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省辽阳县法院4月11日对法轮功学员许剑、王素珍非法开庭,尽管律师从法律等多角度有力说明修炼法轮功无罪,但辽阳县法院还是强行对王素珍非法判刑四年半,对许剑非法判刑四年。目前王素珍已上诉至中级法院。
2014年2月7日下午,首山法轮功学员许剑和王素珍在向路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因遭人恶告而被辽阳县首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首山派出所值班警察何云将两人劫持到辽阳看守所。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找到派出所,派出所说10日可到看守所见许剑,结果家属去了辽阳看守所不让见,说12日接见,结果12日家属到看守所后,警察又说头天晚上转入刑拘了,又不让接见。
许剑、王素珍学法前身体都不好,自从学法以后无病一身轻,在家中单位都时时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告诉人真相也是告诉世人大法的美好。她们何罪之有?
辽阳县区号:0419
邮编:111200
辽阳县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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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办主任刘宪安:13081776333,办:7777087
维稳办主任叶斌:13841992151,办:7777013
法学会秘书长吕景飞:13394196966,办:7777599
辽阳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房杰:13904194488,办:7376226
副大队长潘金山:13904192399,办:7374036
副大队长马振元:13941946466,办:7374037
副大队长张宪武:13504203399
高某:18341921449,办:7374089
辽阳县首山镇派出所主任:13904190246
所长邢臻岳:13841999816,办:7779601
教导员王政:13941950800,办:7779602
副所长何云:13841942758,办:7779605
辽阳县法院庭长刘永生,手机:1384199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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