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七月初我和一位老年同修去邮寄诉江状,选择了离家最近的邮局。我们去邮局EMS服务台问工作人员要二份填单、二个信封,工作人员只递给我二个填单,没给我信封,说要检查信的内容后再给。我告诉他我们是炼法轮功的,十六年来,我们因为跟随师尊修“真、善、忍”,而受到种种迫害,今天我们是来寄控告信,控告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
我一边说一边填单。我看到他在偷偷的按手机。紧接着一位领导模样的人从柜台走出,站在我身边。我继续说:如果公安人员预先通知你们不让邮寄诉江信件,那是违反邮政法的。
这时我已看到门外三辆警车上下来一群穿制服的人,我叫老年同修拿着她的诉状先离开,我对邮寄工作人员说:你们被坏人利用了。我可以看出这两位工作人员是预先被六一零非法组织蒙骗过的。
冲進来的人大声问:人在哪?邮局工作人员有点为难,能看出他们已不想主动去配合警察了。这全过程不超过五分钟。
我被劫持到派出所,有个警察是新调来的,不认识我,对我很凶,一把抢走我的诉状、钱包、手机等随身物品,并拿着我钱包里的两把钥匙,在没有家人在场的情况下去我母亲家和我居住的地方抄家。我不知他们抢走了什么,他们说他们在我家抄到了大法书和真相资料、TF卡、诉状(有几份我留在家准备给家人看的),还有几份诉状模板。他们开始要我配合做询问笔录,我问他们:知不知道绑架法轮功学员是执法犯法?他们说上级规定的他们没办法。我问他们上级哪一条法律规定公民没有信仰自由?没有控告权?他说中央早就给法轮功定性了,你和法轮功有关就要抓你。
这时有几个认识我的警察走了進来,说他们早就认识我,一直认为我是个有素质的人,但在法轮功问题上太固执,中央规定的事,我们老百姓能推翻吗?因为我不配合做笔录,分局的一位领导也来了,户籍警也来了。他们都认为中央早就给法轮功定性了,他们说谁都知道法轮功是好的,炼法轮功的人是善良的,但中央规定的事就没有办法,我们也只是执行上级的命令,要我配合做笔录。
我静下心来请师尊加持我,今天一定要从法律角度让他们知道错在哪里。我平静的问那个分局领导,知不知道时至今日,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违法的?他不解的看着我,我接着讲:中央从来没有给法轮功定性成什么教。相反,二零零零年四月三十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十四种。其中中国中央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七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七种。这十四种“邪教”名单中没有法轮功。二零零五年四月九日(公通字【2005】39号)这份通知未做任何修改再次公布。二零一四年六月,这份通知未做任何修改又再次公布。
听我讲完,他们都你看我我看你,问我从哪得到这个信息的?我耐心的教他们如何上百度网站查询,也告诉他们如果他们有更有效的法律文件证明“中央早有规定”就应该拿给我看,十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江泽民的个人言论,和为了迎合江个人言论而特制的违宪违法的一系列恶法。这些恶法完全是违反宪法规定的立法原则而设立的。今天我控告江泽民也是让公检法早日结束执法犯法的被动局面。
那位领导听后转身就走。其中有个警察说,百度上的信息不可信,现在假信息太多了,我们执法还会错吗?中央没有规定我们能抓法轮功吗?但我的户籍警不象原来那样理直气壮了,他劝我有些事不能按法律去想,要看对家庭有没有利,你坚持法轮功在现实面前明的是吃亏。
下午派出所召开紧急会议。大约下午三点左右,一位认识我的民警走到我身边轻轻的告诉我一会就放你回去。看我的几个协警都认同法轮功好,炼法轮功的人好,但也是不理解为什么“法律”上规定不能炼法轮功,还和政治挂一起。我说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控告江泽民的原因,是他害了大家,一般情况下,谁会去怀疑一个国家领导人干这么大的坏事呢?历来也没有先例。
他们都很认真的听我讲,以前我背一些他们能听懂的《洪吟》诗句,这天我给他们背了相关法律条文,如中国立法的四大原则,帮助他们理解,六一零办公室是一个非法组织。对法轮功特制的任何一条“法律”都是子母法相背离的,是具有欺骗性的假法律,在国外法学界称为差别性法规,这种差别性法规一旦在社会上存在就会造成法制混乱,从而出现无法无天的现象。他们听后,都点头。
大约下午五点左右,要我做一些手续,说放我回家前必须做的,其中有一项是留笔迹,我说我要写九个字留在这里,小民警非常紧张的到门口给领导打电话请示,一会進门笑眯眯的说写吧,可以写,我在一张洁白的纸上写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回到家正好赶上傍晚六点的全球发正念时间。感谢师尊的加持,让我这个愚笨的弟子能记住这些常人的法律条文,能在迫害中让迫害者清清楚楚看到自己执法犯法的依据。我坚信这些生命一定能得救,因为我看到他们的眼神已经从凶狠变得平和,我坚信这些生命已经有能力为自己选择自己想要的未来。这是我们诉江要达到的真正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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