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四年九月九日,在邯郸“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操纵下,邯郸丛台区法院对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志武非法判刑三年。目前,王志武和家人已准备向邯郸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王志武 |
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下午,丛台区公安局和联防东派出所警察窜到王志武的修车地摊将他绑架,并到他家里抢走一万三千元真相币、二十多本《九评共产党》书,还有法轮功真相光盘等。
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丛台区法院对王志武进行第一次非法开庭。法庭上,公诉人把王志武使用的真相纸币作为呈堂物证。法官赵华拿着带有“法轮大法好”字样的人民币照片给王志武看。王志武说:“我叫世人明白真相,叫人们知道法轮大法好、法轮功受迫害。现在法轮大法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别的国家都能炼、都能宣传,就中国不能;法轮功有冤没处诉,只能用这种形式。”王志武还问法官:“你说我钱上都印着字,你说说我钱上印的都是啥字?你念念?”法官无语。
这张真相币上写着:天灭中共,退党自救 |
第一次非法庭审无果,邯郸610、丛台区公安局、丛台检察院、法院便相互勾结,寻找所谓的“新证据”,七月二十二日指使联东派出所霍献玉(副所长)再次窜到某电车配件门市进行所谓的取证。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丛台区法院急不可耐地进行第二次非法开庭。这次开庭整个审理过程完全被邯郸“610”操控。开庭当天,邯郸“610”安排了法院人员、国保、便衣在丛台区法院周围到处探听、监视法轮功学员,他们中有的直接接触询问、有的开着车装作休息,凑近身边探听消息,有的拿照像机拍照的……法庭内,“610”头目亲自带人坐在旁听席上监控庭审现场,一个女便衣十分嚣张,目中无人随便在法庭内走来走去。
开庭不久,公诉人梁艳竟将王志武老人二零零五年被中共劳教所迫害的事实作为“新证据”,马上遭到正义律师的驳斥,公诉人梁艳不知如何回答,主审法官赵华只好宣布休庭,并说“下次开庭择日另行通知”。宣布休庭后,法警就把参加旁听的人都赶走了,王志武家属也被赶了出去。
邯郸610头目气急败坏,只见他一跺脚离开现场,直接跑到幕后指挥去了。不一会,主审法官赵华就宣布不“择日开庭”了,告诉律师马上开庭。重新开庭后,主审法官赵华显得急不可耐,三番五次地阻止正义律师的辩护和王志武的发言。这一变化足以证明第二次非法庭审是由610操控的,所谓的“法官”不过是傀儡和摆设罢了。
在法庭上,律师揭露:“七月八号刚刚开了庭,二十二号霍献玉(联东派出所副所长) 又到邯郸某电车配件门市找证人取证,你们这样做不对,为什么七月八号刚开庭,二十二号又去取证?开庭之后再去取证就是违法。”丛台区法院仍然助纣为虐,以使用真相币违法的“莫须有”罪名枉法判王志武。
王志武老人,男,六十多岁,下岗工人,以修理自行车为职业。他曾经身患严重心脏病,多次夜间犯病送医院抢救。幸运的是,他遇到了高德大法——法轮功,没花一分钱,严重的心脏病不翼而飞,人从此变得精神起来,真正尝到无病一身轻的滋味。
为了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为了让世人了解、明白大法真相,王志武多次遭中共当局的迫害。二零零五年二月,王志武被邯山分局、滏园派出所警察非法劳教三年。在邯郸劳教所,王志武经历了惨无人道的折磨,狱警为“转化”他,对他进行关小号、毒打、吊铐、电击、八天八夜不让睡觉等折磨,还尽情侮辱他,逼他用鼻子吸烟,用墨水在他脸上画画,逼他头戴上塑料盆、腋窝夹着棍子,身上围破布在院子里转,还把他的眉毛都给拔掉了。二零零五年四月的一天,王志武被狱警教唆的犯人殴打,当时就被打掉两颗牙,满嘴流血。狱警还用电棒电击他全身,用穿着皮鞋的脚踩住他的头……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十五年来,中共封闭了国内外一切能揭示法轮功真相的舆论工具,用一言堂的媒体抹黑法轮功,挑起人们的仇视大法、仇视修炼佛法的法轮功学员。在无奈之下,王志武等法轮功学员在钱币上印字目的就是为了揭穿中共迫害的谎言,叫人们知道、了解法轮功无端被迫害的真相,从而不被中共邪党的谎言欺骗。
一张小小的真相币,就叫中共如此恐慌。因为它害怕垮台;害怕民众知道上面传递的真相信息;因为那上面的每一句话都会叫中共邪党和其追随者胆战心惊、惶惶不可终日。
如今,法轮功真相币在邯郸大地流通的无处不在,有的世人已经把真相纸币当成了收藏品。因为,那纸币上的每一句话,对被中共蒙蔽的老百姓来说,都是金玉良言;都是走向美好未来的希望;都是这伟大历史时刻的见证。你说,你收到这样的钱那不是福至缘归吗?这样的钱是个宝,你不该花吗?
邯郸市丛台区公检法头目:
丛台区公安分局(区号:0310):
局长岳秀山:30999、3095266、3085266、13315065288
政委王秀明:30888、3019893、13903202165
丛台区检察院检察长韩欣悦:13513305999
丛台区法院院长杨海民:13785029008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