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琪,女子分所教导员,负责管教工作。2001年初,亲自动用电警棍电击法轮功学员。三中队主管赵玉兰、队长郑琪慧,在2001年4月初下达命令,要求每个法轮功学员必须写在劳教所不炼功、不弘法的“保证”。分管各组的管教不断体罚、摧残法轮功学员。五组恶警蒋冬梅,白天夜晚罚学员站、蹲,不许睡觉、不许坐、不许说话。尤其是晚上让两个人背对背地罚站在一块磁砖上,不给大小便,冷了不许加衣服,有的一直站了八天八夜,甚至十一天十一夜。一位叫秦艳秋的法轮功学员一直被罚蹲、站十八天十八夜,直到小便失禁,脸色蜡黄,生命垂危才停止对她的迫害。因没有达到其目的,恶警蒋冬梅暗地唆使牢头谢丽芳并以减期为条件(一本在句东传阅的内部交流材料,要求“利用劳教犯人中的积极因素”对付法轮功),5月3~6日,五组组长谢丽芳(28岁,妓女、洗头房老板)、盛春兰,把全组法轮功学员逐个骗、拖进禁闭室,剥去衣服,按倒在地,上身骑一人、下身骑一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恶毒、变态的人身凌辱:掐乳头、针扎乳头;方凳砸小腹部、踢下身;膝盖顶阴部、拨阴毛、往阴道里塞纸。妓女谢丽芳伙同一些按摩女(也是妓女)掐法轮功学员的小腹部和大腿内侧的穴位、筋络。法轮功学员杜秀菊(42岁,未婚,连云港技校教师)被迫害后一个多月下身流血不止。被迫害最严重的是黄红萍(35岁,河海大学化学系89届毕业生),她被恶毒的谢丽芳等人乱踩乱踹她的头、脸,乱抓她的头发往墙上撞,用尽了上述所有的恶劣手段,大小便全都打在裤子上。暴徒们还边打边骂“打死你就像打死一条狗,劳教所不会追查我们责任的。”黄红萍的腹部、大腿两侧,下身全部青紫、皮下出血,惨不忍睹。躺在床上一个多月不能正常行走,后走动需两人架扶。
法轮功学员余淑霞被逼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时,先后有六个卖淫牢犯轮流打她三天,眼圈被打的发黑,脸部及全身浮肿,全身到处是青紫块。这些卖淫女仗着恶警给她们撑腰,掐她下身两大腿处的筋,拔她的阴毛。她多次呼救命,但是无人过问,险些丧命。劳教所为了遮人耳目,把她关在储藏室里二十几天,直到基本消肿才把她放出来。
法轮功学员宋卫娟在2001年3月16日被以赵玉兰、郑琪慧为首的七八名男女恶警手反铐在地上,边电击边录口供,不说话就电嘴。恶警为阻止她疼痛喊叫,用脏衣服把她的嘴塞住。
59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秀娥因拒抄公安部通知,被罚站不给睡,断断续续长达二十几个昼夜。因她拒穿劳教服,恶警把她的衣服剥光,让她赤身裸体站在院子内、对她进行人格侮辱。后来恶警还把写上侮辱大法的纸条强行往她的裤档中塞。因拒抄公安部通知,几乎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被罚站不给睡觉。十一组十几个法轮功学员被罚站八天八夜时,脚腿红肿,神志不清,当时正好是夏天,大家的身上密密麻麻爬满了蚊子,六十二岁的吴群英突然晕倒在地上,正好戳在太阳穴,第二天,她眼圈发青,眼睛发红,恶警害怕了,终于在第十一天十一夜停止了她们邪恶的迫害行为。
法轮功学员孔庆美被恶警张燕威逼反复抄写公安部通知,她不抄,在恶警的唆使下,被凶恶的卖淫劳教犯丁利林打得腰骨损伤,腿打瘸,走路需人搀扶。
法轮功学员陈玉洁,54岁。在恶警赵玉兰、周英直接的迫害下,逼她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动不动就把她关在禁闭室罚站不给睡。她被折磨得腿脚红肿不能穿鞋,身体素质急剧下降,一吃饭就呕吐。恶警赵玉兰、周英利用给她灌药之际,百般折磨她,用四个“挟控”劳教犯人强行往她七孔处灌药,致使她耳朵流脓、失聪,导致她145斤的体重下降成89斤皮包骨,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劳教所则以她有“精神障碍” “保外就医”,草草了事。
法轮功学员王兰凤被恶警肖剑韬(号称第一杀手)踢得小腿骨肉分离,十几次被关禁闭室,罚站不给睡觉。恶警用4根警棍电击她时,她坚定正念,金刚不动。恶警心虚地说警棍电压不足,电不动,把她送回牢房。
进入2002年以来,句东女所更加邪恶疯狂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强行用四五个人围攻洗脑一人。从早5点起床,到第二天凌晨3点,轮番进攻不让睡觉,还要辱骂。少则40~50天,多则长达80~90天。
以上几例只是冰山一角。句东女所充满罪恶。那些生活在社会阴暗角落的人们,在江氏毒药的灌输下,无知地对法轮功学员产生了仇恨,毫无节制地发泄着那种害人害己的情绪,未自己的生命造下了还不尽的罪业。人啊,夜深人静时冷静地问一问自己的良心:是谁你这样仇恨追求真善忍的人们?难道这个世界上由于仇恨而造成的灾祸与悲剧还少吗?
转载自明慧网 200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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