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张玉良等三人再次面临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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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将在一月二十七日再次对法轮功学员张玉良、姜月梅、金凤英开庭。阳明区法院曾在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上午对三位法轮功学员开庭,因律师抗议法庭没有送达起诉书,该日庭审遂被延期。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上午,阳明区法院法轮功学员张玉良、姜月梅夫妇和金凤英非法庭审。家属和律师到了法院之后,一群气势汹汹的法警要求对律师进行安检。因法律规定律师和法庭人员一样不需要进行安检,律师指着墙上的规定要求审判长念一念,审判长让律师自己看,并以各种理由拒绝家属进入旁听,欺骗家属家属说人满了不让进了。结果旁听席里坐满了社区人员及被安排的不明人员,仅给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各留两个位置。

原定的八点四十分的开庭,由于无理的安检拖延到九点多钟才开始。按照法律规定:法庭应在开庭前十天送达起诉书给律师,阳明法院违反法律规定,没有给律师送达起诉书。律师当庭以没有接到起诉书为由拒绝配合开庭,审判长钱怡只好决定一月二十七日再次开庭。

三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经过

牡丹江市铁岭镇四道村的张玉良、姜月梅和金凤英三人,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四日下午四点多在铁岭河市场上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发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被警察绑架,随后警察对张玉良非法抄家,抄走十多本大法书籍、一些真相资料(包括光盘)、电脑、打印机等许多私人物品。 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涉案警察朱澄华在非法审讯期间,双手猛击近七十岁的张玉良老人的双耳,踢张玉良的双腿。

张玉良曾多次遭受严重迫害。二零零一年他被南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遭恶警苗强殴打,内脏被打坏,以致后来尿血很长时间。后法院对他非法判刑五年,现关押到哈尔滨第三监狱,后转大庆监狱。

法轮功学员姜月梅曾于二零零零年六月被非法劳教一年。

阳明区检察院:
检察长:王成才
此案公诉人:张学斌、胡冬冬

阳明区法院:
地址:牡丹江市东康佳街187号,邮编:157016
此案审判长钱怡:13845360678(刑庭庭长)
书记员腾秀云
阳明区法院审判长钱怡,审判员李坤、孙媛媛
书记员腾秀云

阳明法院其他人员信息:
徐常禄,院长书记
邵金秋,院长
张海波,副院长
王志琨,副院长
郭玉荣,政工科科长
钱怡,刑庭庭长:13845360678
张海波,执行局长
马永江,执行员
赵双美,法官
解瑞羽,法官
郝懿,法官
穆会昌,法官
韩雪雪,法官
贾宏,法官
李坤,法官
王玉影,法官
刘大为,法官
王鸿亮,法官
孟宪华,法官
王薇,法官
富淼,法官
国勇,法官
曲国山,法官
孙媛媛,法官
柳兆斌,法官
许春娟,法官
张广,法官
曲国山,法官
来晓强,法官
张景川,法官
王伟东,法官
王秀梅,法官
高喜军,法官
范晓丹,法官

牡丹江市阳明公安分局
局长阎剑华,办:6367801
副局长王雨(主管社区),办: 0453-6367805
办案铁岭社区警务队朱澄华:15504532073、13946344006
警察张绍杰
另一警察手机号码:15504533039
副队长赵丰:1394530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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