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卿柯林.鲍威尔在公布本项报告时指出宗教自由是美国民主的基石,他说:“我们对宗教自由的信奉来自美国国民的勇气,我们的祖先逃离宗教迫害,来到这块土地寻求实践信仰的自由。他们为社会铺下基石,所有人都敬重免于恐惧、歧视及强迫的权利。美国人民现生活在一个充分信仰及自由的国家。”
鲍威尔说攻击他人自由及尊严是不容宽恕的,且不能以任何宗教或文化之名作为合理化攻击行为的藉口。他说美国反对这样的主张:即国家的安全或安定有赖镇压任何信仰团体或摒弃宗教宽容。鲍威尔说:“我们强烈相信宗教自由是人类不容夺取的权利,本项权利的存在是无庸置疑的,它是全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其他许多国际协议的圭臬。”
以下为报告中记载某些国家的部分内容及其人权记录。
中国
未获许可的宗教及精神团体仍受到严密的监视以及严酷的镇压,中国政府持续严酷对待法轮功。......
(本报告记载的国家清单,可查询下列网址:
http://www.state.gov/g/drl/rls/irf/2002/c7599.htm)
摘译自英文圆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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