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四年七月至九月,辽宁凤城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王莉被非法劫持在辽宁女子监狱,金彪被非法关押在凤城看守所,卢俊、姜凤丽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
一、王莉被凤城法院劫持入狱
王莉,女,五十五岁,家住凤城市内。二零一三年一月六日,王莉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到东港市长安镇讲真相,遭长安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下午五点左右,长安派出所恶警将二人劫持至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并伙同国保大队队长陈斌等恶警非法抄了王莉的家。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趁看守警察睡着时机智走脱。
接着凤城市政法委六一零与公、检、法合谋将王莉非法判刑一年半,王莉因身体状况被“保外就医”。此后凤城国保大队陈斌、法院的不法人员多次骚扰王莉,逼她签字,强迫王莉定期“检查身体”。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早晨八点多,以凤城市法院刑事庭李晓东为首的五、六个不法人员,将王莉从家中绑架。李晓东拿着手铐,威胁王莉不走就给戴手铐,并骗她丈夫说如果检查身体不合格晚上给送回来,结果将王莉劫持到丹东看守所,在看守所里王莉被强迫吃降压药。王莉家属去法院问抓人原由,法院人员借口是“强制收监”。
八月十九日,王莉被非法送进辽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原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劳教所的女二所)。
二、金彪被凤城法院非法庭审
金彪,男,三十岁,家住凤城市天河湾,原凤城袁家沟钢厂工人。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下午,丹东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指使凤城市公安局凤山分局汪峰等警察,在金彪家楼道暗处蹲坑多时,将从外面回来的金彪绑架,同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五十余本、《明慧周刊》一百余本、真相资料、破网软件和一部苹果手机。据悉,丹东网警特务自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就开始非法监控金彪上网。
金彪被绑架一周后见过一次律师(本地律师),之后与律师之间的会见便被无理阻止。家属找凤山分局汪峰,汪峰推说案子在何岫泽手中。当家属找到凤山分局警察何岫泽时,何推说“上面不让见”。
八月四日,凤山分局返还金彪家属一部手机和一台电脑主机箱。一周后,何岫泽将诬陷金彪的案子移交凤城检察院二科(起诉科),检察员李丹是参与构陷金彪的主要责任人。
九月二十三日,凤城市法院对金彪进行非法庭审,金彪家属聘请北京正义律师为金彪做无罪辩护。开庭前,审判长潘淑琴欲阻止律师提法轮功,被律师平和的几句话,说的无言以对。
律师直言:“我查遍了所有的法律,至今还没看到有哪一条法律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律师从“信仰合法”的角度,为金彪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法庭立即无条件释放金彪。
金彪当庭表示:“法轮功让我按‘真、善、忍’做好人,使我身心受益。我声明,在警察威逼下所写的所谓“悔过书”全部作废,我要坚持修炼法轮功。”
最后审判长潘淑琴称合议后再作宣判,遂宣布休庭。
参与非法庭审的人员:凤城法院审判长潘淑琴,审判员季龙斌、成平均,书记员左伟虹;凤城检察院公诉人唐金凤、关坤玉;凤城政法委六一零李洪泉在台下“坐镇”;凤城检察院公诉科赵运双,在旁听席发短信,递纸条,操控唐金凤构陷金彪。赵运双曾多次充当所谓的公诉人迫害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表现非常邪恶。赵运双手机:13354159997,住宅:0415-8125008
三、卢俊被凤城检察院非法起诉
卢俊,女,五十多岁,原籍凤城市刘家河镇徐家台大队,现住凤城市通远堡镇。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卢俊领着八岁的女儿陈美颖去北京上访,被天安门前的警察绑架到前门派出所,后转至丹东驻京办事处关押两天后,被刘家河派出所刘明利、伊晓东和镇政府徐俊玲劫持回凤城。坐火车回来的途中,刘明利把卢俊的左手铐在火车的暖气管子上,一直到下车才松开。下车后将卢俊投进凤城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被刘家河派出所勒索二千元钱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二、三月份,卢俊去娘家看望有病的父亲,弟兄山派出所的两名警察无任何理由地闯进卢俊娘家,抢走大法书,把卢俊绑架到弟兄山派出所,等在那里的刘家河派出所齐文林和刘明利将卢俊劫持到刘家河派出所,扬言要劳教,理由是有人说卢俊仍在学法轮功,卢俊讲明真相后被放回家。之后几年里,镇政府徐俊玲,刘家河派出所伊晓东和刘明利曾三次到卢俊家里无理骚扰。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丹东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伙同凤城通远堡派出所警察,借口卢俊在访问互联网时涉及到法轮功信息,以非法手段诱捕卢俊。他们先给卢俊打电话,谎称其女婿因打架被抓,让她去一趟,把卢俊骗到派出所。之后抢走卢俊的钥匙、打印机、电脑等私人物品和大法书籍,还将邻近卢俊女儿家的电脑也一起抢走,并把其女儿、女婿绑架到通远堡派出所进行非法询问。由丹东网警非法做笔录,通远堡派出所警察崔常云(办案人)参与构陷卢俊。
