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文化在我们身上到底多么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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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迫害已经持续16年了,这当中经历了无数可歌可泣的讲真相场面,然而时常也不无遗憾。作为来自中国大陆的学员,无论是从我自身谈起还是耳闻目睹其他同修的做事方法似乎还有相当大的改進余地,这直接关系到做事的质量和效果。随着大法项目和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其实也需要很有意识的培养自己严谨的思维能力。

记得在学校时学过思考和表达的方式方法,也就是英文中常说的“5W1H”(5个W一个H),具体的说就是何时(when 即时间)、何地(where即地点)、谁(who即所涉及的人物)、什么(what即什么事件),为什么(why什么原因),怎样的(how即过程是怎样的)。凡是涉及到思考与表达的都离不开这六个方面,也超不出这六个方面。具体如何运用则要视情况而定,不是说每件事都得说的那么全乎,在理解上这六个方面都需要解释得通才算是真正理解和明确了。明慧网上的文章都是相关同修不辞辛劳修改过的,细看一下不难发现在这六个方面运用得当,然而其他同修在日常做事的时候似乎漏洞就比较多了,往往只会考虑一个“什么(what即什么事件)”,然后就开始“凭着一颗心”做事,给人的感觉就是师父曾经提到过的“大法弟子那股劲”[1],从根本上看,其实这是与党文化形态分不开的一种心性表现。

我是属于经历过文革那一代的人,差一点就“大跃進”了,记得那个时候邪党叫嚣不少所谓“大干快上”的口号,同时伴以去文化的各种运动(──最典型的就是“知识青年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总是那种“一颗红心两只手”、“泥腿子闹革命”,谁要是表现的文雅一点、穿干净一点的衣服都会立即被说成是“资产阶级”、最起码也是个“小资产阶级”。这种政治运动的结果给我们造成了很深很深的“无产阶级心态”的烙印,以至于今天在物质条件已经大有改善、知识化程度普遍提高的情况下,这种心态仍然表现的十分浓厚,如果不是长年累月的溶入到国外社会群体中积极观察与思考的话,真的很难察觉出这该有多么的丑陋。事实上,我们都在不同程度上把“那股劲”当成了正念而乐此不疲,以至于大伙都累的苦哈哈的,可做事却见不到效果、或者效果甚微,还不能长久保持;同时也造成了相当多不必要的内部摩擦与内耗,更糟糕的是,我们还往往把这个当作是“心性考验”或是“提高”的好机会而忽略了一点很重要的,那就是上了旧势力的当,让我们本以十分有限的资源白白耗在无谓的事情上而耽搁正法救人的向前推進,事倍功半。想想这么多年我们很多事情都做得“多、快、草率、粗糙”、达不到师父对我们“唱主角”的期待,原因是不是如此呢?
最近看到明慧网文章中讲到很多人“学法却没有得法”,给我的震惊不小,想来想去还是与那种“无产阶级心态”有关──我们真正明白大法是什么了吗?还是象“文革”时期学“毛选”那样对待学法和修炼呢?这个问题也许提出的比较尖锐,可这也是困惑我个人以及一些其他同修多年的问题了,尽管我自己都有些害怕提出来,但我认为应该严肃的提出来了。

还有,在中国大陆,人们从出生以前就已经受邪党控制了(如“计划生育”中所谓的“准生证”),而出生以后一刻不停的受到邪党洗脑,学不到如何表达而是如何撒谎、 学不到相互的理解与沟通交流而是明争暗斗,看上去我们似乎是在“表达”与“交流”,可实际上早已被邪党文化作了手脚而不自知(中国大陆的人普遍在撒谎时都能说的头头是道、有条有理,可是一旦需要做正事、需要表达和真正的交流时那些聪明劲儿便消失的无影无踪,笨得要命。这样的特点是否在我们的身上还留有不少呢?)在那“火红的年代”里,我们都长年累月的“勤劳勇敢”、“吃苦耐劳”、“出大力、流大汗”、“鼓足干劲、力争上游”过,那种残酷和野蛮的程度罄竹难书;在一天到晚的“讲用会”中我们都十分刻深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为的是“显积极”、显示自己有多“進步”、多“革命”。

正因为有过这种非人的经历,当我看到《解体党文化》时真的是太感慨了。也因为如此,在这方面也有些敏感。作为还是“修炼中的人”,我不能排除自己对别人的偏见与怨恨,可是这么多年来在与同修打交道时,太多现象总能令我联想起上述这种种现象了,我自己也时常身陷其中难以自拔。

自从看过《解体党文化》之后,我开始在想,我们的一些“吃苦”是修炼意义上的那种吃苦吗?我们每天挂在嘴上的“向内找”是师父法中所讲的那样吗?我们自己所理解和表现出来的“精進”的样子是真的精進吗?我们的心态到底是不是平和的?如果是的话,为什么我们总是想在外面风风火火的跑和做事、而一旦需要静下心来学点东 西(包括必要的外语知识、文化知识等)却觉得心里空得慌?或者是另一种极端、总是在家里呆着不肯出外讲真相?我们有多少时候是师父所要求的那样为他人着想的?为什么我们嘴边总是“我觉着”“我觉着”的?如果仅仅是出于表达想法的需要倒也无可非议,可是我们真的是在理性的表达什么吗?

最近在与同修个别交流诉江时得到一种想法:“反正邪党也不会处理这些诉状的,所以我们也不用写的那么正规和仔细”,而事实上不少同修写的都很粗糙,虽然有一些客观困难,但这与平时养成的习惯是直接挂钩的,就是上面所提到的那些现象。写诉状不是仅仅为了追求数量,而是要考虑有多少“有效诉状”,数量大未必就是威慑力大。近年有大量逃到国外来的大陆同修充实了海外讲真相的力量,不过由于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又带有浓厚的大陆色彩,使得海外学员群体的文化素质成份也起了很大变 化,带来不少新的问题。这在写诉江状子时表现的一览无余,不少同修写的很吃力,几十天还完成不了,还互相等待想看别人是怎样写的,可是被等待的人也是类似的水平,虽然这些同修在其它方面可能修的很好。其实,写诉状可以当作是新的挑战和提高自己的机会,说不上还能借此培养学习知识的习惯,这在国外高知识社会环境下生存和做事是不可或缺的,会大大提高讲真相的质量与档次。

在我们平时讲真相中还经常出现一种倾向,就是总想多讲、不管三七二十一,想得起来的统统用上,使得听者不耐烦。这种缺乏训练的思维方式也不可避免的带到了写诉状中。有同修不顾法律个案的界定与形式上的要求,漫天过海的什么都写,一大半甚至都与个人经历不相关、不能为“个案”所用,想的就是“越多越好”(实际上对于什么是法律个案、诉状的公共部份与个人部份之间的区别完全无知、也想不起学习或问别人,而实际上也确实没有什么人给这些同修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这样的同修受文化程度和知识经验所限其实没有能力看懂明慧网上所给出的范本)。

以上是我个人匆匆所想,平时有过不少对人苛刻之处,唯恐当中内容会伤到同修,特此请求原谅和严格指正。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九》〈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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