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洗脑班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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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上海市洗脑班对外谎称“法制教育学校”,打着法制的幌子,实则却是犯罪的机构,是一个暴力的黑监狱,十几年来不断绑架、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

2012年下半年,上海市洗脑班由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68号,搬到了奉贤浦星公路9900号2号楼,此处是上海市公安局机关会务培训休养基地,洗脑班对外挂牌“751公安活动中心”,更加隐蔽起来。

一、隶属“610” 另类劳教所

“610办公室”是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设立的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是一个类似于纳粹盖世太保的恐怖特务组织。从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610办公室”就在全国各地大量私设的洗脑班,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

从法律层面上来讲,这个“610办公室”就是一个非法的组织,而它设立的“法制教育学校”就更不具合法性,它不是司法机关,没有执法权;又没有教育部门审批手续,不是合法的学校。虽然它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但它从筹办到操作都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它也没有登记注册,也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或公开的政府文件确认其性质、地位;它没有任何的组织章程,不受任何机构监督,运作过程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它不是执法机构,却拥有不需要任何法律文件即可拘禁任何人的权利,里面的人员没有执法者的身份,却有着超出执法者的权力。所以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它都不是一个正常的机构。但是它却能在光天化日之下,以“法制教育”的名义,持续十几年的干着非法的勾当。

洗脑班每期办班都耗费巨大。其经费一般有两处来源,一部份是从由老百姓上缴税款的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中直接拨取,另一部份则是强行向被绑架者所在单位、街道居委会收取。近年来每“送”一个学员去洗脑班,单位和街道就要送给洗脑班五千元钱,而这种“送”是强行指派,单位和街道都是敢怒不敢言。

洗脑班的违法性质和劳教所如出一辙,可以说它是另类劳教所。在劳教制度解体后,一些正义律师就指出:在法律制度之外运行的洗脑班,是变相劳教场所,也应当予以取缔和清理,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因为只要洗脑班这样的黑监狱还存在,就说明废除劳教制度就仅仅只是做做法制的样子,没有任何实质的意义。

上海市劳教所解体后,其许多功能就被上海洗脑班接管了。2014年新年后仅两个多月,上海市洗脑班就疯狂绑架近二十余名法轮功学员。劳教制度结束后,同类的迫害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有加大的趋势。

二、犯罪目的和迫害手段

“610办公室”指使公安国保大队、派出所警察和街道社区、单位人员,将法轮功学员诱骗、强迫或绑架到洗脑班,或者直接从各地拘留所、劳教所、监狱等劫持,用暴力的手段,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转化”——即逼迫放弃信仰。

隔离关押、监控 连轴转洗脑

被绑架到上海市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处于全封闭、互相隔离的状态中,法轮功学员之间不能见面(怕法轮功学员共同反迫害)。每天在房间内任由“610”及帮凶们摆布:让学员学习宪法、刑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安六条等,学完后要按要求写作业。还要看诬蔑法轮功的影像、电视、书籍,每看完一个就要表态。最终是逼迫法轮功学员表示不炼法轮功了,同时还必须要写出三书(即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写了三书后,经“610”认定过了关,方可罢休。

通常,法轮功学员每个人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由两名“陪教”二十四小时严密监视,不许随意出房门半步,上厕所或洗漱都在房间里,饭菜也直接送到房门口由“陪教”送到房间。不许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见面、交谈,学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被“陪教”记录在案。在所谓的教室里则由“帮教”和“狱警”分别做记录,随时汇报,每天开会分析,作为制定“转化”方案和调整“攻坚”策略的重要依据。

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每天从早到晚被强迫洗脑,连轴转。每天早上八点开始到中午十一点,下午一点半到四点半是所谓的“学习”时间,晚上六点半到七点半电视新闻,之后要写当天的洗脑体会。洗脑有时在法轮功学员住的房间里进行,有时在小教室进行。规定不允许炼功,从行为上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强制迫害。

原来在青浦洗脑班一个洗脑周期三个月,当然也有无故延期的,而奉贤洗脑班,一关就是三、四个月。嘉定有个学员曾被非法关押六个多月,一开始那些陪教人员就吓唬说:“你在这里不好好‘学习’、‘认识’,你什么时候回家不知道,时间长短由你来决定。”或者软硬兼施地哄骗说:“你不想听不想看,我们就放轻点,你可以不听或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你不愿看就不看,我们也没有强迫你看,我们只是帮你把这个程序快点走完,让你早点回家。” 只要默许了这些邪恶的灌输,他们就会得寸进尺的一步步往下进行。

阴险的“转化”步骤

第一步骤:断章取义的学习法律,灌输你是违法了,只要接受一点,他们就会大规模入侵,每天逼做作业,谈认识,天天强化此概念.有了这方面的“认识”之后,他们就会采取下一步。

第二个步骤:诱导你是因为炼了法轮功而造成了现在的局面,进一步灌输诬蔑之说。不清醒者就会上当。

第三个步骤:他们事先写好东西,下好套,然后逼、哄、骗、吓,就是要法轮功学员在上面签字,只要一签字,他们就达到目的了。而法轮功学员在明白过来后,痛苦的心情难以描述,是需要相当的勇气才能再返回修炼。所以,对邪恶的任何要求、命令和指使,一点儿也不能配合。

