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资深律师:中国控江大潮可喜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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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这(控江大潮)令我非常振奋,我觉得这是非常鼓舞人心的发展趋势。”澳洲资深大律师罗伯特•杜博乐(Robert Dubler SC)并表示:我期待看到更多更好的发展势头。

杜博乐大律师曾先后在纽省高等法院和澳洲最高法院的“周永康案件”和“诉江案”中为法轮功学员担任出庭辩护律师。他表示: 中国人民就是应该在自己的国家控告江泽民,任何人不可凌驾于法律之上。目前正在发生和掀起的控江大潮都是正常的反应,真是难能可贵。这是非常可喜的一步。

中共前头目江泽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一意孤行的凌驾于法律之上、下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关押、酷刑、杀戮、活摘器官。江泽民这种以权代法,践踏法律,动用中国整部国家机器枉杀无辜的罪行史无前例、天人公愤。为捍卫和维护法律尊严,目前中国有约十万民众正气凛然的用真名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

中国控江大潮表明任何人不可凌驾于法律之上

杜博乐大律师特别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不可逾越国际刑事法之上。他说:毫无疑问,这些诉状非常令人鼓舞。目前日益剧增的诉状明显表明:无论你是前国家领导人,或者曾经拥有多大的权力,这并不代表你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他用西班牙法官对元首的判决为例来佐证其对世界具有实质意义和影响时说:按法律体制讲,西班牙堪称捍卫人权的先锋,他的逮捕令会被实施:如严重侵犯人权的前智利总统皮诺切(Pinochet),在西班牙法庭对他发出国际逮捕令之后,他在英国出现时被执法逮捕。

杜博乐大律师还表示:中国人民用他们自己表决通过的法律来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就是应该被受理的。目前我们期待的重点是,希望看到中国法制系统如何能运用适当的法律程序来处理这些案件,这应该引起关注。他还鼓励法轮功学员:希望他们坚定不移的践行控江法律程序,更希望中国的控江大潮向更好的趋势发展并取得成功!

中国想要与国际接轨 必须兑现自己国际公约承诺

杜博乐大律师还劝告中共政府,如果想中国在国际舞台有一席之地,就必须与国际法制接轨;必须和世界发达国家合拍。这些发达国家是允许律师为人权自由辩护;是允许任何人对国家元首提出诉状;并且诉讼可以在法庭上公开听审。对此,如果更多的中国人能给政府施压,最终中国民众会像其它国家民众一样享受基本人权。

资深大律师杜博乐先生对国际人权法和国际刑法有扎实的研究与丰富的经验,多次为国际人权案件无偿辩护。目前他正在撰写有关反人类罪的法律书籍。他明确指出:(保障民众)免予酷刑是所有政府和各国元首的国际职责。(中国)作为反酷刑公约(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及国际公民政治权利公约(International civil political rights convention)的签署国,在这方面中国必须兑现自己的承诺。

世界不留存罪犯避风港

杜博乐大律师对目前全世界二十多个国家民众同时在各地控告江泽民现象也表达了他的看法,他说:我觉得这显然是非常好的现象。来自世界不同地区的很多压力会很有用。我理解这种利用全球刑法体制控告江泽民是个好主意,这会让他明白:对他们这种人来说世界不留存罪犯避风港!这种人,哪怕你是前国家元首都必须明白:由全球各地发起的法律行动旨在让他们感到举步为艰,他们的出访将被受限制,他们在其它国家将不被该社会接纳,这一切都给他们增加压力,希望这将会起到震慑他们的作用!”

杜博乐最后表示:无论案件是在控告谁, 就目前这种民间自发的控告大潮,他在不断的传递出一个信息:这种罪行是不可接受的。我认为如果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场(控江)大潮,这样会给民众提供更方便和有利条件去公开说话,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是在孤军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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