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和高敬群二次庭审,于溟和家属们当庭要求法院使用大法庭公开开庭,要求更多的家属参加旁听,主审法官焦玉玲拒绝了这一合法合理的要求,宣布延期到周五开庭。
于溟 |
所有辩护律师坚决抗议,法官最后自顾离去,所谓“庭审”成了一场闹剧。
随后,律师们立即向最高法院法院工作人员举报中心进行了实名举报,要求追究主审法官随意变更旁听人数、公然违反旁听审理法规的行为。举报中心已经受理了这次举报。
十一月十八日上午八点半,沈河区法院周边已经遍布警车和便衣,如临大敌。八点四十五分,于溟六十七岁的母亲在法院门前举起了“还我儿子”的大横幅,随即被警察强行夺走。九点二十分,所有家属和辩护律师都已到齐,等待开庭。
原本法院通知早上九点半开庭,可直到近十点警车才把于溟等三人强制押送到法院。一辆警车拉着于溟和一名普通看守所的在押人员,警察把他俩铐在一起,中间用一根铁链子连着,进法庭前于溟将戴铐和连着铁链子的双手举过头顶高喊 “法轮大法好”,并微笑向围观人群点头示意。另一辆警车拉着李东旭和高敬群,还有其他三名男性看守所在押人员,李东旭和高敬群也被铐在一起进了法庭。
此案在沈河区法院第三十三庭审判庭审理,这个庭面积很小,只能容纳十几个人。旁听席只有八个玻璃钢快餐椅座位,而辩护席上只有一把椅子!在六名律师要求下,总算从别的审判庭临时调过来一张桌子和五把椅子,六名律师只好围着仅容四人的桌子紧挨着坐下,四台笔记本电脑已经占满了桌面,随手用的资料只得放在桌子底下。
开庭前几天,法院通知家属:只允许一家有两名亲属可以参加旁听。于是家属向沈河区法院递交了书面申请书,申请使用面积大一些的法庭以增加允许旁听的亲属人数,结果未得到任何答复。
开庭前,法警按原定通知放进了于溟等三人的六名家属,但法官焦玉玲到场后,却命令法警将已经进入法庭的家属全部赶了出去,称旁听人员现在由两人改为一人。于溟的哥哥当即表示抗议,说:“昨天打电话你还说可以有两名家属旁听呢。”他要求法庭对此给出合理解释。焦玉玲说:“你很激动呀!”于溟的哥哥说:“我是很激动,我还很气愤!”焦玉玲威胁说:“你再多说取消你旁听资格。”
这时于溟被带进了法庭,他哥哥说:“他们只让一个家属旁听!”于溟问律师:“我要求更换大法庭让更多家属旁听的申请交了没有?”在得知已经交给法院后,于溟开始大声抗议,法官让法警把于溟带出了法庭。
李东旭的辩护人董前勇律师要求出庭的公诉人当场纠正法庭的错误做法,公诉人称:法庭纪律得听审判长的,这不属于检察院监督范围。董律师指出公开开庭允许旁听的人数是程序问题,不属于法庭纪律。于溟的辩护人陈建刚律师站起来要求最起码应将庭里的旁听席坐满,说:“你们就是表演也得表演得象一些吧。”女法官焦玉玲面有羞色,出法庭打了一通电话请示,终于又同意每个当事人可以有两名家属旁听。
于溟等三人被带进法庭后,王全章律师与陈建刚律师要求给当事人于溟已经坏掉的眼镜换上家属带来的新眼镜,法官说自己说了不算,法警则称看守所有规定不准换。法庭的这一做法立即遭到了律师们的强烈抗议,大家纷纷要求法庭尊重当事人权利,因为于溟不戴眼镜根本看不清证据,无法进行证据质证。法官不顾抗议,强势宣布开庭,于溟大声抗议,说开庭前已经提交了使用大法庭的书面申请,要求书面回复……法庭上乱成一团。
主审女法官焦玉玲于是让法警将于溟等三人带出法庭,陈建刚律师问她:“你把当事人都带走了,还怎么开庭?”焦玉玲同另两名合议庭成员合议,不一会儿宣布:经合议庭合议,不同意使用大法庭,不同意增加旁听人数,并延期到本周五开庭。律师们又坚决抗议,称合议庭这种随意变更旁听人数的行为严重违法。陈建刚律师声明自己周五没有时间过来开庭……
在律师不同意本周五开庭的抗议声中,法官焦玉玲顾自离去。于溟的哥哥追上去问她:“周五还在这里开庭吗?”她理都不理头也不回的就走了。律师们集体举报了焦玉玲的违法行为。
于溟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三十岁不到就成为一位拥有近百名员工的服装厂老板的成功商人。九十年代后期,在他二十多岁创业的时候,就吸收了沈阳几十位下岗工人,经过培训使她们成为自己服装厂的技术员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对法轮功的大迫害发生后,在至今长达近十五年的持续迫害中,于溟因为坚守自己的信仰,至少五次被中共邪党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其中三次被非法劳教,其中两次劳教因为坚持信仰 不向中共邪党妥协“转化”而被延长劳教期限各十个月、一年;而几乎每次被绑架,他都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和人格侮辱,多次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关于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遭迫害事实,请参考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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