即使在法轮功学员回家的那一天,洗脑班的恶徒还要法轮功学员,和当地来接人的“610”、街道、居委会以及洗脑班头目和监控人员开个小结会,逼法轮功学员当面读自己的“学习小结”,一次鉴定法轮功学员是否考合格了,是否达到了邪恶的要求。法轮功学员回家后,那些所谓的陪教、帮教的,还要时不时打电话或上门骚扰,进行“跟踪巩固”。

药物迫害

洗脑班为了达到所谓“转化率”,对于抵制洗脑的法轮功学员,还进行药物迫害。

如明慧网2005年11月13日报道:在上海洗脑班,有五名女法轮功学员遭药物迫害——被注射或饭食中被加入破坏神经系统的药物,导致五人精神失常、痴呆、不会说话。

2012年10月,上海洗脑班人员在法轮功学员吴里有的饭菜中掺进不明药物,企图使吴里有的记忆慢慢衰退,以达到迫使他放弃修炼、改变信仰的目的。虹口区“610”头目还经常找吴里有“谈话”,发现他还有修炼的正念,就命令加重毒药的分量。一个月后,吴里有从洗脑班出来时,整个人变得呆傻,身体上出现一个个红点,奇痒无比。

迫害性灌食

对于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洗脑班人员先是威胁利诱,再不行就野蛮灌食折磨,如二零零一年林鸣立在洗脑班被灌食时,管子明明已经插进胃里了,却故意仍然拔出来再插,多次反复后,使他痛得跳起来,因为食管被捅破了,管子拔出来带血,满嘴是血,警察怕担责任,把林鸣立送医院抢救。

被迫害致病、致残

洗脑班对学员精神上的迫害比劳教所、监狱有过之而无不及。洗脑班通过将谎言重复千遍万遍,并通过恐吓、威胁和全封闭式环境,使人长期处于极大的精神压力下,没有任何的人格和尊严,被迫在自由和信仰间作出自己的痛苦选择。

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有的健康严重受损甚至出现病情恶化,恶徒就把他们转去医院,等身体略有恢复,马上又劫持回洗脑班继续迫害。

2012年8月,法轮功学员于静艳被劫持到洗脑班,到年底才放回家时,出现脑血栓症状,到医院住院治疗半个月,后半身不遂。

2012年10月,周贤文被洗脑班迫害24天后,身体检查发现患有“心房早搏伴差异传导”,十一月十九日放回家。2010年4月,王益瑾在遭受洗脑班87天的精神折磨后,突发从未有过的心脏病,被送去青浦中心医院急诊。

对法轮功学员家人的迫害

洗脑班不仅残害法轮功学员,也给法轮功学员的家人造成了巨大伤害。洗脑班绑架法轮功学员,往往不通知家人,家人找到单位时,单位假装不知道,害得家人四处寻找。谁都可以想象,家里少了一个人,全家人是什么心情,真是日夜不能安宁。

有的家庭就是靠法轮功学员挣钱养家糊口的,当法轮功学员被抓走后,全家人的生活立即就成了问题。

一位黄浦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家中只有一个儿子,苦苦等了妈妈一年,结果妈妈非法劳教期满时,因上海举办世博会,妈妈又从劳教所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

而很多法轮功学员,在单位、公司都是骨干或者管理人员,他们的被强制洗脑直接导致整个公司经济效益上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的。这种一边拿着人民挣来的血汗钱,一边却在干着迫害老百姓的事,也只有中共邪党才干的出来。

结语

信仰自由是天赋人权,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剥夺。而“上海市法制教育学校”,却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践踏法律。它们的建校是违法的,它们的职能是违法的,它们采用的手段是违法的,而它们要达到的目的也是在犯罪。自古以来邪不压正,等待邪恶洗脑班的,也必然是和劳教所一样的命运,终将被彻底的废除和解体!

附件一:历年被洗脑班关押迫害的部分法轮功学员

2014年:房素珍、唐连生、朱冬娣、孙绍芳、李燕、袁某、郑淑英、钱美霞、杜志龙、陈绮、朱范利

2013年:孟繁珍、李海磊、陈引娣、李怀英、李慧、张宝娣、马来雁

2012年:于静艳、吴里有、刘淑芳、周贤文、张素梅

2011年:王忠宝、杨惠芬、李根娣、王东英、史敏谨、包纲绳、蔡月芳、张秀芳、钱峰、高琴妹、李国荣、冯月玲、于筱素、周琳(周玲)

2010年:龚乃英、张秋莎、朱慧芳、沈卫华、房素珍、张秀芳、艾富英、解红珠、王益瑾、张兰英、高琴妹、杨晓平、严美珍、荣惠君、龚乃芳、黄迺维、沈芳、李红珍、王文菊、邹伟俊、陈国英

