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害死 本人被冤判十年 荆门教师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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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湖北荆门市教师李艳华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今年五十二岁的李艳华女士原工作于湖北省荆门市中建三局一公司子弟学校,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原来的严重产后病,风湿关节痛、胃痛,肩周炎、骨质增生等疾病都好了,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美好。生活中,李艳华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遇事向内找修好自己。无论是工作,还是回到家中,事事都为他人着想,用宽容祥和的心态善待他人,与同事关系融洽了,家庭和睦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导致李艳华和她的同修法轮功的丈夫遭受了一系列的迫害,李艳华的丈夫陈启季于二零零七年四月三日被迫害致死,年仅四十六岁。十六年中,李艳华两次被非法行政拘留并罚款,三次被绑架进洗脑班,被非法判刑十年,历经九死一生。

以下是李艳华在诉状中陈述的控告事实与理由。

亲身体验法轮大法的美好

我叫李艳华,湖北省荆门市中建三局一公司子弟学校教师 (后因单位改制,企业不再办学校)。我没有到地方学校继续任教,而留在中建三局一公司改行做了安全计量工作。修炼法轮功以前,我是个极端自私且妒嫉心极强的人。工作中稍有不如意,就跟同事吵闹,回到家又跟丈夫过不去。再加上后来又得了严重的产后病,经常风湿关节痛、胃痛,并伴有严重的肩周炎、骨质增生等疾病。每年不知要耗去多少医药费,可病总不见好转,真是苦不堪言。一九九七年十一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从此我告别疾病缠身的痛苦,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美好。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让我惊叹不已。我明白了人为什么活着,生命的真正意义是什么。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我变得更加善良,更加宽容,更加真诚。做人处事都按“真、善、忍”的修炼标准要求自己,遇事向内找修好自己。无论是工作,还是回到家中,事事都为他人着想,用宽容祥和的心态善待他人,与同事关系融洽了,家庭和睦了。看到我修炼后的变化,丈夫同修(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打心眼里高兴。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以博大精深的法理和舒展流畅的动作吸引了上亿人修炼。众多修炼者通过修炼法轮功,身心愉悦,道德标准提升,思想境界升华。李洪志师父传出的法轮大法,开创了一个新的世纪,一个全新的觉醒的时代。他倡导的“真、善、忍”普世价值,给整个人类社会带来了和平、理性、祥和的社会状态。他让生命从混乱中恢复秩序,最终恢复到“真、善、忍”的生命常态。

然而,这样一部叫人修心向善的高德大法,于一九九九年七月,遭到了江泽民这个人权恶棍的疯狂镇压。

我被迫害的事实真相

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师父的妒忌之心及对修炼人数众多的恐惧,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惨无人道的迫害,亿万修心向善的法轮功修炼者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六年的浩劫之中。

十六年来,我和我的丈夫遭受了一系列的迫害。我被非法拘禁、绑架、关牢房、穿囚服、戴手铐脚镣、拍囚照、按手印、罚站、毒打谩骂、不许上厕所、剥夺睡眠、开除公职、截断经济来源、人格受到莫大的侮辱、信仰自由被剥夺、人身权利受到侵犯。

1、勒令我下岗并停发工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全面开始镇压法轮功。作为一名在法轮功修炼中身心受益的我决定进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就因为我上访说真话,单位无理停止我的工作达三个月时间 (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零零年三月)停发我的工资,对我进行警告处分。二零零二年一月至三月,单位再次勒令我下岗并停发工资,其理由是不转化就不准上岗。这期间,家中电话被监听,经常遭到当地公安人员的骚扰,多次非法闯入家中搜查和没收家中的法轮功书籍,外出时被不法人员跟踪与监视等。

2、两次被非法行政拘留并罚款

第一次行政拘留的时间是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因复印和散发法轮功真相册子,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公安分局月亮湖路拘留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并罚款六百元。第二次行政拘留的时间是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日,因被人诬告再一次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公安分局月亮湖路拘留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并罚款六百元现金。

3、三次被非法绑架进洗脑班

第一次被绑架是二零零零年九月,我被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市六一零办公室、社区居委会及单位负责人等绑架至当地党校洗脑班,强行灌输诽谤法轮功及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的录像片,散布诬蔑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他们强迫我与法轮功决裂,如不写保证书不转化就下岗停发工资,为此我被迫下岗两个月。

第二次绑架时间是二零零零年十月底,也是被上述几个单位将我从上班的地方绑架到荆门市当地的民兵训练基地(完全封闭式)进行强行转化,时间为一个月整,罚款(从工资中扣除)一千二百元。

