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法轮功学员孙丽凤坚持修炼法轮功、讲真相,多次遭中共人员绑架迫害,二零零八年四月在哈尔滨被绑架、非法劳教,出劳教所时被内蒙古鄂伦春阿里河国保大队杨军和公安局的苏保龙劫持,随后被非法判刑四年。下面是她自述多年来被迫害的经历:
我叫孙丽凤,是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人,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五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没多久,中共就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在这场残酷的迫害中,我多次遭到迫害,下面我就把这么多年来被迫害的经历揭露出来。
二零零零年七月初,我和同修在以前的炼功点炼功,被警察监控,绑架进看守所关了半个月。从看守所出来后,为了给大法说句公道话,我和同修一起去了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打开了“法轮大法好”的横幅,由两个男同修各执一边打开,其他人胳膊挎胳膊在后面护着横幅,随后大家一起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其他处也有同修加入进来,一起打横幅。突如其来的景象把警察给镇住了,半天才醒过神来,赶紧来抢横幅,抓人,可是横幅被我们牢牢的护着,他们根本就抢不走。后来他们拿来剪子把横幅剪开,并四个人一伙抓我们,把我们扔上了车,我就从车窗向外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时,车下有一个警察照我右耳就是一拳,把我的右耳打的轰轰响,直往外淌血(后来始终往外淌水、淌血,晚上睡觉枕巾得垫上卫生纸,不然枕巾湿的一大片,回家后一个月才好)。等把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抓上车,就把我们拉到前门登记,说了姓名的,就被各地区驻京办事处接走,不说姓名的就分到北京各派出所。我一直拒报姓名、地址,后来,我被劫持到门头沟看守所,和刑事犯关在一起。我绝食反迫害,第二天狱警给我灌食,我不配合。四、五个男的把我按在地上,把胳膊绑上,给我戴上头盔,捆在椅子上。后来给我戴上手铐,把我送回房间,让两个刑事犯看着我,晚上睡觉手铐、头盔都戴着,非常难受。绝食九天之后,我被放了出去。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我和同修又去北京上访,被警察用腿绊倒,两个人将我塞进一辆车里,后送到石景山看守所关押。当时北京天气很冷,狱方把法轮功学员放在门口,小铁窗打开,十分阴冷,南方的法轮功学员穿的很单薄,遭了很多罪。几天之后,我们又被送到河北省永清县公安局。我始终被手铐铐着,监管我的有三个人,为了让我说出地址、姓名,有个人假装炼过法轮功,被我识破之后,那个人气急败坏的打我几拳,很重,还打我嘴巴子,恐吓我说要给我用刑。大概一个星期左右才将我放回。
二零零七年,我被一个中共宣传受谎言毒害的孩子举报,被绑架到新乐派出所,非法搜身、搜包,当时我包里有九百多元现金,被四、五个男的强行抢走,负责管我的那个警察姓苑,他给我写张字条说是没收,充公,我说好啊,等我出去就拿这个条告你去,他吓得马上把字条抢去撕了。最后,我被劫持到鸭子圈看守所,负责接收我的警察看我脸色不好,让去医院做检查。派出所的警察又带我到道里的红十字会给我检查,结果是得马上住院手术,为了能关押我,警察让医院开假的检查单,医院不肯,他们只好带着检查单回到看守所,看守所看了检查单结果,拒收。他们只好把我又带回了派出所,这时天已经黑了,他们请示了国保“六一零”,又把我关进香坊区看守所,也被拒收,没办法又把我带回派出所,这时我的两个脚肿的十分厉害,第二天把我送到公安医院,公安医院也不收,说他们不能做手术,要想住院得交五千元押金,派出所申请,国保不给拿钱,最后协商拿三千元钱押金,还把我的钱也算上了。就这样,我进了公安医院,在这期间,国保蔡群,还有一个姓李的,非法提审我,因我那几天身体不舒服,用手去按前胸,蔡群怕我发正念,他就用手把我的手使劲往下拽。他们问了一会儿什么也没问出来,就气急败坏的走了。过了两天,又来一帮叫我出来,我走道慢,他们从走廊的另一头过来,说不用走了,我们过来就行,我说干什么,他们说照相、按手印,我不配合,回头就往回走,他们走上前强行要给我照,我把着铁栏杆不松手,他们就使劲拽我的头发,还打我,我使劲闭着眼睛,喊警察上医院来打人了,院长、医护人员都出来看,他们才住手。过几天,他们看我日渐消瘦,怕我死里头,就让我回家了。
