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按:重庆市长寿法轮功学员左汝辉女士、六十岁左右,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多种疾病很快消失了,身体健康了,心性提高了,她努力要求自己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可是中共邪党就惧怕人学法轮功做好人,多次对她进行迫害。下面是左汝辉女士自述她近两年所遭受的迫害情况:
二零一三年皇历腊月二十八日,我在重庆市长寿区葛兰场发真相资料和光盘,发到了葛兰镇武装部长叶某某手上,他一看是法轮功真相资料,就说:你胆子真大,大白天的发这些资料,拉住我的包不许走,我说你放开,我不会走的,就给他讲真相。他不听,立即打电话到派出所,所长刘小波和一个工作人员,把我和我的包强行带走,夺了我的手机,两个月后还了一个坏手机给我。
把我强行带到派出所后,将我锁到铁椅子上,所长刘小波开始讯问我,你叫什么名字,这些东西从哪儿来的。开始我不应答,就发正念。刘很生气,多次问我叫什么,我说,我叫法轮功学员。他气急败坏大骂脏话,我说你们是文明单位,还是流氓单位,是你们这样教育人的吗?他说为什么不回答我的问话,我说:我没做错事,就不回答。后来派出所里一个家属把我认出来了,说我是叶孝明的姨妈,他们把孝明带到所里,把我和我的家庭情况说出来了。
他们把真相资料和光盘摆好照了相。接着把我强行带去照相和按指纹,我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死死把手捏紧。他们四男一女把我按倒,强行掰我的手,我就不松开,他们又大骂,这中午饭也没给我吃,他们整理黑材料让我盖手印,我不配合。下午五时把我拉到长寿县医院检查身体,医生说我身体有些僵硬,刘小波说她是这样,没得关系,就把我送到长寿县看守所,狱警一看没有签字,这样刘小波把我转到拘留所。
非法拘留我十五天才放我回家。在我被关押期间,派出所行恶人员抄了我的家,什么也没有搜到。我回家后,双龙镇派出所先后四次来我家要我写保证书,不出去发东西,我没有配合。他们还不罢休,三天两头打电恐吓、骚扰我儿子,要他们把我管好,不然又如何如何,又要我儿子给他们写保证书。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六日晚,我又出去讲真相,被不明真相世人举报到邻水巡逻公安,把我带到邻水城东派出所,搜走了我的真相资料、光盘和手机,直到现在也没有还我,同时打电话给县国安大队,来了一男一女,把我的东西交给了他们。他们询问我,我不回答,他们翻手机通知了我家人,了解了情况后,就给长寿县公安局打了电话,之后他们作了笔录,要我盖上手印和写上名字,把我放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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