第三次绑架是二零零四年正月十六,我在单位四楼上班,下午三点左右,一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到一楼领取一份文件。我到一楼后,当地公安分局警察、六一零办公室、本单位保安部门等七、八个人将我强行绑架到当地党校洗脑班,非法将我关押十三天。这期间,公安人员、六一零人员、包夹人员长时间用熬鹰法折磨我不让睡觉,他们逼迫我说出法轮功真相的来源,看我态度坚定,拒绝配合,在被非法关押了十三天后,将我又送至当地虎牙关看守所,非法关押近八个月,最后在假证、伪证的编造下,将我冤判十年刑期。

4、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四年正月十六, 我正在单位上班, 荆门市当地公安警察、六一零办公室及本单位保安部门等七、八个人将我强行绑架到当地党校洗脑班,原因是我丈夫陈启季被非法重判十年刑期,我和当地一位法轮功学员共同起草了一份“荆门真相”的文章,详细揭露了荆门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及单位有关领导对我丈夫及荆门市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事实,在当地向民众大量散发真相传单。他们怀恨报复,于是将我绑架直至判刑十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四日,在被非法关押了近八个月后,荆门市东宝公安分局、六一零及检察院、法院将我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将我送至湖北省武汉市女子监狱进行迫害。

刚进监狱体检时,发现我患有高血压,小腹处长有一瘤子,他们拒收。但体检人员向监狱汇报后,不知她们用什么方法将我强行留在监狱。我在入监队短暂的半个月中,每天都被四个包夹人员寸步不离地跟踪监视着。每天都给我安排手工活,不完成任务,晚上就不准睡觉,罚站。这期间,不许上厕所,不给饭吃,强逼我背诵监规队纪,如不照做,干警就指使其他犯人对我进行打骂,罚站。在入监队非法关押半个月后,我被分到了一监区四分监区,自此开始了长达近八年的监狱生活,受尽凌辱与非人折磨,历经九死一生。

5、狱中非人折磨

在武汉女子监狱非法关押期间,我每天被高压严管,强迫看攻击、污蔑大法的书籍、电视,绝不许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讲话,上厕所、洗漱,所有大小事都要经过犯人同意才能做,犯人的减刑等一切好处都与对我的严管直接挂钩。那些刑事犯(看管我的两名包夹人员)接到干警的命令后,长时期对我进行肉体与精神上的迫害。如:我一直拒绝转化,她们就白天,夜晚对我实施暴打、侮辱,将她们事先写好的污蔑大法的话写在一个很大的牌子上,然后挂在我的脖子上,不许抬头。半夜里,命令我罚站,只要罚站打盹,就不停地抽耳光,然后用一块布蒙住我的头往死里打,还不许喊出声。每次我都被她们折磨得死去活来,多次差点背过气去。有一次半夜,我被两名包夹人员拖进厕所,将我的头使劲往大便池里按,整个脸和头全沾上大便。到了白天,她们会恬不知耻地告诉其他犯人说我炼法轮功炼疯了。

不久,我被几名干警疯狂地拖到办公室强行按手印,逼迫我写悔过书,保证书,决裂书。我在万分痛苦的情形下被他们强行转化,分监区干警王惠芳找我谈话,问我对法轮功有什么新认识。我告诉她:我修炼做好人没有错,你们逼迫我转化是错的,并向她讲了法轮功的真相。还没等我把话说完,她便大吼大叫,破口打骂,并喊来分监区教导员颜丽峰,迅速叫上几名犯人将我送到监狱的反省号(小号),将手铐脚镣给我铐上。

在反省号关押近一个月,每天只准吃一顿饭,不让洗漱,吃喝拉撒全在一个小屋子里,不断地被犯人看管,人身受尽侮辱和伤害。看我在反省号关押期间,态度依然没有改变,她们便又将我送回分监区。此后,我开始了长达七个月的绝食,体重骤然下降近三十斤。每天我都在生死的边缘上挣扎,生与死只一步之遥。这期间,我拒绝看攻击、污蔑大法和师父的电视片,尽管她们不断地谩骂、殴打和咆哮,拒绝和其他在高压下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谈话,拒绝与干警谈话。再后来,分监区所有干警强迫我进车间劳动,如果不干完她们分配的活,就不准吃饭或加班至晚上十点。常常是早晨六点半进车间,晚上九点钟以后才回到分监区,每天被强迫劳动达十二小时以上。

近八年的非人折磨,我历经九死一生。这场迫害带来的压力以及对母亲的思念,对儿子的思念,无从细说。丈夫被迫害致死的消息我回家后才得知。

我丈夫被迫害及被迫害致死的事实真相

1、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一九九九年九月,我丈夫陈启季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讨公道,被信访办及警察非法抓捕,关押在北京的一个办事处一个多月时间。这期间,遭受警察的无理谩骂、殴打、侮辱。后被遣送回湖北荆门,被非法关押在当地虎牙关看守所二十多天。荆门市东宝公安分局及中建三局一公司领导逼迫他写“三书”(即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并罚款二千元。

