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非法庭审 好警察被迫流离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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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桓仁县法轮功学员王德清二零一三年十二月遭非法庭审时昏倒在法庭,后被保外就医。如今保期已过,桓仁县法院欲对他非法庭审、判刑。王德清被迫流离失所,遭到警方非法通缉。

王德清于一九九四年末开始从事警察职业,由于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他工作兢兢业业,不计较个人得失,也从不骂人、不说脏话,是公认的好警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起迫害法轮功的运动。王德清多次遭迫害:二零零二年二月无故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遭的关小号、背铐、毒打等折磨,导致右耳被打穿孔、患腰椎盘突出。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王德清被单位非法开除。

二零一三年六月四日上午,王德清再次被桓仁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九月,他被非法逮捕。十月份,家人为他请了律师作无罪辩护。

桓仁县法院准备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开庭审理王德清案,却不通知律师,还欺骗王德清签了“不用律师也可以出庭”的书面文件。当时兰志学律师到东北办案,得知此事后,于第二天一早驱车赶到看守所见了王德清,王德清明白后写下“必须律师到场,否则不同意开庭”的声明。兰志学律师并准备就公检法人员诱骗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提出控告,法院庭长只好做了妥协,把开庭时间延后六天,为王德清的律师出庭辩护赢得了时间。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日上午,被迫害的骨瘦如柴的王德清被人搀扶着走进法庭,他还未等正式开庭就支撑不住了,全身抽搐、休克了,被送到桓仁县医院抢救,住了三天院,未见好转,又被警察拉回看守所,结果他的身体愈加恶化,又被转回医院,被医院诊断为肺结核,大约住院二十三天,当时王德清体重只剩九十来斤,眼睛紧闭,不能进食,针也打不进去,奄奄一息,仍有四名警察在医院整日看守,盘查来看望的人。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王德清取保候审半年,回到家中。

取保候审半年到期后,法院又要对他开庭,王德清被迫离家。法院人员多次找王德清的家属要人,并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十九日、二十日,连续三天强迫王德清的家属去法院、去公安局做材料,恐吓要株连家属,并在网上非法通缉王德清。王德清目前被无法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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