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九年冤狱 工商银行干部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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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福建省宁德市工商银行干部陈星光女士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屡遭江泽民团伙及其帮凶迫害:5次被非法抄家,非法关押洗脑班1次,5次非法羁押看守所,2次非法劳教共3年10个月,非法判刑5年,被迫流离失所1个月。

近期,今年六十七岁的陈星光女士控告发起迫害的元凶江泽民,要求最高检察院对被控告人江泽民滥用职权罪、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侮辱毁谤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虐待被监管人罪、强奸罪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故意杀人罪等的犯罪行为进行清查,启动追责程序,将罪犯尽早绳之以法。

陈星光老人说:“在修炼法轮功之前的我,一身是病:腰疼、腿痛、头晕、眼花、四肢乏力,虽然活着,但是很累,痔疮还做过手术——经常看中医,三天两头熬药,成了名副其实的药罐子,把药都吃到腻、吃到怕了为止。于是,我就老是琢磨着:有什么比药、比金钱更重要、更好的?或者说可以不用吃药,又能有一个好的身体呢?直至1997年5月,我朝思暮想的良好愿望终于梦想成真了——有缘喜得大法!自此我就踏上了大法的修炼之途,我所有的病都不翼而飞了。起初,我并不知何为修炼,随着不断深入的细读李洪志大师的《转法轮》及相关系列著作和坚持晨炼五套功法,我逐渐明白了法轮功是佛家的上乘修炼大法,是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通过修炼心性来提高层次的。从中我还明白了人生真谛、生病原因等等、等等,以及如何多为他人着想,怎样做一个真正的好人,天上人间、万事万物,一切的一切,都能从高德大法中得以明晰而又通透的解答!”

下面是陈星光老人陈述的部分控告事实与理由:

江泽民为了迫害法轮功,置法律法规及人权道义于不顾,一手建立了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善良群体的全国性的“610”办公室,密令以“真善忍”为信仰原则的法轮功学员群体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和“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凶残迫害。江泽民1999年10月25日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污蔑法轮功为邪教,是对“法轮大法”及全体学员的侮辱、诽谤。

在江泽民发动和领导的长达十六年的这场惨烈整人迫害运动中,我个人及家人都深受其害。我因为修炼大法屡遭迫害:5次被非法抄家,非法关押洗脑班1次,5次非法羁押看守所,2次非法劳教共3年10个月,非法判刑5年,被迫流离失所1个月。其主要迫害事实如下:

(一)多次入室抢劫财物、打掉牙齿,土匪似的野蛮抄家

1、2001年3月,蕉城区国保恶警陈雅生、林波等一群恶警,半夜三更来势汹汹的冲进我家,他们七、八个人不分青红皂白到处乱翻一气,抢走《转法轮》一本,并非法绑架了我。

2、2001年8月,宁德市国保支队副政委阮细章,隔三差五,连续3趟,把我家几层楼的房子,从上到下,来来回回抄个底朝天,抢走了我的大法书籍与资料。并将我非法绑架到国保支队的铁笼里虐待了五天五夜。

3、2010年5月4日,我因“讲真相”被劫持到国保大队,以吴华为首的一群恶警窜到我家,抢走电脑1台、《转法轮》2本、MP33台。

恶警非法的一次次野蛮抄家,不但毫无证件,而且使得左邻右舍鸡犬不宁,议论纷纷,特别是对我和我的家人直接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和灾难,辛苦无比!

(二)多次关铁笼、坐铁椅、熬不完的看守所长夜

1、2001年2月18日,无缘无故的被宁德市610办和国保恶警,非法绑架到宁德市看守所,非法关押7天。此间,我以绝食抗议。

2、2001年5月4日,半夜三更的,我在家里被七八个恶警绑架到蕉城区国保大队。杨日海等一伙百般折磨,我穿在身上的衣服被恶警杨日海大面积扯破,受到了羞辱;小腿正面骨头也被穿着皮鞋的恶警杨日海重重踢了一脚,其痛难忍;还是这个恶警,拿椅子要我背。

可是说来也巧,那天恰好是农历四月初八,正是李大师的生日,在师父的加持与呵护下,我顺利的从恶警处拿回了被抄走的《转法轮》,众目睽睽之下从蕉城区公安分局大楼的重重关卡中走脱。可是,由于我自己不小心,在福鼎市再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宁德市收容所15天。

3、2001年8月26日我因到同学家里,被恶警非法跟踪,并在同学家直接被林波、阮细章、杨日海等一伙劫持到宁德市国保支队三楼,关在铁笼里。阮细章还胡说:“这个笼子就是特意为你做的”。铐铁笼的五天五夜里,不让睡觉,恶警则轮流上阵,威逼、恐吓,逼迫我说出符合他们要求的所谓证据,其间三天三夜无吃无喝,而且在绑架过程中,由于恶警极其粗野的下狠手,我连牙齿都被恶警林波给弄掉了,疼痛难忍。这次,尽管证据不足,在宁德市收容所非法关押了一年三个月后,还是被蕉城区法院非法判了五年刑,并被非法劫持到福建省女子监狱迫害。

