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秀玲生命危急 沈阳女子监狱拒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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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东港法轮功学员滕秀玲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中午遭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和元宝区公安分局的多名恶警暴力绑架殴打,失去语言能力,后被迫害致命危。

同年九月十六日,东港市法院在滕秀玲身体高危状态下,非法秘判她三年六个月,丹东看守所与其合谋开假证明,于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将滕秀玲强行投进沈阳女子监狱。

滕秀玲家人为她聘请律师维护其权利,律师几次去沈阳女子监狱会见滕秀玲,均被监狱以各种借口阻止。律师被迫向辽宁监狱管理局投诉,管理局答应给办,但至今律师没有见到滕秀玲。

目前,滕秀玲仍被关在监狱医院里迫害,强迫放弃修炼,生命危在旦夕!以下是滕秀玲被迫害的事实。

一、遭暴力绑架殴打与药物摧残 滕秀玲失去语言能力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中午,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队长兼“反×教大队”大队长杜国军带领国保支队与丹东元宝区国保大队多名警察,冲到丹东金元宝商场四楼,不出示任何证件,将正在陪家人买衣服的法轮功学员滕秀玲绑架。

恶警杜国军等人流氓撒野般地将滕秀玲拖到商场步行梯的楼道里,从四楼一直拖到商场一楼门外的台阶上,滕秀玲鞋被拖掉,身体被拖伤。滕秀玲挣扎反抗绑架,遭恶警暴力殴打。滕秀玲的妹妹、侄女、外甥女上前阻止绑架,被流氓恶警杜国军抓起来,摔出去挺远。

酷刑演示:拖拽

商场外边是步行街,当时围观群众约有三、四百人。围观群众对流氓警察暴力殴打弱女子,都非常气愤,喊家人到车前面拦住,别让他们跑了。

众目睽睽之下,几名恶警将滕秀玲抬起来扔进没有牌子的轿车里,拉跑了。因遭殴打惊吓,导致滕秀玲抽风,四肢抽动不止,嘴说不出话来。在这种情况下,恶警杜国军等人将其拉到丹东振兴区肛肠医院(胁迫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医院)强行体检,滕秀玲身体抽动不止,后被拉到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非法审讯。在恶警邹德东、唐殿成的非法审讯记录上,“滕秀玲回答”的后面写的都是“不语”两个字。这说明滕秀玲当时就已经不能说话了。

当日下午,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纠集东港市公安局,局长张振喜下令逮捕,并将滕秀玲移交东港市检察院。同时,东港市国保大队指导员高峰带领大东公安分局多名警察贺旋凯、孙成道、韩长河、李超亮等人赶到丹东。贺旋凯说,他们去到丹东国保支队时,看到东港市国保大队恶警徐永和在那里。当日下午五点多钟,高峰、贺旋凯、孙成道、韩长河、李超亮等人一起,将滕秀玲在生命危急状态下送进丹东看守所。滕秀玲被送进看守所以后,多次出现主意识不清,呼之不应,看守所监区医院打氧气抢救。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下午,丹东看守所在打电话叫家人去接见时,看守所恶警曲楠曾交给滕秀玲丈夫一封信,此信是以滕秀玲的名义写的,但是字体不是滕秀玲的亲笔字,警察说是别人代写的。信中告诉说滕秀玲是从同年七月一日开始不会说话的,是看守所里的犯人自杀给她吓的。信中还说滕秀玲要家人谢谢看守她的警察。然而,二零一四年三月七日,滕秀玲丈夫去沈阳女子监狱接见滕秀玲时,滕秀玲手颤抖的在接见室窗台上比划写给丈夫看,告诉丈夫她在丹东看守所被迫害致命危,被打氧气抢救。

二、东港法院伤天害理的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在院长郭志辉、副院长辛吉辉的指挥下,东港法院办案人李新田和韩贵元以颠倒黑白的鬼话和强加的罪名,给滕秀玲非法判三年六个月,不开庭,不通知家属,也不给家属判决书,秘密下判决。

