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李冬青在辽宁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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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李冬青女士是辽宁省沈阳市的一名法轮功学员,我曾和她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四监区一起被迫害,时间长达五年。我非常了解她,她是一个非常坚韧、稳重、忍耐力很强的大法弟子。这里仅就我看到的一些情况,曝光李冬青在狱中遭受迫害的事实。

李冬青

精神上摧残

李冬青被非法关押在原四监区,那里非常邪恶,狱警将她和其他人长期隔离开,除了对她进行专门迫害的几个恶人之外,不许她和别人说话,先从名誉上把她搞臭,她们给李冬青造谣,说李冬青偷拿别人的东西吃。我和李冬青同住一室,她从不拿别人东西吃。她虽然吃不着什么东西,别人吃她都不看一眼。有一次一个犯人把眼镜借给了犯人郑紫艳,却说眼镜丢了,诬陷说李冬青偷去了,李冬青从不争辩。几天后,郑送回了眼镜。这时犯人江美丽看明白了,向我使了一个眼色,意思是她们在害李冬青。邪恶的目的是把她搞臭,让大家远离她。不让她说话,又不让接触别人,他们就可以随便的给她造谣,说她精神不正常等。她的压力越来越大,我们在一起的五年中,一直是这样。

生活上虐待

李冬青的家人给她存了一些钱,可是队长不准她支配。狱警赵秀梅(小队长)指使犯人做假帐。在李冬青的账面上几乎每天都有支出,订饭订菜等,可是李冬青却得不到。就连牙膏也没有,用洗衣皂刷牙。狱警指使管钱财和食物的犯人控制不给她饭吃,四、五天才能吃一顿饭,一个月才能吃上几顿饭。在这样的情况下,诈骗犯王茵和郝丽华等人用一根线吊上一张饼,在李冬青面前晃来晃去,戏弄她。李冬青就是在这样备受折磨的情况下坚持着。

肉体上折磨

李冬青遭受毒打是家常便饭。每次打她都是在一个单独的屋子里,不在众人面前进行。在狱警的唆使下,犯人李桂兰(大连人)、于小荣(北镇人)江丽(沈阳人)等,为了不让她喊,用胶带把嘴封住,然后再用胶带将胳膊和身体缠在一起,让她动不了。然后拳打脚踢,拳头象雨点一样打在李冬青的头上身上。这种刑罚她们叫做“暴雨梨花针”。有时就用女人用过的卫生巾或拖鞋把李冬青的嘴堵上,诈骗犯王茵和吴杰,以及安小平、杀人犯王平经常殴打她,用笤帚把、木棍打,还恶毒的捅她的阴部。

有时看到李冬青被打得走路吃力,一瘸一拐的,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李冬青就是在这样连喊一声都不可能的情况下,承受着这种非人的折磨。我与她在一起的五年中她都是在这样的恐怖、邪恶、毒打、谩骂、讽刺、挖苦、愚弄中度过,身心的痛苦无以言表。

在此我想说,直接迫害李冬青的绝大多数都是犯人,但是他们是被操纵的,而指使她们的狱警才是最坏的,才是罪不容恕的。

参与迫害的狱警:徐中华(监区长)、马秀艳、李春芳、赵秀梅。

参与迫害李冬青的犯人:吴杰(大连人,此人已遭恶报得了脑癌)、安小平、杀人犯于小荣(北镇人)、诈骗犯郝丽华、诈骗犯王茵、诈骗犯李桂兰、杀人犯王平(大连人)等。

附李冬青遭迫害经历简述

沈阳法轮功学员李冬青一九九九年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而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二年夏,在“610办公室”操纵下,马三家劳教所将非法劳教期满、坚持信仰法轮大法的李冬青、李黎明、宋彩虹作为典型上报到大北地区检察院,检察院直接到马三家教养院对三人宣读所谓的“起诉书”,三人后都被大北地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非法关入辽宁省女子监狱。

八年冤狱,李冬青遭受了非人的迫害与侮辱,饱受马三家劳教所、辽宁省女子监狱恶警、恶犯的折磨、虐待:关小号、坐老虎凳、毒打、电刑、人身侮辱,其中有一年半中的百分之九十七的时间她是被关在小号中,导致她心衰、肾衰、全身浮肿,身体极度虚弱。马三家劳教所恶警还故意给她弄得肮脏不堪,并造谣说她因为炼法轮功得精神病了。

二零零七年,李冬青结束八年冤狱回家时,派出所恶警逼迫李冬青的家人把李冬青直接送入精神病院迫害达一个月,强迫注射药物,致使李冬青全身发黑,腿部静脉鼓起,又黑又粗,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李冬青的经历与遭遇充份的体现了这场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的邪恶与凶残,她的案例也在联合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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