4、2007年1月19日,我正在和家人难得的过上一个端午节,还在吃着粽子,恶警杨日海等人,将我非法绑架宁德市看守所,非法羁押一个月后,又被劫持到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5、2010年5月4日,我去蕉城区福洋村向五年级学生讲真相,并每人给一张“法轮大法好”护身符,遭恶人举报后,被恶警吴华、杨日海、李伟等非法绑架到蕉城区国保大队地下室的铁笼里,坐铁椅一夜,被长时间吹电风扇、强制抽血------后强行非法绑架到看守所,被非法关押36天,我以绝食抗议,接着再次被非法劫持到福建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三)黑暗的“洗脑班”

2012年12月2日中午,我正在家里学法,蕉城区国保大队恶警李伟和蕉北办事处的陈辉禄,还有两个女的,踢开了我家的门,将我从三楼抬下塞到车里,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他们非法绑架到了设在福州市区(福州大学北门对面的蓝天宾馆,即原空军招待所里的福建省“洗脑班”),我一路上高喊着“法轮大法好”,恶警也只好耐着性子听着。但最为悲哀的是,它们没有人性的把我唯一的女儿哄上车同行,一同的还有蕉北办事处的周慧珍、余晖,还有后来来轮换的郑瑞云、陈淑平等等。

在黑暗的洗脑班里,我又一次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成天被关在屋里,女儿及周慧珍、余晖等3人负责监视我,每天被强迫观看各种中共恶意造假、恶毒诋毁法轮功和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音像材料及有关监狱的黑片等,强迫写“四书”,我又以绝食抗议,这些人就恐吓我:如果不转化的就要进监狱,不转化的就不让回家。以迫害为能事!

福建省洗脑班,有福建省委610办姓纪的主任、姓许的国保头目、监狱局冯姓处长、男监的王姓狱警、女子劳教所法轮功专管队的储欣欣、林容等人。还有来自外省的帮凶:一个自称姓余,来自武汉劳教所,一个姓蒋的女人来自上海,另有浙江的蔡某、广东的文某,也有福建省女监已被转化并走向反面的邪悟者。据说每办一期得花掉百姓的血汗钱几十万元。

(四)第一次非法劳教,吊刑、绑刑成了家常便饭

2007年8月一进福建省女子劳教所,就给我来个下马威——关单间,恶警周榕心狠手辣、整人成性,她要整你不需要任何理由,我常常莫名其妙的被她吊着捆绑在床架上,而且变着花样折磨,有时是双手被反绑在床架上,有时又被分开绑,随心所欲。

酷刑演示:吊铐

几乎天天被酷刑“开飞机”折磨。每天强制洗脑,滚动播放污蔑大法和师父的录像片等。看后必须写体会由于我从不配合,只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或者口里说着“法轮大法好”。回馈给我的自然是:没完没了的残酷的绑、吊刑罚。包夹我的恶人是外面有关系的诈骗犯,这种悲哀的事情只能发生在卑鄙的地方,一名天天都在做好人的好人却被非法绑架去劳教,还由一个心灵肮脏的骗子24小时盯着,随时把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记录在册,而这种恶人骗子恰恰深得它的同类恶警的充分信任,简直是卑鄙到了极点!

两年下来,几乎日日夜夜都在邪恶的残暴虐待中度日如年,但是无论坏人如何嚣张,终究不能撼动我对大法的坚信——丝毫无法“转化”我,无可奈何之中,黑心的恶警,竟然卑劣到到期不放人地步,我被擅自非法延期21天!

(五)第二次非法劳教,遭关禁闭室、野蛮拖拽、两次穿约束衣

2001年6月10日我又一次被劫入了魔窟,在前往福建省女子劳教所的路上,我亲眼目睹了蕉城区国保大队恶警杨日海无缘无故的手打脚踢与我同车且体弱的女同修马翠鹦,我虽然无力制止,但一直在高喊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口号的同时,指责恶警杨日海说:“杨日海,你是七尺男子汉,怎么能出手打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妇女?!”当时马翠鹦的整个脸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肿起来,同车的国保大队长李伟居然大放厥词:“你们的命,就是蚂蚁,要踩死就踩死!”草菅人命,无法无天,视平民百姓为草芥,这是病入膏肓的恶警躯体上的通病。

直至和马翠鹦被抬进劳教所,此时劳教所警察才给我《劳动教养决定书》,我们才知道又被非法强制劳教了。蕉城区国保居然卑鄙到此种地步,在宁德时不宣布劳教决定书,原本是无权对我们做出任何处置的。

这一次我被非法劳教一年九个月,在这里也是“二进宫”了,但是恶警从来没有丝毫从轻发落的意思,相反则是变本加厉的找茬,就怕整不死你。于是我又一次被关入迫害法轮功的专管队,投入到那黑暗的、恐怖的、令人生畏的“单间”,吃喝拉撒睡都被控制在里头,3个包夹以及监视器在全天候严控,言谈举止全部被严格记录,隔绝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一天到晚都要谨小慎微,就连走路、说话、做事,都只能有微弱的声响,稍有不慎,虎狼就会猛扑过来,任其宰割。在老恶警周榕的指使下、其他恶警的授意与纵容下和在余爱琼直接迫害下,在这个“狱中狱”里,邪恶百般的羞辱、折磨与残害我。

