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据明慧网报道,从二零一五年五月底到六月十一日两周内,至少三千九百四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向中国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控告前中共独裁者江泽民,并提交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据。六月十一日,媒体公布迫害法轮功元凶之一周永康以贪腐罪名被判无期徒刑。
大卫•麦塔斯在自传体新书《你为何那样做——人权倡导者的自传》发布会上,与读者合影。 |
对此,六月十六日,记者采访了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先生。麦塔斯说,周永康被判无期徒刑,是有积极意义的新进展。对于目前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的热潮,他说:“总是有很多的(法轮功)受迫害者(采取行动),这是积极的,但这只是个开始,最终(他们)必须对申诉人(的申诉)采取行动。我们乐观其变。”
江、周、薄应以迫害法轮功的罪名被判刑
麦塔斯先生说:在中国,对法轮功的打压非常全面、系统和深入,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没有任何一条人权标准被尊重,这些标准对法轮功都是无效的。
麦塔斯说,找不到法轮功的任何过失,江泽民集团就选择了妖魔化法轮功,(试图)让人看起来他对法轮功的打压几乎没有什么错。他们的迫害无所不在,并运用如此多不同方式的手段在进行,极端残忍、凶恶、暴力。
他认为,周永康和薄熙来都应该以迫害法轮功之名被起诉——特别以迫害的罪名被起诉。为帮助防止此类犯罪再度发生,必须在技术上确认罪名成立,将这一类恶人绳之以法。因为在活摘器官方面违法的不仅仅是薄和周,迫害是通过网络实施的——医院的管理者、狱警、医疗人员都参与了。他说:“问题是如何制止今天仍在发生的非法器官移植,并将参与其中的罪犯绳之以法。”
他说:如果我们以活摘器官的罪名将其绳之以法,就会影响并帮助制止这一犯罪。参与者会说:“如果我们继续这样干的话,我们也会被以迫害的罪名起诉。”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活摘器官的犯罪还会继续。
需要公正的司法系统审判江泽民
麦塔斯说:“理想情况下,江应该因他的罪行,在一个公正的法庭上被绳之以法。周永康被审判是好事,但并没有以正确的罪名,也没有以正确的方式做。我想看到的是正确、公正的执法系统。因为将江泽民绳之以法不仅仅是将发生的作为历史记录,而是防止此类罪行再度发生,避免体系被玷污,并向其他违法者发出(警告)信息。江泽民曾身处中共权力体系的顶峰,许多人都参与了迫害。任何一个迫害程序都是江泽民操纵整个系统实现的……我们需要一个司法系统,还原真相。”
麦塔斯建议,以迫害法轮功和强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最严重罪名,而不是以其它罪名将江诉诸法庭。司法公正其实还有教育与惩戒的意义。这将有助于形成(历史)记录,进而帮助停止迫害。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为了手中权力
对于五月一日中国全面实行“有案必立”的登记制度之后,广大受中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展开控告江泽民的浪潮,麦塔斯称看到了许多“充满希望”(promising)的迹象。他说:首先是允许老百姓投诉;迫害法轮功的罪犯周永康、薄熙来等人被绳之以法;又出现了民众控告江的浪潮。
麦塔斯说,江泽民犯罪的证据百分之百是确凿的,因为他当时是拥有最高权力的人。他说:“江泽民是元凶,他通过谋杀获得权力,并保持权力。他树立了许多假想敌,法轮功是他最主要针对的,他通过迫害法轮功保持权力,通过设立的‘六一零’办公室——一个平行的权力系统,作为他的权力基地。周永康和薄熙来都是他的追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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