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多人遭迫害 主管护师控告首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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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按:山东省鄄城县主管护师谷爱君女士一家在江泽民发起的迫害法轮功运动中,多人遭到迫害,被绑架、劳教、判刑、开除公职、失去自由、备受歧视等。谷爱君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书》控告首恶江泽民。日前《刑事控告书》已被检察院签收。

以下是谷爱君女士叙述自己及家人遭迫害的主要事实。

我是在一九九七年走入法轮大法修炼的,很快心脏病、风湿性关节炎等多种疾病不翼而飞。家人看到我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巨大变化,我父亲、母亲;还有我丈夫等多人相继走入法轮大法的修炼。父母亲多年的心脏病和丈夫的风湿性关节炎、腰腿痛等多种疾病很快消失。我们家庭和睦,身体健康,精神愉快。工作顺利,同事之间关系融洽。

我被迫害之前,是县医院外科护士长,工作优秀全院皆知。由于修炼法轮功,县“610办公室”、国保大队长陈保东及多个警察到我家及医院骚扰,医院领导班子就很配合他们,逼迫我写所谓的”转化书”,强迫二次进洗脑班。二零零四年免去我的护士长职务,同时降低和停发了我的多项待遇。二零零零年二月,我被县公安局“610”人员,绑架到县拘留所迫害十八天,勒索现金三千元后,被释放回家。

我丈夫是县劳保局的一名优秀干部、提拔对像,公认的大好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丈夫也不能被任用。二零零一年十月,我丈夫被县“610”绑架到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三个多月。家人被勒索现金近六千元,没给任何收款凭据。释放时,邪党“610”人员对他进行监视居住半年。

二零零五年十月七日下午五时左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保东、教导员杨继华带领一、二十人,闯入我家,将我丈夫强行抬到警车上。我丈夫一路高喊,“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抓好人了。”我被国保大队李红及两、三个女警察拳打脚踢地绑架到另一个车上。

在鄄城县“610办公室”主任张善祥的指使下,我被劳教一年九个月。我丈夫被非法判刑四年。他提出上诉,中级法院没有开庭就维持非法原判。

我被关入济南女子劳教所,被二十四小时监控,吃饭上厕所都不离开。强迫着看污蔑法轮大法的录像、强迫写所谓的“悔过书”,三个月有专人看管并且单独一个房间,不让与别人接触。后来强迫高强度长时间劳动,从早晨四点半起床到晚上十点多有时十一点,长达十七、八个小时,造成我的手指关节脱位、肿胀、创伤性关节炎。由于长时间迫害造成我神志错乱,几年后才恢复正常。

我丈夫被非法判刑后,原单位将他非法开除公职。二零零六年十月他被劫持到泰安监狱,也是被强迫写所谓的“悔过书”,强迫看污蔑法轮大法的录像、强迫洗脑、奴役劳动等,直到出狱时,还被三个刑事罪犯监控,单独一个屋,不让和外人接触。

我们夫妻被绑架的当天,因为我弟弟把我的电脑搬到了我的四妹家,结果未修炼的弟弟、两个妹妹及侄女等亲友都被关押或审问、勒索。

我们夫妻被绑架后,儿子被迫寄养在亲戚家。女儿、儿子大学毕业后,不能考公务员,遭受各种歧视。

我父亲谷德柱、我母亲彭桂英,都因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健康。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大埝乡派出所警察经常骚扰、监控我父母,限制人身自由,还经常强迫父母到大埝乡政府洗脑。使我父亲长期处于恐惧状态,于二零零四年含冤离世。

这场由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发起、策划、组织、推动的对上亿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系统的灭绝性迫害,已构成人类文明史上最为严重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其不仅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痛苦,更是对人类尊严、人性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和破坏。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迫害,伸张正义、还法轮功创始人以清白,重建我们民族的道德良知,必须将首恶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的主犯抓捕归案,绳之以法,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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