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四川省资阳市法轮功学员李绍斌在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深受其害,被开除工职,被非法判刑三年,被迫流离失所五年,父亲在忧郁中过世,可怜的老母亲孤苦伶仃一人在家无人照顾。
李绍斌于七月十三日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状》,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则,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李绍斌叙述遭迫害事实。
我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底开始学炼法轮功,目的是为了提高道德,修炼做好人;修炼前已看过大法书和录像,知道是修炼做好人的。炼功后身体更加健康了,道德在修炼中不断的提升,工作中不会利用职务之便贪占公私利益,从接待宾客,购买香烟名茶,办公用品,基建维修买材料,到民工工资;哪怕是购买办公用品,商家在发票上多开的金额,本人都会在发票上写好情况说明,按实际支付金额报账。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江泽民利用国家机器对法轮大法的修炼者进行残酷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底,原单位保卫科李勇和八、九个警察来到我家中,掠走挂在客厅的我师父像和法轮常转图,没有任何手续。一九九九年底,资阳城西派出所来了一男一女两个便衣警察到我家,用欺骗的手段想要把我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拿到派出所“保管”,企图限制我出行的自由,被我拒绝。
二零零零年一月初,我与三名法轮功学员共同写了一封公开信,给当时主管资阳市政法工作的甘姓书记,大致意思是:给法轮大法平反,还我师父清白,保证我们合法的炼功环境,释放被关押的所有法轮功学员。信由我和另一法轮功学员送去,因甘姓书记不在办公室,我们就将信直接交给市委信访办;信是上午递交的,下午国安大队长董四宏(音)开着警车来到单位,一度拿着刑拘证找到我单位要抓人,后来我父母、亲戚、朋友、同事二、三十人为我说话才未得逞。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我一家三口乘火车辗转到北京,在天安门广场炼功打出法轮常转图,很快武警冲过来飞脚踢中我小腹,抢夺走我手中的法轮常转图,被关到天安门广场公安分局;后来这张“法轮图”竟成了给我量刑的依据。我一家三口被劫持回资阳,我妻子王淑蓉被行政拘留十五天。我被非法关进了资阳市看守所,被强制做苦工。
我被单位停职,每月只发一百零五元的生活费,我妻子也停发下岗工资,改发一百零五元的生活费。并且每天还要上班,要求我妻子上班时间打扫井下工程处四层的办公楼,我在固井队打扫办公楼并做辅助性的工作,每月扣除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金和水电气外,我还倒欠单位的。
两个月后,生活不下去了,我俩口花四百多元买了一台豆浆机,在井下工程处大院现磨豆浆卖,艰难的勉强维持一家三口的生活;我和妻子经常是把打豆浆的剩余料――豆渣当主食,当饭吃。这东西很不受咽,连吃两天就咽不下去了,豆渣仍然是我家饭桌上的下饭菜,就这样反复着。
一九九八年单位重组后,我那时是行政办公室的负责人,除行政办公室外,还管着单位的财务和后勤。二零零零年羞辱性的工作安排,并不发工资与生活上巨大的反差,给肉体和精神上都带来十分巨大的痛苦。这就是江泽民搞的“经济上搞垮、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迫害政策。
从取保候审到判刑收监,这八个月的时间一直做着“辅助性”的工作,没有给我任何的报酬,我被单位安排成第四次人口普查员,每天入户登记工作要干到晚上八、九点才回家,人口普查工作还没结束,选鹅毛。
二零零零年六月的一天,资阳市政法委副书记对我软硬兼施,用恢复工职、补发工资、奖金,并且不追究刑事责任为诱饵,让我参加“转化”演讲团,“610”人员要我给他们提供情报,不然随时可以把我收监。看我不愿配合,就让我回去好好考虑,之后市“610”人员经常到单位找我,或叫我去公安局谈话,最后看我确实不配合他们做事,最终威胁我:不准把他们叫我做的事说出去,否则要给我取重(重判)。这种隔三差五的引诱恐吓式谈话,每次都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
