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上海浦东法轮功学员、材料分析师冯兴吉现被非法关押在提篮桥监狱十监区,自二零一三年八月以来,冯兴吉因为申诉而被关禁闭,叫做“申诉隔离”,监区长樊震群此后非法剥夺冯兴吉亲人的探视权。
二零一三年底,家属先后到监狱管理局和司法局投诉,都没有结果,二零一四年初,家属向樊震群表示,要求会见。樊震群要他写一个不炼法轮功的书面保证,才允许会见。作为一名警察践踏法律不仅在监狱,竟然延伸到社会。
冯兴吉的家属二零一四年四月,针对此事,先到监狱管理局投诉,没有结果。随后到司法局投诉,司法局信访办推诿说,他们不管,这是属于监狱管理局。后来又电话询问樊震群,樊震群态度强硬,极力掩盖逃避。冯的家人说,你稍微等一下,我说一句话。樊语气沉沉地道出一句来—“我没时间”。后来一段时间,冯兴吉家人又和监狱几次电话沟通此事,监狱说,会见是监区的事,再问监区,监区要么不予理睬,要么以影响“改造”为由拒绝会见。
二零一四年九月,家属再次投诉到巡视组,要求立即恢复会见,并无罪释放。监区要求冯兴吉和他的哥哥不能一起申诉或抗诉,并以此为由有条件恢复会见。
二零一五年二月,家属又到提篮桥监狱与监区长和教育科进行交涉,还是要求写书面保证。冯兴吉的家人正告他们说,你们的所作所为是非法的。他们说是内部规定。由此不难看到监狱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真实性和广泛性,却对外宣称“教育挽救”,美其名曰“改造成果”。
作为一个监狱警察,按照中国宪法、法律,是没有任何权力对公民的信仰进行干涉,更没有权力强迫人放弃信仰,这是普通百姓都明白的。而一名警察为什么敢这样做呢?在中国生活的人们都知道,如果没有“党”的支持,他们是不敢肆意妄为甚至触犯法律的,因为他们一般认为“党”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可以凌驾法律之上甚至可以践踏法律。
冯兴吉生于一九八二年,原籍甘肃白银。毕业于中南大学材料学院,二零零八年三月在三一重工材料研究所工作。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浦东“610”的陆晓骏等人,诱骗冯兴吉的直属领导通知让冯兴吉到三一重工的办公大楼对冯兴吉进行笔录,结果以写“法轮大法好”等真相标语为由,当场绑架冯兴吉,十一月三十日非法判刑四年。
仅仅因为冯兴吉喷写法轮功真相标语而施以刑罚,提篮桥监狱为强迫他放弃信仰而施以酷刑,这种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冯兴吉为自己遭受的迫害而申诉就被剥夺与家人的会见,这种荒谬的行径使人难以理解。谁是谁非?天理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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