有一次我要小解,可她们不给桶,更不让上外面的厕所,我只好用牙杯解决。有一天半夜要大解、余爱琼用柜子顶住阳台的门,故意不让我拿到桶。憋的急了,我只好趁她不注意时,冲出房间,直接上厕所。恶警邵婷不分青红皂白,以冲出单间违反“所规”为由,给我穿上整死人的刑具“约束衣”,以示从重惩罚我。的确,“约束衣”是一种十分残忍的刑具,呈井字形,它会紧紧的绑在人的身上,让人透不过气来,让人窒息。

劳教所里其它方面的侮辱性虐待,也是很折磨人的。一次,余爱琼平白无故凶狠的咒骂我,手指都戳到我的脸上破口恶骂,我只能默默忍受着。她能如此横行霸道,是因为恶警在背后撑着她的腰。2011年5月17日,因为很难受,拒绝进食。恶警周榕就让几个后勤人员将我拖到禁闭室,再次惨无人道的给我穿“约束衣”,而且禁闭室是全封闭的,没有一丝丝的光线,里面充满了刺鼻的怪味。就这样,原本已经难受到难以进食的地步,还被关了两天两夜。除此之外,它们还有各种各样的迫害手段,一时难以一一赘述,如果没有法的力量,我是很难活着走出来的。

(六)恶狱5年,遭不明药物迫害、电击(大电棒电到没电为止)、关小号、长期长时间的罚站

2002年12月12日我被劫持到福建省女子监狱一中队,经济犯陈海腾先是把我的衣服扒光,强迫穿囚服。指导员朱海云伙同陈海腾逼我“转化”,一天一夜不让睡觉,接着罚做卫生70天。女监的犯人除了有权、有钱、有拳头的关系户外,都被强迫做奴工,早晨5:30起床,很快就出工,直到12时收工,13时又出工,至19时才能收起。而在别人休息时,我却要被罚站,如早晨、中午,片刻喘息之机,恶警也不会放过我,接下来晚饭毕,再罚站到深夜23时,整整被罚站了一年多的时日,整个人已被邪恶折腾的精疲力竭,风吹一下都会倒下的程度。

不转化,被强制罚站和坐地抻,长达一年多。

其间的2003年8月,还被中队长饶雪英叫的4个犯人抓起来强行灌药。

恶警饶雪英叫四个恶人强行灌药折磨。

恶警吴宜平平白无故电击学员陈星光,电棒电到没电为止,才肯罢手(酷刑演示)。

2004年3月,有天出工时,心狠手辣的恶警吴宜平,以喊报告手举的不够高为借口,将我拖到办公室,用大电棒电击我的胳膊和腿,直至电到没电了才罢手。

被恶警杨智玉调集的四个恶人,捆绑在铁床上强挂毒药水。

同年4月28~29日,被副中队长杨智玉调集的4个犯人捆绑在铁床上,强挂毒药水,整整两天。挂后,双腿软绵绵的、全身无力、头晕脑胀。

2004年9月~10月间,女监在“狱中狱”办“洗脑班”,恶警杨智玉把我关进只有一张床大的小号,又小又黑,床是铺在地上的,每天被逼迫看诋毁法轮功的光碟,每天也都有人轮流找我谈话。谎言是改变不了人的!

福建省女子监狱是名副其实的人间恶狱,它丧尽天良的迫害了许许多多的法轮功修炼者,终有一天会得到应有的报应的!

(七)在不停的骚扰与迫害中家破人亡

十六年来,在从未停歇的超强迫害中,我亲历了较多种类的迫害刑罚,仅在狱中就呆了近九年,人生能有几个九年,在那惨遭迫害的3200来个日日夜夜里,苦难总是伴随着我,形影不离,凄苦无比。在外面的日子里,没完没了的跟踪、监控、骚扰和流离失所的迫害,也使我饱食了人间的苦痛。还有一件事,是我记忆犹新的,记得当年为了站出来,为大法说句公道话,我于2001年进京上访,遭恶警劫持,并不明不白的和众多同修被强行拉到了东北,在不知不觉中,差点成了后来的“活摘”对象,是无意间的一个电话,救了我。

在我一次次的被迫害中,我的父亲遭受了难以忍受的精神打击,终究离我而去!由于无法承受抄家、绑架、坐牢之灾,丈夫与我分道扬镳,真是雪上加霜,苦不堪言!

这所有、所有的一切,包括无数个家庭的苦难,都是被控告人江泽民直接造成的!江泽民是犯罪的指挥者、组织者,违犯了《宪法》第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条;《刑法》第26、234、235、236、237、238、239;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252、253、254.255;257;263;267、268、269、270;274、275;305;307;308;382、383;385、386;397;399条等多项规定,构成了数十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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