二零零零年十月初开庭,我当庭陈述了法轮功使修炼者人心向善,能健康人的身体,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法庭宣布休庭,全单位的各级领导都知道我说了真话,跟我讲:你就说句假话,判个监外执行,保你的工职,你要说真话,“我要炼”三个字判你三年。这个事各级领导都是公开讲的。最终我选择了按“真善忍”说真话。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我被非法判刑三年,收监,地方政法委“610”勒令单位开除了我的工职,在单位兢兢业业的工作了十七年,也没给我任何的一分钱的补偿。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我被劫持到位于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的德阳监狱,对外也称“九五厂”。到德阳监狱二监区(入监队)一个多月后,被转到了生产车间六大队(六监区),主要从事剥线:就是把不合格或废旧的电缆,将里面的铜丝与外面包裹的胶皮剥离分开。这个活是双手用力拖拽脱皮,时间长了疲劳的手指会很僵硬,伸直都会很疼痛,特别是晚上睡着了,手指关节钻心的会痛醒几次,手指关节变粗、手指弯曲变形,灵活度下降,出狱后很长时间才恢复正常。
迫害一步步升级,开始狱警找谈话,多数时间就走齐步、走正步、跑步,站军姿,到晚上要熄灯了才让休息;后来是侮辱性的,安排了一个曾经当过兵,后来又杀了人判死缓的间接性精神病犯人,来喊操。当时在六监区的法轮功学员有六人,其中有两人是硕士研究生毕业,一名飞机维修工程师,一名本科,还有我和另一人没上过大学。折磨一段时间后,六监区姓鲁的教官找我谈话,威胁说不“转化”也要“转化”,上面明确了任务,要动用一切手段最后包括监管力量。恐怖一直笼罩着,这些省部级的文明监狱,各文明监区开始非法使用刑具,监狱法明文规定,只有在被监管人使用暴力,对监管人或他人可能造成危害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就这样狱警们公开的在监区门岗外用刑,使用的是一种实心的外裹胶皮并带胶钉的棒子,打人的是六监区的狱警李卫东,强迫让人双手扶墙站立,李卫东双手抡棒用尽全力抽打,每棒都在向下移,然后移到大腿的外侧,越往后打的部位,是肌肉越少的部位,打到大腿侧面时几乎就是砸骨头了,除我之外,其他人均被打倒在地。
事隔一天,李卫东派人来叫我,当时我正在车间植发,到他的办公室,他关上房门,屋里有五、六个狱警,他吼叫道:“写不写?”当我拒绝他后,便恼羞成怒,再次对我用刑,第一棒打下来后,因他用力过猛,棒子从他手中弹出三米多远,捡回棒子后继续打,直打到他不打了为止;这种连续的用刑也是违规的更是违法的。因前一天被用过刑,臀部、大腿的肌肉已经完全僵硬,没有一点弹性,摸一下就痛,不摸不碰都痛,在这样的情况下再用刑打,这种疼痛无法言表,只是每一棒落下后,那种不由自主的,大声的,几乎是拼尽全身的力气――“啊……”的惨叫,似乎是好像减轻了一点疼痛;这种惨叫声以前只是在电影或电视中看到。这种惨无人道的做法,监狱犯人叫“炒回锅肉”。这一次的疼痛使我全身都在颤抖,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僵硬的又紫又黑的腿部肌肉,两、三个月后才慢慢的恢复正常。
完全丧失理智,“动用监管力量”:狱警组织刑事犯人,至少动用七、八个犯人对一名法轮功学员进行群殴,都是在刚刚入睡,从床上拖起来暴打,刚要入睡又被拖起来暴打,边打边说“写不写”,阴森恐怖,四监区的蒋虹一晚上被暴打了六、七次之多。德阳监狱关押的大部份都是无期、死缓、十多年以上的重刑犯,且不说有多心狠手辣,狱警开出的诱惑条件是给记功减刑,监狱里度日如年,减上一年,就是三百六十五天,所以犯人就足以为此而效力;而狱警“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能获得上级一千元的奖励,这个奖金数额是当时一个狱警二个月的工资。
身高一米八十当过武警的资阳的李文斌被打断两根肋骨;南江的潘甫被打聋一只耳朵;广安的蒋和平腿被打瘸,差不多一年才恢复;重庆长寿的陈永和被打成胸漏,半年多才恢复。几乎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身体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创伤,而心理的创伤要更大。
二零零二年一月新年前,我在车间干活,被叫到集合,回到监舍收拾行李,被再一次投入监队(二监区)折磨,这一轮被再次集中到入监队的法轮功学员有二十几人,转到这里的目的是要逼迫他们放弃信仰。二十多人来到这里不到两天的时间,入监不久已被欺骗“转化”的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全部声明“转化”作废;再加上从全省不断的有法轮功学员被冤判送来的,始终都有四、五十人。
“狱中狱”:在有形的高墙电网中,再通过用人看人的办法,限制在高墙电网下仅有的一点自由空间。不让通信,不让会见家人,法轮功学员之间不让说话,不论吃饭喝水上厕所,都完全有包夹看着,包夹随时向警察报告。
高强度体能摧残:
走正步:一步一动,腿抬起来不准放下,几分钟才换下一个动作,抬不动了会被喊口令的犯人动手或语言羞辱,然后再罚做几十个俯卧撑,撑到后面想站起来,刚撑起上半身来,胳膊一软,人就会一下趴在地上,体力已耗尽了站都站不起来。
