一点东西作为构陷孙喜琴的依据。但经过几个小时的折腾,也没能如愿,只好放人。但几天后又把她丈夫叫到公安局逼问。8月8日,警察再度逼迫孙喜琴去公安局接受讯问,最后向家属勒索5000元钱才暂时罢休。
然而两天后的8月10日,在公安局局长刘德权的授意下,国保警察陈玉君、黄某某又闯到孙喜琴家,撬开卧室的门,强行将她绑架到公安局,后劫持到本县看守所非法关押50天。在非法关押期间,孙喜琴遭到于洪君、陈玉君、黄某某、崔广林等警察的威逼、恐吓、谩骂。
孙喜琴上有七旬婆婆,下有刚上初中的孩子,以及出医院在家养病的丈夫。她丈夫难以接受残酷的现实,惊吓、焦急,身体状况雪上加霜,遂第二次、第三次复发脑溢血,于2010年10月以45岁壮年之龄离开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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