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云南昆明市现年69岁的尹淑媛女士修炼法轮功获得健康,二零一三年九月在家中被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四月被非法秘密庭审,三十分钟走过场,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尹淑媛认为信仰无罪,要求上诉,并控告相关人员。
尹淑媛老人系昆明重机厂退休职工,因身体多病,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下午三点左右,与女儿刚从街上回家,被西山国保在家中绑架,被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十月十六日被非法逮捕,并一直关押于昆明市看守所。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西山区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莫须有罪名,向西山区法院非法起诉。
二零一四年四月九日十点,西山区法院非法秘密庭审尹淑媛,没有律师,没有通知家属,整个过程三十分钟走过场结束。开庭时尹淑媛表明了法轮功不是邪教,自己修炼获得健康,没有罪。并指出,所谓“扣押清单”上的四百多碟片和几百份宣传资料是不实的,当时家中只有二十多片光盘,其余都是空盘。
整个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西山国保,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先非法抄家,将抄到的私人物品,作为所谓“罪证”,因定罪的“证据”数量不够,又将空白光盘等加大数量,以此加害尹淑媛。
二零一四年七月,西山区法院秘密宣判,非法判尹淑媛四年刑。尹淑媛认为信仰无罪,要求上诉。尹淑媛的家属得知消息后,非常气愤,支持尹淑媛上诉,并为尹淑媛请了北京律师代为上诉。
二零一四年八月,律师接受了尹淑媛家属的委托,先后四次会见了尹淑媛,两次跟中院的法官交涉,要求二审重新开庭审理。
二零一五年三月,律师在会见尹淑媛时得知,西山区法院在案件已移交中院后,竟派西山区法院工作人员让尹淑媛先签字,后看文件内容,补充证据证陷害好人。律师向各级检察院控告了西山区法院的严重违法行为,并向最高法院举报此违法行为。因为上诉期间,一审法院无权到看守所讯问调查,补充证据;而且对在押人员送达法律文书,应该让在押人员先阅读内容,后签收法律文书。西山区法院工作人员让在押人员先签字后送文书,构成对被送达人的欺诈。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兴苑路1132号)电话:0871-68107700
西山区检察院公诉人:李俊、叶平
西山区法院审判长:苏琴、普会峻、陪审员郭一入 、书记员刘文静
昆明市西山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符明榕、温永翔、张云贵、邱学彦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军(上诉案的法官):0871-6496525
西山区法院院长何家华
昆明西山区法院 刑一庭 法官 李丽君
昆明西山区法院 刑一庭 法官 普会峻
昆明西山区法院 刑一庭 法官 朱亭
昆明西山区法院 刑一庭 法官 苏琴
昆明西山区法院 刑一庭 法官 王静波
昆明西山区法院 刑二庭 法官 孟阳
昆明西山区法院 刑二庭 法官 靳文集
昆明西山区法院 刑二庭 法官 吴兆敏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昆明西山区法院 民一庭 法官 张扬 马街北路35号
昆明西山区法院 民一庭 法官 杜竹馨
昆明西山区法院 民二庭 法官 蔡磊
昆明西山区法院 民二庭 法官 武云
昆明西山区法院 民二庭 法官 杨辉
昆明西山区法院 民二庭 法官 刘晓媛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昆明西山区法院 民二庭 法官 杨国娟 马街北路35号
昆明西山区法院 行政庭 法官 余欣妍
昆明西山区法院 行政庭 法官 曾志强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棕树营法院
昆明西山区法院 诉讼中心 法官 周媛媛 翠羽路51-1号附近
昆明西山区法院 诉讼中心 法官 罗玮
昆明西山区法院 诉讼中心 法官 何婵娟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福海法庭
昆明西山区法院 诉讼中心 法官 张芳 滇池路青少年活动中心后面
昆明西山区法院 诉讼中心 法官 姚琳
昆明西山区法院 诉讼中心 法官 周永婷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海口法庭 中摊街214号
昆明西山区法院 棕树营法庭 法官 郭志勇
昆明西山区法院 福海法庭 法官 杜华萍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前卫法庭
昆明西山区法院 海口法庭 法官 郭辉 海埂路219号附近
昆明西山区法院 海口法庭 法官 张远国
昆明西山区法院 金碧法庭 法官 陈思源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金碧巡回法庭
昆明西山区法院 金碧法庭 法官 李陪伟 西昌路002号
昆明西山区法院 前卫法庭 法官 顾晓梅
昆明西山区法院 前卫法庭 法官 杨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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