也是二零零七年的一天,我被便衣抓住送进派出所,派出所要给我照相和取指纹,我闭着眼睛不让他们照,他们使劲往后拽着我的头,看我实在不配合,就取我指纹,我攥紧拳头,他们怎么也掰不开,就拿来手铐从后面把我两手铐住,这样他们也没掰开我的手,他们恼羞成怒的把我摔到地上。其中一人腿跪在我的后背上,两个手拽着手铐使劲往上提。当时就感觉两个胳膊象掉下来似的,钻心的痛。他们以为我胳膊折了,让我在地上趴了一会,过一会把我扶起来让我地上坐着,我说要坐在沙发上,他们就把我扶到沙发上,我就靠着闭目养神,他们问我怎么了,我说有点迷糊,他们就往国保通报,后来把我放了。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我和同修共四人在哈尔滨被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鸭子圈)。那里没有人性,更没有人权。到了那里,首先脱光衣服验查,然后叫洗凉水澡,洗完之后,让穿号服,每天还要码坐,背监规。我在二所呆了一个月,被送到三所,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关进哈尔滨前进劳教所。劳教所里过的是非人的生活,根本谈不上人权。我被分在一大队,每个人都换上囚服,头发被剪的短短的,有时还故意给剪的长短不齐。在那里强制做劳工,每天早上五点半到晚上八、九点钟,没有午休,不给一分钱。吃的是黑面馒头,冬天喝的是冻的大头菜汤,冬天热水器坏了,也不给修,洗漱用的全是凉水。零九年劳教所开始养猪,繁重的劳动强度让我的身体难以承受,开始大流血,身体日渐消瘦。看守所伪善的骗我写放弃修炼的“三书”,结果我上当了,写完之后,不但没有按期回家,还多加十天,后来又被找回五天。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那天,是我出劳教所的日子,劳教所没有通知我的家人,来接我的却是内蒙古鄂伦春阿里河的国保大队杨军和公安局的苏保龙,我都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就被他们抢去了包,然后把我双手戴上手铐,坐火车送到图牧吉劳教所。到了那里,因为身体体检出有乙肝,被拒收。就这样,我们又坐火车回阿里河,早上七点多到阿里河公安局,说是要先把我送到看守所,等半月通知我家人给我办保外就医。
我又被关进看守所,那个房间是最后一个房间,基本没有暖气,十分寒冷,我没有被褥,狱方借给我一套又薄又脏的被褥,我自己花钱定了一件棉袄和被褥被狱警放在库房里,想要顶他们借给我的那一套。我多次要也不给,冻得晚上睡不着觉,后来被一个我认识的狱警班给要回来了。因我长期流血,账上没有多少钱,劳教所又不让我和家人联系,用的卫生纸都成了问题,其实,象我这样没有家人管的,劳教所里有支付全部日用品的条文,但是我出去检查的费用都是从我仅有的账上扣的,而且劳教所还和医院搞联通,说我什么病都没有,只是内膜壁厚导致流血,在那里真的是不拿人的生命当回事的。
我同屋有一个同修叫王雪梅,在修炼法轮功前有抽搐的毛病,修炼以后痊愈,再没犯过,这次被抓后,被迫害的又出现了抽搐症状。监狱里的饭菜难以下咽,有时王雪梅就想喝点粥,吃点咸菜,都被一个姓王的所长拒绝。那年四月初一晚上十点多,王雪梅突然抽过去,还把自己的舌头咬坏,有同修赶紧把卫生纸卷上塞到她的嘴里,并马上按铃叫狱警,当天是包军的班,他过来看看,说联系车送医院,这一联系就是凌晨三点,王雪梅又抽过去,我使劲喊狱警,他才懒洋洋地领着劳动班的几个人把王雪梅抬出去,早上七点又把王雪梅抬了回来,没有通知她的家人。这次回来以后,王雪梅就什么都不记得了,没有饥饱,不知道大小便。我们跟狱方要求通知王雪梅家人,并送她去医院,也没人理会。到四月初八,王雪梅的身体已经极度虚弱了,她躺着的枕头被汗水浸湿很大一片,身上的毛衣都被汗水湿透,九点多,她神情不安,眼睛瞪的很大,而且面部肌肉越抽越紧,一刻都没消停,嘴还躺着口水,一会坐起来(我得在后面扶着她,她自己坐不住),一会要躺下,来回折腾,因我身体不好,有点受不了,有同修提议用被给她围上,让她靠墙坐着。我们喊狱警,狱警说没死别喊我们。就这样,王雪梅折腾到下半夜三点多,永远的离开了我们。我们大声喊狱警,惊动了整个看守所,这时才有人过来将王雪梅抬走,说是去医院急救,但是后来我们询问情况,谁都不说话,后来,王雪梅的家人来调查情况,我们用喊话的形式告诉她家人王雪梅被迫害的情况,她的家人想上告,却被监狱方强行私了。
过一阵子,我家人找了人来看我,见我六月天还穿着棉衣服,他们都哭了,我家人给我送的东西都被看守所以检查的名义放到库里不给,我一再追要才给了少部份,等到把我往呼和浩特女子监狱送时,有些东西已被他们给用了。
在那期间,我给阿里河公安局和国保大队分别写了两封信,要求无条件释放,他们不但没放,过几天检察院来人说,我以前在劳教所的服刑不算,对我又重新判刑三年,去掉二零零五年在看守所呆的四个月,再去掉我现在在看守所的时间,把我送到呼和浩特女子监狱时,正好还有一年零七个月,我在那里被迫害的流血不止,出现子宫肌瘤症状,经手术后将子宫全部切除。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