七月三日,卢俊的女儿收到一张对卢俊的非法“拘留通知书”;八月一日,又收到一张非法的“逮捕通知书”,上面盖的都是凤城市公安局的公章,警察心虚不敢在通知书上署名。
八月八日,本地律师见过卢俊,卢俊和二十名犯人住在一起,其中还有患艾滋病和梅毒的患者。后通远堡派出所返还卢俊家人一部电脑,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至今未返还。九月末,通远堡派出所将诬陷卢俊的案子移交凤城市检察院二科(公诉科),孙姓检察员参与构陷。
四、姜凤丽被宝山派出所张平先绑架
姜凤丽,女,五十多岁,家住凤城市宝山镇岔路村,原宝山镇粮库核算员。修炼法轮大法后,姜凤丽工作兢兢业业,领导同事都很赞赏她。从九九年至今,姜凤丽坚持“真、善、忍”信仰,遭中共邪党多次骚扰、绑架、抄家、送洗脑班、判刑等迫害。
二零一四年九月七日,姜凤丽在宝山汽车站遇到宝山派出所副所长张平先,给了张一个翻墙软件,张平先当即打电话到派出所,派出所指导员刘贵科与两个年轻警察赶到后,将姜凤丽绑架。
九月十八日下午,姜凤丽八十三岁的老父亲由亲属陪同到派出所要人,张平先不在。亲属打电话找到张平先,张平先说他在外地。亲属说:“如果你不见我们,老人就不走。”张平先关机。不一会儿,出来一名警察,自称姓于,把老人领进一间屋子,让他看在姜凤丽家抄走的大法书、师父法像、《明慧周刊》等,并说案子已经送到检察院了。九月二十二日,律师到丹东看守见过姜凤丽。据姜凤丽讲,几天前,张平先找她问了一些事情,她没配合。张平先说:“我很后悔,你也别恨我,你给我三退吧。”可是张平先回派出所就凑材料,将姜凤丽非法批捕。
张平先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二年在凤城公安局国保大队当警察,二零一二年末调宝山派出所任副所长。张平先在国保大队期间,曾参与绑架、构陷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致使曲山林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间接迫害致死,梁运成、焦琳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夏艳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从二零零八年起,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就不断地给张平先打真相电话劝善。每次与法轮功学员对话,张平先都表示接受真相,同意“三退”(退党、退团、退队)。然而每次“悔过”之后,他都变本加厉地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伪君子。
参与迫害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凤城市政法委:
书记丁文波:15841502111
副书记李洪泉:13941595008,办:0415-6808612,宅:0415-8126046
“610办公室”主任花吉强:13841562633
凤城市法院:
院长鞠传杰:13704259199
刑事庭
庭长佟明智:0415-2277671
副庭长潘淑琴:0415-2277672
审判员成平均:0415-2277706
代理审判员季龙斌:0415-2277710
书记员左伟虹
凤城市检察院:
侦监科(批捕科)
王立新:0415-6276280
赵恩芳、景雁冰:0415-6276229
吕晓超、张海燕、黄滨:0415-6276214
公诉科(起诉科)
唐金风、关坤玉、李丹:0415-6276231
赵运双,手机:13354159997,宅:0415-8125008,办:0415-6276217
凤城市公安局
王尔烈,局党委书记/局长,办公:8138938,手机:13941585363
温晓丹,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办公:8121800,手机:13941516333
李凤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办公:8139929,手机:13941502656
佟明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办公:8158589,手机:13614159242,住宅:8135101
张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办公:8660926,手机:13842526926,住宅:8124926
李楠,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办公:8130035,手机:13904150035,住宅:8121966