2009年:丁桃珍、杨玉美、刘贵珍、马春妹、李根娣、杨海燕、王春燕、陆玲娣、夏志英、朱平波、范国平、沈萍、苗丰鑫、徐汉民、陆铮、权英、孟繁珍、谢珩、马冬权、王鸣放、杨曼晔、李红珍、过月芳、周贤文、韩春燕、徐承华、刘淑芳及浦东8位法轮功弟子于2009年5月21日前后被绑架。

2008年:荣惠君、魏丽君、汤为民、高玲娣、刘成妹、毕建玲、徐建新、沈红蓓、刘顺民(刘顺明)、陈福君、张宝娣、贺品琴、汤慧珠、王姓教师、黄茹华、杨海蓉、徐承华、田如英、黄英、杨育辉、杨金娥、梁云英、丛培喜

2007年:周美娟、汤为民、朱平波、应钰母女、姚桂珍、吴秋蓉、周贤文、曹玲妹、应业奇、耿建华、应志明、傅秀芬

2006年:高琼志、项洁、杨秀珍、陈海刚、陈雪勤(陈雪琴)、蒋玉芳、项健、季金花、陈瑶瑾

2005年:田涛、田晔玮、姚桂珍儿子、饶美玲、祝文仙、孙文娟、陶坛英、王昱、张添伦、周琳(邹玲、周玲)、陈瑶、卢秀丽、陆建强

2004年:孙卓英、张英、蔡玉芳、金闻锋、何丽娟

2003年:周美娟、王全娣、邱明、林恩来、徐晓燕、应业奇

2002年:卢秀丽、周黎晖、陈雪琴、罗丹、蒋明珍、朱康、王霆、郑康、俞林琴、陈爱珍、夏海珍、陈琳、郭文琦、何丽娟、崔保坤

2001年:谢强、朱敏、袁肖兰、邱明、沈卫华、周赵琴、赵森娟、孙海燕、朱风珍、张松松、江云、赵丽君、邓英士、李迎、马国彪、吴荣湘(两次)、林鸣立、山励、袁肖兰、顾林森、周桂芳、金惠珍、李白帆(后被迫害致死)、黄肇义、沈碧莲、崔保坤、周美娟、吕金龙、王铭山、马来雁、钱武陵、贾建军、李文娟(2001至2002年被多次关押。)

2000年:吴慧珍、施筱玲、喻培英、丁由牧、金荣林、顾林森、汤为民、顾珠凤、王霆、张许枚、刘恒

1999年:房素珍、金润芳、李红珍、于琴琴、周丽英、冯桂英(冯桂应)、陈政国、陆爱春、郭小军

其他:陈宏、王美华、岳秀平(三次)、曹洪茹、尹耀军、赵根妹、盛根娣、席铭、劳晓明、王玉红、黄君燕、顾文、顾宝珍、王志仙、茅惠琴、赵美林、孙杰、赵洋、王秋燕、邓志辉、阎妍、张国俭、阚才凤、高根娣、薛久玉、张宇霞、陈秀英、殷耀军、岳红英、邢妙秀、楼老太太、王敏子的母亲、付琴芳、姚玉花(多次)于德麟(两次)徐妮霞(两次)

附件二:参与洗脑班迫害的部分人员(括号中的年份是参与迫害时间)

董乃谦,男,上海市“610”驻洗脑班头目,几乎从洗脑班开办起就参与了,曾做过诋毁《九评》的报告,向人推荐“转化”经验。

金荣铭,提篮桥监狱恶警,曾到所谓 “上海市法制学校”作为校长参与迫害。

郭莲美,2012年上海杨浦区隆昌路洗脑班头目,电话:021-65807369。

宋冰,女,1962年12月出生,上海女子劳教所副所长。二零零二年前到上海洗脑班期间,参与关押法轮功学员130多人。

薛春,男,约50多岁,原来在上海一警校任教,后到洗脑班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许多学员都遭到过他的迫害。2003年初,薛春调到上海提篮桥监狱青年实验中队迫害法轮功学员,2005年始,薛春调监狱教育科,成立所谓“心理教育”模式,专门研究精神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蒋绮琼,女,住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原上海女劳教所“专管大队”副大队长,后到上海市“610”任职,“上海反×教协会”成员,二零零八年转入青浦洗脑班,现是洗脑班校长,制定所有迫害。曾参与洗脑影片《生死呼唤》的制作。手机13918092785。

陈莲芝,上海市“610”人员(2012年)。
校长:陈丽萍、周建华
政委:赵某某(女,60岁左右)、林某(2008年)、曹妮南(2006年)
副校长:周建华(2012年)
科长:殷某(2008年)

颜世平,女,退休监狱狱警,青浦洗脑班帮教、2011年书记,丈夫是植物人,手机:13918829950。
陈莺莺,50多岁,马脸,戴黑框眼镜,洗脑班打手。

男女帮教:张桂林62207663、陆萍、殷新年、周昀、崔世风、杨文萍、张秀英、薛星火、王方略、谭宝凤、江志华、程陶知(女)
教员付佩兰,以前是某大学讲师(2012年)。
教授江某(2012年)
校务办:王某、张某、戴某、赵某
女包夹:施某、朱某、唐某、黄某、周某、丁某、宫某、付某、徐某、张某、王某、张某、单某、崔某。
男包夹:苗某、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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