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保证书”、交书,之后,有六名学员进京上访,除一人被劳教外,其余五人分别受到2―10个月的停薪、停职的迫害。他还多次在大会、小会上攻击诽谤大法,并组织全体师生搞诽谤大法的签名,对法轮功学员还制定了六不准,只要违反一条就要待岗。2002年1月,邸准备给李国军、龚振举、张秀玉办洗脑班。他们抵制,在没人代课的情况下,邸将他们停职待岗,只开生活费,并不允许他们参加员工大会。张秀玉参加员工大会,只说了一句:“是对我的迫害”就被推了出去(后来,邸在法庭上作伪证时又捏造了许多“事实”)。于是邸凑材料向公安局汇报,两天后,公安局来校向学生取证(邸向公安机关汇报说张在2001年12月在课堂向学生宣传法轮功,其实张是向学生讲雨的形成)。几天后,校保卫处带着四、五名警察到张秀玉家抓人,张坚决抵制,他们没有得逞。之后,他们又追至张的盖县老家抓人,未果,从此,张被迫流离失所。张的丈夫长期在外工作,家中剩下一个读初中的孩子无人照顾,使一家人妻离子散。
2002年5月,学校停发张秀玉的生活费。家属去找,学校告知张必须亲自去。当张去学校时,邸暗地里通知了公安局,张被跟踪,6月4日晚7时左右,张被几名便衣在街上绑架。张被非法关押几个月,恶警并准备给张判刑。2002年8月末,第一次开庭,校方提供四名学生证人,因年龄不满18周岁被驳回。2002年9月16日,第二次开庭,这次邸亲自出马,以学生的监护人身份出了监护证明(伪证),致使张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张被判刑后,邸乐得不得了(他向公安局给张凑了很多材料),因为张不再归他管了。他还不断地向公安机关给其他几名学员凑材料,也希望他们都被判刑,但对校内员工则封锁一切消息,人前一套,人后一套,愚弄了许多不明白真相的员工。
邸爱国电话:0427―7820280(办) 0427―7823744(宅)
转载自明慧网 20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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