宋文冰,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办公:8135815,手机:13898511066
蒋凤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办公:8134358,手机:13904155599
凤城市公安局凤山分局:
左秀林,分局长,办公:0415-8201008,手机:13591502111,住宅:0415-8240666
赵明哲,教导员,办公:0415-8267898,手机:13704952133,住宅:0415-6818757
张龙,副分局长,办公:0415-8272688,手机:13942525725
关学东,副分局长,办公:0415-8272588,手机:13514158566,住宅:0415-8148688
戴国东,副分局长,办公:0415-8201003,手机:13842502517,住宅:0415-8126958
于喜和,副教导员,办公:0415-8201011,手机:13942572758,住宅:0415-8129507
汪峰,民警,办公:0415-8201006,手机:15102445002
何岫泽,民警,办公:0415-8201005,手机:15841505652
凤城市通远堡派出所
陈利新,所长,办公:0415-8511012,手机:13941524995,住宅:0415-8143398
陈忠山,教导员,办公:0415-8511111,手机:13942596333,住宅:0415-8134788
李鹤飞,副所长,办公:0415-8511111,手机:13470446111,住宅:0415-8128400
张中华,副所长,办公:0415-8512000,手机:13842562600
崔常云,民警,办公:0415-8511111,手机:13841522433、18641532567,住宅:0415-8205257
凤城市宝山派出所
翟树镇,所长,办公:0415-8901007,手机:13941502210,住宅:0415-8142877
刘贵科,教导员,办公:0415-8900559,手机:13942525849,住宅:0415-8134877
张平先,副所长,办公:0415-8900559,手机:13898502818、13125590666
丹东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队长杜强:13941580111,办:0415-2103300,宅:0415-2169988
政委郑浩:13841539166,办:0415-2103254,宅:0415-2170900
副支队长杨红月:13464569526、13019695759,办:0415-2103387,宅:0415-2140369
副支队长景旭:13591519998,办:0415-2103196,宅:0415-3456222
副支队长黄粤宝:13841598788,办:0415-2103310,宅:0415-2193555
凤城市公安局网安大队
韩宏建,大队长,办公:0415-8153028,手机:13941594567,住宅:0415-8140567
董威逸,教导员,办公:0415-8131317,手机:13842572888,住宅:0415-8146222
卢宇梁,副大队长,办公:0415-8138702,手机:13941512513
弓宝峰,副大队长,办公:0415-8138701,手机:13842565725
包润江,民警,办公:0415-8669325,手机:18841521397
徐乾益,民警,办公:0415-8669325,手机:13694152066
高明,辅警,办公:0415-8669325,手机:13704155225
刘乐,辅警,办公:0415-8669325,手机:15942552131
于子龙,辅警,办公:0415-8669325,手机:13236971878
李彦飞,辅警,办公:0415-8669325,手机:18642501530
丹东看守所
王晶,所长,办公:0415-6250326,住宅:0415-2885068,手机:13050397788、18840500006
温志韬,政委,住宅:0415-4133899,手机:13842517800
李彤,副所长,办公:0415-6250318,住宅:0415-2133528,手机:13050368141
郎振山,副所长,办公:0415-6250324,住宅:0415-2165633,手机:13841516691
女子看守所
王艳秋,教导员,办公:0415-6250327,住宅:0415-3130707,手机:13841510707
张丽,副所长,办公:0415-6250324,住宅:0415-3161061,手机:13942558277
宋瑞敏,副所长,办公:0415-6250324,住宅:0415-2161101,手机:13942556566
凤城看守所
王俊峰,所长,办公:0415-8266557,手机:13941508448,住宅:0415-6821217
蔡克军,教导员,办公:0415-8264577,手机:13604154883
辛红旗,副所长,办公:0415-8267533,手机:13942525596,住宅:0415-8124429
王长春,拘役所所长,办公:0415-8269667,手机:13841512661,住宅:0415-8125440
焦庆军,拘役所教导员,办公:0415-8265767,手机:15604957088,住宅:0415-815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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