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近一段时间,陕西省西安、咸阳、安康、汉中、宝鸡、汉中、渭南、榆林、延安等市县法轮功学员纷纷向最高检察院、法院递交控告状,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旷日持久的迫害罪行。六月份以来,仅西安市一个城市,又有五十五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递交诉江控告状。
他们在给最高检察院、法院的控告信中写道:“我们是在陕西省西安市居住的中国公民。我们都是法轮大法的信仰者,我们在大法中得到了心灵的升华、身体的健康、家庭的和睦,我们万分感激法轮大法给我们所带来的这一切。可是十几年来,江泽民集团一直在用最邪恶的手段迫害着法轮功、迫害着我们的师父、迫害着我们大法弟子。今天我们决心站出来控告江泽民,将他绳之以法,请各位正义的检察官们给予我们帮助。”
父亲被关押 母亲重病 女儿承受巨大压力和痛苦
冯小青,今年二十八岁,家住西安市翠华北路。上小学时,冯小青跟着父母修炼法轮大法,每天都很充实,也很精進。法轮功为她开智开慧,那时她由一个中等生一下成为年级第一名,法轮大法好在她心里扎了根。
回忆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冯小青说:“二零零八年,我父亲因修炼法轮功,被六一零绑架,六一零人员找到我学校,诬陷说爸爸‘颠覆国家政权’,要求教育我,给我造成了很大的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关押审讯我爸的警察也把我叫去问话等等。这些突然的变化导致我不敢再炼法轮功。”
“爸爸被绑架的时候,妈妈患严重脑溢血正瘫痪在床,家里无人照料,那时我正上大二,六一零要我回家照看妈妈。我每天既要照顾妈妈的起居生活,还要操心学业,生怕妈妈发生意外;同时我非常担心爸爸受迫害,我每天都在极度惶恐中煎熬,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江泽民滥用职权,违反《宪法》,剥夺了我信仰和修炼法轮功的权利,破坏了我原本很好的修炼环境和修炼状态,严重影响了我的学业和身体生活。所以,我要控告江泽民。”
遭黑头套、老虎凳、吊铐 粮站退休职工控告江泽民
戴莲,女,五十六岁,陕西省户县城关粮站退休职工,在江泽民及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十六年里,被非法抄家一次,行政拘留一次,非法关押二次,共五个月,洗脑迫害二次,非法劳教一年半(监外执行)。戴莲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邮寄《刑事控告书》,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控告祸首江泽民。
戴莲在她的控告书中说:“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六日,警察再次绑架我到公安局,强行照相,我不照,他们就打我,殴打后,又被关押腊家滩拘留所,二天后,四、五个警察给我戴上手铐,套上黑头套,把我劫持到户县太平森林公园,刑讯逼供、上老虎凳、吊铐等酷刑,再二天后,又把我劫持到西安市五处,强迫做劳工,缝地毯,因我的手被吊铐吊的时间太长,不能拿针,又把我转到重监室,给重刑犯打饭,洗碗,干杂活。五个月后,我又被劫持到长安洗脑班,继续迫害十九天,后判劳教一年半(监外执行),罚款三千元(最后要回)。”
被非法判刑五年 西安市户县刘春霞控告江泽民
刘春霞,女,四十七岁,原陕西省西安市户县余下镇惠安化工厂职工,她在控告书中说:“在江泽民对法轮功疯狂迫害中,我曾二次被非法抄家,一次行政拘留,一次刑事拘留,非法判刑五年,造成家庭破裂,被迫失去工作。家中孩子幼小的心灵遭受创伤,给经历过‘文革’的老父亲造成巨大的恐惧。在我和母亲、妹夫(八年冤狱,现被非法关押在陕西省渭南监狱)接二连三的被非法关押中,父亲顶着巨大的常人难以承受的压力、痛苦和难言的悲愤支撑着我们这个支离破碎的家。”
“江泽民作为迫害善良民众的主犯、教唆犯,构成剥夺公民信仰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等多项罪责,因此,我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遭非法关押七年 西安市教师张洁控告江泽民
张洁,六十一岁,西安市劳动技术学校教师。今年六月七日,张洁写控告状,控告江泽民对她的迫害。张洁在控告书中说:“十六年来,我七年的时间被非法关押在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看守所里,艰难的度过,其余大多时间都在外流离失所至今。我被非法关押两次(三个多月)、强迫去洗脑两次(共十个半月)、非法劳教两年、冤狱四年、被无理开除公职、非法抄家两次。”
张洁说:“我从小就体弱多病,在儿时就患有胃病、肝炎;十二岁那年,我从小学二楼摔下去,昏迷七天引起脑震荡后遗症;二十岁那年,曾从约十米高的桥上摔到桥下河沟里,引起盆股粉碎性骨折和腹腔大出血昏迷;随着年龄增加,又患有肩周炎、胆囊炎、乳腺炎、肺结核等疾病,身体越来越差。九七年三月,我有幸走入法轮功修炼,使我疾病痊愈。在工作上,更加一兢兢业业,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赞许和好评。”
“二零零一年四月,西安碑林区将我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里,我被警察暴力殴打、吊铐在铁窗上四天四夜示众,手铐嵌进肉里,窗外的雪雨刮在脸上、手上,两手被冻得又红又肿。警察拿来件约束服(用白色包装袋制作的由后面系带子的长袖衣服,双手被反绑在背后)叫三个大个子劳教人员把约束服给我穿上。”
“二零零四年元月的一天, 洗脑班保安人员将我带到一秘密室内,这里面有洗脑班的头目和“陪护”人员,保安人员抽着我的耳光,其他人员七嘴八舌,对我进行恐吓、威胁、限制人身自由、不许跟家人打电话等,对我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我被非法拘禁在洗脑班七个半月,二零零四年四月才放出。”
“二零零五年五月下旬,西安碑林国安警察将我非法关押在沙坡看守所,非法将我批捕。第二天对我进行了秘密庭审。二零零五年十月,对我非法判四年,零五年十一月,我被强行送往陕西省女子监狱冤狱迫害。”
“二零零八年底,我办理了出监手续,但监狱一直拖延了半个月后,在我强烈要求下,直到二零零九年二月,西安碑林区“六一零办公室”科长与我的一个亲戚来到女监,我才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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