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这些年在同修中遇到很多走极端的现象,这些做法给同修的生活和修炼造成很大困扰,对于这些现象我想谈一下自己的个人见解。
我逐一谈一下这些现象。例如有的女同修和常人丈夫强行断欲。这些年在讲真相中我多次碰到不理解的常人问我这个问题:你们法轮功禁欲吗?我反问他咋问这样的问题,他们都说自己的亲朋好友中那个女大法弟子禁欲,结果和丈夫因为这个矛盾异常激烈,不少丈夫因为这个闹离婚,造成知道这件事的常人非常不理解,甚至对大法误解,给讲真相造成不少阻力。我身边就有三位女同修因为这个和丈夫离婚,这三位丈夫在外边都因为这个有了外遇,同修不找自己,还说丈夫不是人。听一些其他地区同修说,这类的事情在不同地区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
还有一位同修因为对家人的一些做法不赞同,自己生气的不行,甚至影响了修炼,后来发现自己的情很重,为了去掉这个情,对家人从此不管了。还有的同修认为正法進程快结束了,没多少时间了,不想增加自己的执着或者不给自己的修炼增加不必要的麻烦或者不能影响自己做证实法的项目,有的单身同修从此不找对象了,有的不做工作了,有的认为家里存钱没用了,所以使劲花,结果使自己生活困难。有的同修找到现在刚结婚的同修,劝说人家结婚不对,会影响修炼。有的同修劝说单身同修,没多少时间了,找对象干嘛,只会增加情。因为对时间的执着,这些现象在99年以后就有。有的同修说宗教里面讲离婚会下地狱,劝说同修千万别离婚,把宗教中的东西搬到大法中来。有的同修为了去掉修炼中的其他人的干扰和修炼中需要面对的麻烦,干脆想遁离人世间的正常生活。
我分析了一下这些极端现象的成因,主要是通过极端的办法,也就是有什么心就断什么人间形式,想通过这种办法来去掉人心。我觉得这些做法都带有过去宗教中修炼的影子,过去宗教中修炼都是这样,通过断人间的形式来去掉人心,例如進山、進庙、远离人群修炼。学法中我们知道这些都是副元神修炼采取的手段,通过这个办法把人心、业力隔开,抑制住,目地是不干扰副元神修炼,所以不能根本上去掉人心,最终副元神圆满了,而主元神却继续在人世间轮回。
而大法修炼就是在常人社会中修炼,在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中直接去掉人心,去掉业力,使主元神明明白白的吃苦、修炼、圆满。我自己男女欲望很重,冤狱很多年,在狱中和同修交流,我说在里面根本不可能去掉欲望。别的同修不赞成,说可以去。我问他咋去?哪有触及的环境。他说看电视能触及。我说在家里去掉才扎实,等你回家就知道了。我回家后,见到多年未见的妻子,根本把握不住,而且在里面的服刑人员每天闲唠的内容多是在外面咋样找女人,长时间的接触污染,欲望不但没去,反而增强了。回家后,通过很长时间的反复磨炼和对修炼、对法的不断坚定才在这方面能够控制住,妻子也是同修,所以没有不良影响。举自己的例子就是想说明,旧势力的许多安排就是采用过去旧宇宙修炼的手段,即通过迫害让你断掉人间形式来去你的人心,而这种办法不可能从根本上去掉修炼者的执着,因为没有触及的环境,也就失去了修炼人心的环境。
师父讲:“我们这一法门,在常人中修炼的这一部份可不是叫你当和尚、当尼姑,我们年轻人还要组织家庭的。那么怎么对待这个问题呢?我讲了,我们这一法门是直指人心,不是从物质利益上使你真正的失去什么。恰恰相反,就是在常人这种物质利益当中去魔炼你的心性,真正提高的就是你的心性。你这颗心能够放的下,你就什么都能放的下,在物质利益上叫你放,你当然就能放的下。你的心放不下,你什么都放不下,所以真正修炼的目地是修那颗心。庙里边修炼它强制你失去这些东西,也是为了使你去掉这颗心,它强制你,让你完全杜绝它,不让你想它,它是这个办法。而我们不要求这样走,我们要求就在物质利益面前,你去把它怎么看淡,所以我们这一门修出来是最扎实的。不是叫你都当和尚、当尼姑。我们在常人中修炼的,将来我们功法传的越来越广,说人人都成了不是和尚的和尚,一个个炼法轮大法的都成这个式的了,这不行。我们炼功中要求大家:你炼功,你爱人可能不炼功,因为炼功搞的俩口子离婚了还不行。就是说我们把这件事情看淡,你不能象常人一样把它看的那么重。”[1],我觉得这就是大法修炼和过去修炼的不同,真正按照师父要求做到了,真的把人心去掉了,很多事也就和谐了,不该有的也就没有了,因为你达到标准后强大的能量场会制约一切,师父也不会让无关的干扰插進来。
所以我觉得在这方面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不要人为的给自己的修炼制造障碍,有些极端的做法不但伤害自己,也伤害别人,千万不要只考虑自己的修炼,别人不能给自己的修炼造成干扰,而不考虑别人特别是常人的接受能力,从而使常人误解而造成得救困难,所以在这些方面我认为我们应该理性,有些事情要圆容好。在修炼中所遇到的问题我们既要严肃对待,又要能够让常人理解。我这里要表明的是,我并没有说同修不找对象等一些做法错,只是认为我们考虑问题要全面,不要偏激,不要遇到问题解决不了就走极端,做事情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对大法、对世人的影响?!
以上为个人所悟,不当之处望同修见谅。
注:[1]李洪志师父《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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