2、不准工作停发工资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我丈夫陈启季再次去天安门广场请愿,被单位保安部门接回荆门,长期受到监视、监控,工作不予安排停发工资。

二零零二年八月底,又被当地东宝公安分局一行四人闯入家中,将丈夫从家中绑架到当地虎牙关看守所,非法拘禁一个月,罚款五百元现金。

3、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零年十月间,我丈夫陈启季因传递法轮功真相资料,即“江泽民推卸不了的历史责任”、“江泽民是不是庸才”,被荆门市东宝公安分局警察夜晚十一点多钟闯入家中,将我和丈夫带到荆门市龙泉派出所逼供至凌晨五点多钟,逼我丈夫陈启季说出资料的来源,丈夫不配合,于当日早晨被关押在荆门市东宝分局月亮湖拘留所,被非法拘留三个月时间。在这期间,拘留所干警经常打电话给我,催我给丈夫交纳生活费。我拒绝交纳,他们就打电话到我所在单位,单位再从我的工资中强行扣除,其金额一千多元。丈夫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后,又被荆门市东宝区公安分局非法劳教两年。

在荆门沙洋劳教所遭受非人折磨,警察教唆犯人打骂、体罚我丈夫。在酷暑难耐的夏天,每天在太阳的炙烤下,长时间站军姿、下蹲、蹲小号,稍不顺从,便被反绑或上手铐吊打(犯人称之为背宝剑),这种折磨最难受,因为身体越想动,手铐就会越来越紧,人处于一种非常痛苦的状态。除此之处,每天被强迫劳动十小时以上,晚上还要写思想汇报,若不写,就不让睡觉。因此,我丈夫在劳教所长期被剥夺睡眠时间,以至身体出现严重高血压症状。在劳教所非法折磨九个月后,被提前释放。当我将丈夫接回家时,原来一米八的个头,只瘦得皮包骨,整个人变了形。

4、流离失所 有家不能回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丈夫在另一同修家中上明慧网,被警察闯入家中将另一同修抓捕,我丈夫趁机从二楼跳下,逃脱了警察的追捕。至此,开始了半年多的流浪生活,有家不能回。我也经常遭到当地公安警察的盘问。

5、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三年六月,因丈夫到一名已经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家中送大法新经文,遭举报,六名警察将丈夫抓捕到当地虎牙关看守所,非法关押半年多时间,最后在零口供情况下,被非法判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6、酷刑折磨 含冤离世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底,丈夫被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三个月后,即二零零四年正月份,我也被非法关押直至判刑送往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据几名当年与丈夫关押在一起的法轮功学员告诉我,丈夫在监狱三年多时间里,一直拒绝转化,于是总被刑事犯人大打出手,关小号是常事。每天被胁迫超强度劳动,吃不饱饭,长期得不到充足睡眠,导致出现严重的高血压、头昏、经常恶心、呕吐等病症。由于经常遭到毒打,肾功能、心功能几乎衰竭。人长期处于一种极度痛苦之中。在范家台监狱,遭受各种非人折磨和煎熬。多年来,这个人间地狱一直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已有多人被迫害致死。丈夫就是在被迫害的三年多时间里,身体出现了严重的高血压等症状后,监狱怕出人命,才于二零零六年腊月二十八,办理了保外就医回到家中。丈夫仅回家一个多月,于二零零七年四月三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六岁。

截断所有经济来源

从一九九九年九月起,丈夫被单位开除公职,直到他被迫害致死的八年时间里,截断所有经济来源,曾遭受过无数次的非法关押,多次被罚款,绑架,以及被劳教、判刑。而我本人遭受到的迫害,也是多次被非法拘禁、绑架、下岗、罚款、判刑、开除公职。从二零零四年三月至今的十一年多时间,经济上也是完全被截断。

以上对我及我的丈夫多次迫害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各级人员在江泽民一手指挥下造成的,所以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江泽民。我和我的丈夫修炼法轮功,是行使我们的正当信仰权利,但却遭到被控告人滥用手中职权残酷迫害,使控告人深受其害。江泽民发起的这场持续十六年之久的灭绝人性的血腥迫害,使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迫害死几百万大法弟子,罪恶滔天。在此,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罪恶之首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我及我的丈夫给予经济与精神上的赔偿。还我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 ,还大法弟子清白。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禁令、规定、限制和影响,立即停止对法轮功信仰者一切形式的非法迫害,将首恶江泽民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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