九月二十二日,李新田、韩贵元和书记员宋清华三人到丹东看守所,强迫滕秀玲在非法判决书上签字,滕秀玲拒绝签字。在三名恶人的逼迫下,滕秀玲当时口吐白沫,四肢抽到了一起。他们趁机拽过滕秀玲的手强按住,在判决书上按了手印。在非法判决书上,清楚可见滕秀玲按下的不正常的手印。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中旬,家人聘请北京正义律师王光琦协助调查滕秀玲被迫害的事实,帮助营救滕秀玲。律师到检察院阅卷后得知,滕秀玲被绑架后一直反迫害,不配合邪恶,不回答任何提问,拒绝一切签字、按手印。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与东港市公检法对滕秀玲的整个迫害过程都是非法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罪名是强加的;判刑证据都是伪造的;判决书的说辞都是颠倒黑白的;手段是流氓卑鄙的、没有人性的。

三、丹东看守所开假证明将滕秀玲秘送监狱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下午,丹东看守所打电话,叫家人去看守所接见滕秀玲。接见时,隔着铁栏杆,家人看到滕秀玲身体瘦弱,双手颤抖,眼含着泪水,望着亲人,不会说话。此次接见后,滕秀玲连续几次被秘送沈阳女子监狱,都因滕秀玲病情太重而被监狱拒收退回。

约一周后,看守所又打电话,要家人到看守所接见滕秀玲,向家人索要三千元钱,说是给滕秀玲检查病,证实滕秀玲到底有没有病。家人知道他们想让家人替他们承担密送滕秀玲去监狱的往返费用,拒绝了他们的非法勒索。勒索不成,马上又改为叫家人到街道去开证明信,证明滕秀玲以前得过癫痫病。可事实上,滕秀玲从没得过癫痫病,而且修炼法轮大法十几年,她没吃过一粒药,身体非常健康。而滕秀玲抽风是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和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五日,东港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恶警两次非法闯入家中,对她暴力绑架殴打造成的。家人因此再次拒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家人拒绝后,警察马上说:“你们再不开,我们自己去开。”接见期间,滕秀玲颤抖的手伸出铁窗外,在弟弟的手上比划着写下几个字:我快要疯了!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操控下,丹东看守所与沈阳女子监狱勾结,非法开假证明,将生命处在危急状态下的滕秀玲强行送进沈阳女子监狱,草菅人命!

四、滕秀玲被药物摧残 强迫放弃修炼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律师和滕秀玲的妹妹一起去监狱接见滕秀玲遭拒绝。二人与警察袁某谈话中得知,滕秀玲入监以后被关押在监狱医院监区,一直被关在医院里药物摧残。在丹东看守所关押期间,滕秀玲一直拒绝服药,而沈阳女子监狱医院监区管教队长袁某却说滕秀玲主动配合吃药,并说滕秀玲告诉她“吃药管用”。滕妹追问:你们给我姐吃的是什么药?袁某搪塞说“药名太长了,我记不住,等下个月你来接见时我再告诉。”而当滕妹告诉她下个月一定要来接见时,袁某马上改口,立即提出:“下个月你来接见,你得去社区、派出所开证明,证明你不炼法轮功才能让你见。”滕秀玲的妹妹指着接见室墙壁上的监狱“会见须知”说:“会见须知”上没有这个规定。袁马上回答:“炼法轮功的就不行。你炼法轮功,你会说鼓励她的话,我们不好转化。”说完就走了。

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袁某打电话给滕秀玲的丈夫,不让滕秀玲的妹妹去接见滕秀玲,如果去接见,必须到当地国保大队开证明信,证明不炼法轮功才可以见。

五、监狱阻止律师会见滕秀玲 拒绝保外就医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今,律师受滕秀玲家属委托,几次到沈阳女子监狱会见滕秀玲,要求给滕秀玲办保外就医,沈阳女子监狱都以荒唐的借口阻止律师会见。

律师受滕秀玲家属委托,到沈阳女子监狱会见滕秀玲,沈阳女子监狱以各种借口和谎言阻止律师接触滕秀玲。第一次,监狱说要向上级汇报,得到上级答复后才可接见,几天后回答律师:滕秀玲必须服刑一年半以上才可办保外就医。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下午,律师和滕秀玲的妹妹一起去监狱,要求见滕秀玲。袁说:“你姐不认罪,她要认罪,就可以让她到下面(指医院监区各小队干活儿车间)去,下面可以减刑,法轮功在这里有好几个减刑走的。不认罪,就得等到满刑才能走。”

律师找辽宁监狱管理局投诉,监狱管理局答应给过问,几日后律师得到监狱管理局回答:监狱说滕秀玲身体有所好转,不需要保外就医。律师向监狱管理局申诉,监管局负责人员答应给办,但是至今没让律师会见滕秀玲。

