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素英在陕西女子监狱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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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14年7月,刘素英被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法院非法判刑5年,于2014年12月9日送陕西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刘素英,女,现年58岁,原是宝鸡市石油机械厂职工。1995年修炼法轮功,炼功后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工作兢兢业业。

2013年6月4日,刘素英在眉县被眉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关押在眉县看守所,后由宝鸡金台分局接回,关押在金台看守所。

2014年7月,金台区法院再次对刘素英非法判5年,于2014年12月9日送往陕西省女子监狱,目前刘素英被关在陕西女子监狱严管队迫害,监狱恶警扬言要在严管队迫害刘素英3个月,期间不允许家人接见。

自99年“7.20”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宝鸡市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金台区610、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区分局对刘素英的迫害也从未间断,开始要求写“三书”,逼迫刘素英放弃信仰“真、善、忍”做好人。2002年冬天刘素英被金台分局非法关押在石油宾馆强迫转化。

2003年7月26日因资料点被破坏,刘素英遭绑架,与骆彦廷(后被判刑7年)、辛超(已迫害致死)一同被宝鸡市610、金台区610、渭滨区刑警队、渭滨分局绑架,被非法关在凌云宾馆迫害长达5个月。

2004年4月陕西省610与宝鸡市610在宝鸡市金台区店子街---宝鸡峡职工培训中心秘密举办洗脑班,到处抓法轮功学员,刘素英被迫流离失所。

同年9月10日金台区法院非法判刑辛超8年、骆彦廷7年、刘素英7年,同时对刘素英下达了逮捕令,到处搜寻刘素英下落。刘素英被迫开始了长达9年的流离失所生活,造成有家不能回,与亲人不能相聚。

在此期间金台区610、金台区分局对亲戚、家属骚扰不断,使亲人也不得安宁,刘素英早年在厂子一次买断工龄后,按照政策要求,该在2008年就享受退休金待遇,但并没有得到。

2011年冬天金台区610、金台区分局找不到刘素英本人,就去骚扰恐吓正在宝鸡文理学院上学准备考研的孩子,在学校给孩子造成极坏的影响,导致孩子曾出现了自杀的念头,后来考研也不理想。

刘素英的丈夫承受不了金台区610、金台区分局长期的骚扰,现已与刘素英离婚。

希望法轮功学员和海内外正义人士赶快营救刘素英,使其早日脱离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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