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四川省西昌市遭受了三年冤狱的法轮功学员赵军女士到凉山州中级法院,递交她的申诉书,对三年前的非法判刑的裁定不服,要求撤销西昌市法院和凉山州中院的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宣告她无罪。
凉山州中院工作人员再次以“上面有文件,不准接法轮功的案子为由”不接收赵军的申诉书。
赵军女士,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西昌同德建筑公司退休干部,为人正直、善良、忠厚,相处中总能为别人着想,乐于帮助别人。二零零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赵军老父亲七十九岁了,得脑瘀血后落下半身不遂,母亲也七十好几了,耳朵、眼睛都不好,弟弟是双目失明的精神病人,常会精神失控,大吼大闹。一家人全靠赵军照料,而她总是尽心尽力。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赵军在西昌市小庙乡向村民发弘扬中华神传文化的 《二零一零年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碟,被小庙乡政府的工作人员杨亚林诬告,小庙乡沈书记等叫来长安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她。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赵军被西昌市法院秘密庭审,庭审根本没有通知家属,家属去要判决书,法院都不给。二零一一年中秋节前,赵军被非法判刑三年。赵军向凉山州中院提起上诉,凉山州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赵军被劫持到简阳养马河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赵军的父母代赵军继续向中院再审法庭申诉,中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不接赵军的申诉材料,并告诉赵军父母,“上面”有规定,不准受理法轮功案子的申诉。
酷刑演示:吊铐 |
赵军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时,被关小间、戴手铐、被打等。劫持到四川女子监狱的第一天,赵军被吊起来半个小时,又强行穿束身衣(一种刑具,穿上之后,把身体捆绑得很紧,气都喘不过来)半小时。
为了逼赵军写“三书”,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到二零一二年元月一日早上七点钟,三天三夜只允许赵军睡了两个小时。不仅不让睡觉,警察还安排“帮教”、“包夹”用扫把打赵军脸;用手使劲掐其喉部,一边掐还一边说:“掐死你”;几个人轮流对赵军拳打脚踢;用手使劲打脑袋。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那天晚上,她们折磨赵军以后,用凉水从赵军头上淋下来,全部衣服被淋透了,赵军穿着淋湿的衣服站着,不许睡觉,还必须站军姿。因为衣裤全淋湿了,赵军身体的热气往出冒,在外衣上形成一串串的水珠。站在、坐在赵军旁边的包夹们是穿着棉衣的。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十一日下午,赵军已经被折磨得快站不住了,包夹见状却说:“你如果还不肯写‘三书’,后面还有更可怕的事等着你,明天元月一日是放假,我们有时间收拾你。”赵军仍不写,几个女犯强行把赵军的衣服全部扒光,侮辱赵军、折磨赵军。折磨完了,她们睡觉去了,又另派几个人逼赵军站军姿,不许睡觉。
直到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早上六点半钟,赵军实在承受不住了,靠在了墙上,一个包夹从床上跳下来就喊:“赵军炼功了”,这时赵军脑袋也不清醒了。此时进来两个人,其中一个“帮教”叫赵军照着她写的“三书”抄一遍,就让赵军睡觉,赵军在不清醒和无可奈何之下,抄写了“三书”。
第二天,赵军告诉她们,“三书”是强迫的,完全不是她的意愿。后来,赵军在监狱写了严正声明,表明“三书”作废。因为赵军不“转化”,监狱天天派人给赵军洗脑,天天写“作业”。因为赵军说了法轮大法是正的,写了“四。二五”的真实情况,写了天安门自焚是假的,被多次罚站,不许睡觉。在监狱被骂是司空见惯。
赵军尽管遭遇了这些,但没恨过她们,尽量善待她们,尽量不触动她们负面的东西,以免她们将来遭更大恶报。赵军出狱的前几天,一个帮教对赵军说:“×××(打赵军最凶的那个包夹)说,她对不起你,对不起你们法轮功,她以后不做这事了。不管别人怎么看待法轮功,她认为法轮功好。”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赵军非法刑期满,回到家里。面对非法判刑和虐待,赵军再次向凉山州中级法院申诉,却又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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