六、沈阳女子监狱掩盖迫害的手段 滕秀玲处境险恶

家人在与滕秀玲电话接见时,隔着玻璃看到,她身后站着女警察,身体侧面站着一名无期徒刑的犯人,她们这样交叉站着,正好能够监视滕秀玲和家人说话的口型与表情,恐滕秀玲用表情告诉家人受迫害的情况;警察胸前戴的牌是反扣着的,不让家人知道她们的真实姓名。滕秀玲不会说话,身体瘦弱,肢体颤抖不止,目光里透出的是紧张和恐惧,精神状态非常不好。

二零一四年三月七日,滕秀玲的丈夫一个人去会见她时,滕秀玲颤抖的手在窗台上比划着告诉丈夫,她在丹东看守所被迫害得打氧气抢救,家人给她存的钱,她一分也没花着,都被看守所警察给扣作医药费了。但因为身后站着警察,身边还站着犯人监视,她没有机会告诉丈夫她在那里遭受的折磨。

从监狱一直阻止律师会见滕秀玲,不敢让她妹妹接见滕秀玲,以及滕秀玲眼睛流露出的恐惧目光,就足以清楚滕秀玲的目前的险恶处境了。

沈阳女子监狱的前身,是沈阳大北监狱的女子监狱。二零零三年,辽宁恶党扩建监狱,沈阳大北监狱搬迁到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大北监狱的女子监狱开始独立门户,就此改名为“沈阳女子监狱。该监狱的“医院监区”,搬迁之前叫“疯儍队”,关押的都是精神病、疯痴呆傻的犯人,地点就在监狱医院里。二零零零年以后,沈阳女子监狱开始申报国家“部级监狱”,疯儍队影响申报,就更名为医院监区。最早押在“疯儍队”的多是精神缺欠、疯痴呆傻的刑事犯人,这些人并不是服刑前就是痴呆傻,

她们原本多是正常人、健康人,是在服刑期间被摧残折磨成疯痴呆傻的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打击迫害法轮功开始后,被判刑入狱的大批坚定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被关进监狱医院里,遭受各种非人的酷刑折磨,这里变成了人间地狱!在这里,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已无法知道它的准确数字!

因为关在这里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越来越多,一个楼层装不下,二零零五年开始,中共辽宁恶党又投资拨款新建一栋楼,挂牌监区医院,对外叫“医院监区”。实际上,酷刑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集训中心”、“矫治中心”都在这里。在这里,那些人性扭曲、丧失良知的恶警,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手段无所不用,令人发指。那些惨死在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大多是在医院魔窟里被迫害致死的。所以,关在这里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时刻都有生命危险。

滕秀玲入狱至今,一直被关在监狱医院里迫害,被强迫用药,强迫放弃修炼,生命危在旦夕!

[附录]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下午袁某与滕秀玲妹妹、律师的对话:

袁:你是滕秀玲什么人?
滕妹:我是她妹妹,我来接见她。
袁:一个月只能接见一次,这个月你家人已经接见过,下个月再来吧。
滕妹:我家人上回接见,看到我姐肢体颤抖得很厉害。
袁:你家人夸张,你姐现在有所好转。
滕妹:癫痫、抽风,是警察抓我姐时,对她使用暴力造成的。
律师:看守所以前送她来你们是不收的,这次怎么收了?
滕妹:送过好几次,都是病太重,你们不收。
袁:(丹东)看守所开了证明送来,我们才收的。
滕妹:他开的证明是假的!
袁:这个我不管,不是我收的。转问律师:你是什么人?
律师:我是滕秀玲的律师。
滕妹:帮我姐姐办保外就医。
袁:你姐姐是不能办保外就医的。转向律师:律师,你是知道的。
滕妹:我姐姐在这发过几次病?
袁:一次也没有。你姐姐见了家人就抖得厉害。
滕妹: 为什么?你们还给她打针、吃药吗?
袁:吃药。是从看守所带过来的药。我们就按照这个(药方)给她吃,你姐很配合,她觉得这个药很管用。
滕妹:给她吃的是什么药?那药叫什么名?
袁:药名太长了,我记不准。下个月接见,我告诉你。
滕妹:吃药花谁的钱?
袁:花你姐的钱。
滕妹:花我姐钱治病,那我们就接回家治。关在这里,我姐出了生命危险,你们能负起责任吗?
袁:你姐在这里不会有危险。
律师:癫痫病是有危险的。
袁:你姐不认罪,她要认罪,就可以让她到下面(指医院监区各小队干活儿车间)去,下面可以减刑,法轮功在这里有好几个减刑走的。不认罪,就得等到满刑才能走。
律师:你们不要歧视法轮功学员,他们没做违法的事。
袁:我们对谁都一样。我对你姐很好,不信,你下个月来问她我对她怎么样。
滕妹:我们来接见时,你们都用电话监听,我姐姐身后还有一个警察,身边有一个戴口罩的犯人,她敢说吗?她说了,回去你们会整她更狠。再说,我姐姐还不会说话,怎么告诉?
袁:她会用表情告诉你,她不会在这里受虐待不让家人知道的。
律师:你的意思是你们现在的制度好转了?
袁(笑):这是我的工作,不能告诉你。
律师:请问你姓什么?
袁:姓袁。
滕妹:你的电话号码给我们,我们好与你们联系。
袁:你姐夫那儿有,他还给我打过电话(只给办公电话,不给手机号码)。
滕妹:那好,下个月我还来接见我姐。
袁:下个月你来接见,你得去社区、派出所开证明,证明你不炼法轮功才能让你见(不高兴的表情)。
滕妹:(手指接见室墙壁上贴着的监狱“会见须知”)说:“会见须知”上没有这个规定。
袁:炼法轮功的就不行。你炼法轮功,你会说鼓励她的话,我们不好转化。(说完,袁就走了。)
袁的警号是:2105395 ,袁与家属见面时,胸前戴的写着她自己姓名的名牌反扣着,不让家人看到她的名字。袁的办公电话:024-89296745 。

1、 二零一三年参与迫害滕秀玲的人员
2、 绑架单位: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东港市国保大队、丹东元宝区国保大队
3、 参与绑架人员: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队长杜国军,东港市国保大队林永全、徐永和、任大一,丹东元宝区国保大队三人。
4、 承办单位、办案人: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邹德东、唐殿成。当日下午审讯:邹德东、唐殿成。
5、 当日下午将滕秀玲送进丹东看守所:东港市国保大队徐永和、任大一;东港大东公安所贺旋凯、孙成道、韩长河、李超良。
6、 丹东看守所:
接受关押滕秀玲人员:姜博然
丹东看守所看押滕秀玲警察:曲楠、宋晓丹、蒋雪等人
丹东看守所市女子所所长宋瑞敏
7、 东港市公安局(区号:0415):
局长张振喜,办:7561666,手机:13904158755
副局长关志华,办:7144277,手机:13942501958
政委哈合才,办:7144518,手机:13942501777
副局长张西臣,办:7144266,手机:113394263888
副局长冯忠国,办:7145959,手机:113604151555
副局长王文强,手机:13591500100
副局长孙晓峰(2012年11月至今),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2007年至2012年11月)手机:13941567111,宅:656106
副局长宋诗和(2012年11月至今),大东公安分局局长(2007年11月至2012年11月),手机:13898511777,宅:767588
副局长徐福安,办:7146368,手机:18241519999
国保大队长王润龙,办:7144608,手机:15841578799,宅:7121087
国保大队教导员高峰,办:7144608,手机:13704955516
国保大队副队长林永全,办:7144608,手机:13942531638,宅:7102638
国保大队警察徐永和,办:7144608,宅:7147189,手机:13942501917
国保大队警察任大一 ,办: 7144608,手机:13942523322

6、东港市大东公安分局:
指导员张凤斌,办7178078,手机:13591502777,宅:761783
警察贺旋凯(办案人),手机:13050304777,宅:731779
警察韩长河(办案人),办:7188831,宅:6676783,手机:13841521759
警察孙成道(办案人),办:7188831,手机:13941571745
警察李超良(办案人),办:7188831,宅 :6607585,手机:13841569488
7、东港市检察院:
公诉科长马光远,手机:13942521507
办案人曲红玲,手机:13841521367
检察员、办案人于雷,手机:13516073636
8、东港市法院:
刑事庭庭长、办案人、审判长李新田,办:2277521,手机:13019807219
法官、办案人、送达人韩贵元,办:2277532,手机:13704955586;(韩贵元的妻子叫单峰,在东港市前阳镇政府妇联工作,五十多岁。)
书记员宋清华:18241587860
法警李运昌:2106043、15941555699
法警鞠秀杰:2277609、13941501999
法警徐兹与:13470481718
法警刘家法:2277591、13342161566