跑圈圈: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烈日下,围着操场跑,跑累了,跑不动了,就由两个犯人,一人在前面拽,一人在后面推,每跑一圈就再换两个犯人,法轮功学员要一直跑不准停,就连年岁大些的法轮功学员也不放过。
入监队里的严管队:这个阶段几乎关的全是法轮功学员,住的房间窗户是用砖彻了的,只留了几个小孔透点空气,夏天屋里闷热、空气混浊,蚊虫叮咬,饭只给定量的一半,长期处于饥饿状态,严重的营养不良。而每天还要高强度体能摧残,夏天一个星期才让洗一次澡,换洗一次衣服;烈日酷暑下,水泥地操场上,一队队的法轮功学员,一个个瘦的脱了形,皮包着骨头,肤色黢黑,只看见两个白眼仁,说话时能看见显得特别白的牙齿,身上的白汗衫,早已被汗水浸的发黄,衣服破的大洞小眼象渔网,裤子角边烂成条条,脚趾头露在鞋外;当看到这群人时,心里会问:他们是人吗?当然,他们只是为做好人,而不向邪恶屈服的人。这个时期,监狱里有违规送到严管队来的年轻犯人,由于高强度的身体折磨,人人都会呕吐,一到一个月马上就叫所属监区把人接走,因为人根本就受不了,年轻人尚且如此,而法轮功学员的被折磨是长时间和不间断的,长达八九个月之久。
这个期间,监狱从各科室各监区抽调了骨干,组成了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转化”班,狱警们二十四小时都在指定的区域,不准回家。白天狱警们就在有空调的房间里睡觉养足了精神,到了晚上,也就是到了该睡觉的时间,狱警们开始“工作”,找白天在烈日下被折磨了一整天的法轮功学员单个谈话,狱警轮番换人,对疲惫不堪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车轮战”,通常是谈到凌晨二、三点,时间长的要凌晨四点多钟;折磨的让人生不如死,然后摧毁其意志,达到“转化”的目的。不“转化”,狱警们是有家难回,“转化”了,可获高额的奖金,这个政策可以让人完全丧失理智,把人变成鬼,狱警们使用的手段是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所不及。
入监队每周都要求写思想认识,由于我拒绝了他们的要求,被狱警崔唯刚、张俊罚站军姿,整天的在烈日下暴晒,皮肤都晒起了水泡,开始时星期天还让休息,后来连一点点的休息都没有了;被罚站军姿已有二个多月,然后我绝食维权,只为争取可怜的喘口气的权利,绝食绝水,在烈日下暴晒三天后倒在了滚烫水泥地上。缓了一会后,由包夹扶回房间,没有给我任何的人道救治,身体严重脱水,非常虚弱,走路都很吃力,就这样还被狱警“车轮战”。
二零零三年五月,我在车间植发,出现胸闷,呼吸困难,走路无力,后来住进了监狱的卫生院观察,严重时,身体出现痉挛,抽搐,大口的往外吐气,没有进气,嘴唇、头皮发麻,整个人十分难受。卫生院没给出任何结论,在我的强烈要求下,监狱安排我去了指定的德阳第五医院,给我诊断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医生,在我出现病态的时候做了心电图,还做了其它项目的检查,我看到老医生有些拿不准的样子,拿出很厚的医书在翻看,我问他诊断结果,他想了想说:你回去问警察,后来警察进了房间,让我回避,医生和狱警商量了一会,最后告诉我得的是“甲亢心脏病”。回到卫生院后,卫生院的院长来和我谈话,说要我出狱后,找个大医院好好做个检查。因为我身体没有任何甲亢的特征,在医院检查做肢体测试时也没有任何的甲亢表现。所以我向监狱提出:要求保外就医,他们就拖着不给办,就一直被拖到出狱。
两年半的牢狱折磨,就使我原本非常棒的身体,丧失了正常行走的能力,走路时两只脚是在地面蹭着走的,每蹭一步也就只能移动一个脚尖,五~六公分的距离;脚尖蹭脚尖,去一趟不到二十米远的厕所小便,需要用近二十分钟的时间。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八日结束了三年的牢狱迫害(释放证明书2003德狱字第438号)。回家后,通过炼功,半个月我的身体基本恢复到正常。
三年中,超过一年多的时间被剥夺会见家人和通信的权力。
我父亲在我回家四十天后去世,由于老人无法接受儿子被判刑的事实,焦虑、牵挂、担忧和被歧视,始终折磨着他,在监狱里唯一的一次见面,老人两眼含泪,告诉我他在退休老人面前都抬不起头来。当我回家时,老人已不认得自己的儿子。
二零一零年八、九月间,由于地方国保不断跟踪骚扰,并绑架了我店子请的营业员,为免遭迫害,不得已将经营的店子转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九万元。
二零一零年下半年被迫流离失所,至今已近五年的时间,只有老母一人在家,孤苦伶仃无人照顾。
二零一一年,有几个自称是我单位的人,把我儿子找去询问我的下落,要他代我写保证书,写了保证,以后就不再来找你们了,都被我儿子拒绝。他从年幼就开始担惊受怕,这心灵的创伤,十六年来,都不知是怎么过来的。
二零一二年,资阳国保警察到德阳找我妻子姐姐,询问我的下落,并威胁说:不准给我提供经济帮助,如果知情不报,就是包庇罪。给妻姐和姐夫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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