东港市法院与丹东看守所合谋迫害滕秀玲记录:
1)2013年8月14日,李新田、宋清华、韩贵元(送达)、李运昌到丹东看守所提审滕秀玲。丹东看守所值班警察蒋雪。
2)2013年9月16日上午,李新田、宋清华、韩贵元、鞠秀杰、徐兹与、刘家法到丹东看守所提审滕秀玲,丹东看守所值班警察叫蒋雪。
3)2013年9月22日下午3点强迫滕秀玲按手印,将滕秀玲迫害抽风的人员:送达人韩贵元、李运昌。接送达人:丹东看守所宋晓丹;丹东看守所副所长宋瑞敏胁迫,值班警察叫蒋雪。

东港、丹东自2009年—2013年参与迫害滕秀玲的人员名单

(一)2009年12月---2010年2月参与迫害滕秀玲的人员:
1、丹东市公安局:
丹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从2009年7月17日开始秘密蹲坑监视)
丹东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特务:杨月红、李强
2、东港市公安局:
王尚庆,局长,手机:13904151666
崔义发,政委,手机:13942537098
哈合才,副局长:0415-7551178 ,手机:13942501777
王润龙,国保大队长,办:7144608,手机:15841578799,宅:7121087
高峰,国保大队教导员,办:7144608,手机:13704955516
林永全,国保大队副队长,办:7144608,手机:13942531638,宅:7102638
徐永和,国保大队恶警(原合隆镇派出所所长)手机:13942501917
宋诗和,大东公安分局局长(2007年11月至2012年11月),手机:13898511777
张凤斌,大东公安所指导员,办:7178078,手机:13591502777,宅:761783
刘成玉,大东公安所警察(2009年办案人),绑架人、办案人,手机:13942567588
管晓东,开发区公安所副所长,绑架人、办案人,手机:13942501234
肖正航,刑侦大队警察,绑架人、办案人,手机:13941557334
于伟华,大东公安所警察(2009年办案人),绑架人、办案人,手机:13384151683
于明亮,开发区公安所警察,绑架人、办案人,手机:13841531238
白颜庆,长安派出所副所长,绑架人、办案人,手机:13841571110
高启才,东港市经济开发区公安所警察,绑架人、办案人,手机:15942593677
孙昌虹,大东公安所警察,绑架人、办案人,手机:13130516678
肖永强,大东公安所警察,绑架人、办案人,手机:15141531333
吕志学,大东公安所警察(非法录像、拍照)

(二)2011年3月15日参与迫害滕秀玲人员:
东港市公安局:
王尚庆,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党组书记(2007年10月至2012年7月),手机:13904151666
崔义发,政委(2004年3月至2012年11月),手机:13942537098
哈合才,现任公安局政委(2012年7月至今)办电:7144518,手机:13942501777
王润龙,国保大队长、恶警,办:7144608,手机:15841578799 ,宅:7121087
高 峰,国保大队教导员,办:7144608,手机:13704955516
林永全,国保大队副队长、恶警,办:7144608,手机:13942531638,宅:7102638
徐永和,国保大队恶警,手机:13942501917
张凤斌,大东公安所指导员、恶警,办:7178078,手机:13591502777,宅:761783
于伟华,大东公安所恶警(2009年办案人),手机:13384151683,绑架人、办案人
潘贤浩,大东公安所恶警,手机:15841588099,绑架人、办案人
孙德芳,开发区公安所恶警,手机:15114181516、15941516158 ,绑架人、办案人
于世杰,开发区公安所恶警,手机:13470497525,绑架人、办案人

(三)2013年参与迫害滕秀玲人员:
1、丹东市公安局
邹德东,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恶警,6月25日参与绑架、办案人。
唐殿成,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恶警,6月25日参与绑架、办案人。
丹东元宝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三恶警
2、丹东看守所
宋瑞敏,女子看守所所长
曲 楠,看押滕秀玲的女警察
宋晓丹,看押滕秀玲的女警察
蒋 雪,看押滕秀玲的女警察
姜博然,接受关押滕秀玲的警察
3、东港市公安局:
张振喜,公安局长、党组书记(2012年6月至今),办电:7561666,手机:13904158755 ,宅电:2537788 。
哈合才,现任公安局政委(2012年7月至今),副局长(2004年3月至2007年12月),副局长兼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2008年至2012年7月,主管迫害法轮功),政治处主任(2002年1月至2004年3月)。办电:7144518,手机:13942501777。
关志华,现任公安局党组书记(2012年7月开始主管迫害法轮功),副局长(2002年至2012年7月),办电:7144277,手机:113942501958 。
张西臣,副局长(2006年9月任职),办电:7144266,手机:13394263888
冯忠国,副局长(2009年5月27日),办电:7145959,手机:13604151555
徐福安,现任副局长(2012年11月至今);2004年7月30日至2005年7月30日,因挪用公款106万元(保证金)被判刑一年、缓刑二年。手机:18241519999 。
王文强,副局长(2012年11月至今),手机:13591500100
孙晓峰,副局长(2012年11月至今),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约2008年至2012年11月),手机:13941567111,宅电:656106 。
宋诗和,副局长(2012年11月至今),大东公安分局局长(2007年11月至2012年11月),手机:13898511777,宅电:767588。
徐福安,现任副局长(2012年7月至今);刑警大队长(1999年1月25日至2001年1月8日);副局长(2001年2月至2004年7月底),2004年7月30日至2005年7月30日,因挪用公款106万元(保证金)被判刑一年、缓刑二年;副局长( 2012年11月恢复工作),手机:18241519999 。
高普平,现任政工、监察主任;政治处主任(2006年11月至2012年11月),刑侦大队指导员(2006年10月以前),办电:7147226,手机:13942588921 。
王润龙,国保大队长,办:7144608,手机:15841578799 ,宅:7121087
高 峰,国保大队教导员,办:7144608,手机:13704955516
林永全,国保大队副队长,办:7144608,手机:13942531638,宅:7102638
张凤斌,大东公安所指导员(主持工作),办:7178078,手机:13591502777,宅:761783
郑大东,副所长,办:7122680,宅: 7557557,手机:13942571817
陶学良,副所长,办:7186100,宅: 7139859,手机:15942526166
解 斌,副所长,办:7137911,宅: 7135966,手机:13324151678
王 力,副所长,办:7137911,宅: 7123011,手机:15304051111
贺旋凯,大东公安所警察,主要办案人,手机:13050304777
韩长河,大东公安所警察,办案人,手机
孙成道,大东公安所警察,办案人,手机
李超良,大东公安所警察,办案人,手机
4、东港市检察院:
王颖兰,检察长、党组书记(2007年11月至今),办:6276301,宅:2857766,手机:13941510755
王宏革,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2009年6月至今,主管迫害法轮功)。办:6276302 ,手机:13941596366
马光远,公诉科长,手机:13942521507
曲红玲,检察员(办案人),手机:13841521367
于 雷,检察员(办案人),手机:13516073636
5、东港市法院:
郭志辉,院长、党组书记(2012年11月任职至今),办电: 2277555 、7171999
辛吉辉,主管迫害法轮功副院长,办:2277501,手机:13941574609
唐贵君,副院长,办:2277599,手机:1394152184
高庆良,副院长,办:2277566,手机:13898521566
李新田,刑事庭庭庭长、办案人,手机:13019807219
韩贵元,刑事审判员、办案人,手机:13704955586
宋清华,书记员
李世斌,陪审员、办案人
李运昌,法警:2106043、15941555699
鞠秀杰,法警:2277609、13941501999
徐兹与,法警:13470481718
刘家法,法警:2277591、13342161566
柳庆威,法警大队大队长,办电:2277500,手机:13516078777
6、东港市政法委
于 洋,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2009年12月至今)。办电:7148323,手机:13604151888
孙成立,副书记、稳定办主任(2006年11月至今),办电:7147627,宅电:7130096,手机:1294537837、13941585369
于志民,副书记、综治办主任(2010年3月至今),综治办副主任(1999年7月至2010年3月)。办电:7147147,宅电:7128256,手机:13050356908
王忠利,副书记( 2011年任职至今)。办电:7148161,手机:13941571057,宅电:7129608
鞠素澜,副书记兼司法局长(2010年至今),办电:7147048,7137888, 13942501888
谭亮深,稳定办(1999年7月至2011年),稳定办副主任(2011年至今),办电:7147681,手机:13314086653
7、东港市新兴管理区土房村
肖光远,治保主任,为捞取资本配合东港恶党“610”迫害滕秀玲。
杨玉萍,妇女主任、恶人,监视、构陷举报滕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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