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按:辽宁省丹东市王雪梅女士系丹东妇女儿童医院职工,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在法轮功遭受迫害后,她多次遭受绑架、劳教迫害,还曾被劫持到精神病院迫害,并失去了工作。王雪梅要求单位恢复她的工作。
以下是她自述被关入精神病院迫害的遭遇。
我叫王雪梅,五十三岁,八六年毕业后,被分到妇女儿童医院工作至今二十多年。九六年一个患有淋巴癌的人,说她炼法轮功之后她的癌症好了,我很惊奇。由于当时身体不好,心脏病、风湿痛、最痛苦是失眠症,白天晚上都不能睡。那时孩子小,生活的压力很大,再加上婚姻的变故,我对生活失去信心。学炼功后,全身的病不翼而飞;精神面貌也好了,生活充满乐趣,从此这个功法在我的心里扎下了根,好像我被注入新的生命。
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一意孤行,以权代法迫害法轮功,当时正值我休假,我随别人一同去说了句真话、实话。被绑架关押后,单位领导承接政府的委托接我回单位。几天后,我被单位领导骗进精神病院,非法关押六十四天,单位耗资七千多元。
大家都知道我是一个心智健全的正常人,却和重症的精神病人关在一起,并在此期间医生强制使用损害神经系统的药物,对我进行摧残,并说是我单位某某领导同意的。当时我精神压力很大,身心受到伤害。
几天后,单位领导又用车从二百多里外的农村,把我七十多岁的父亲从农村接到精神病院逼他签字:“王雪梅死了,医院不负责任”。我不知这些人为什么非要害死我?我犯了哪条法律?我才三十多岁,还有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我死了孩子怎么办?我非常害怕被他们害死,想了许多办法逃脱,但都不成。无形的压力让我不能吃,不能睡,坐立不安,精神极度紧张,精神达到崩溃的边缘,身体已垮掉。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七日单位不得不接我回家,回家后我好长一段时间都辨别不了方向,自己不能单独出门,时常走错路。
可在三月二十七日,我收到单位一纸通知:《关于王雪梅同志除名的决定》,标注日期三月十六日。就是说我被绑架在精神病期间,单位不顾有关规定,又单方巧立名目将我“除名”。我不能接受单位的“除名”决定,也不接受“合同工”的待遇,要求恢复公职。
我现在还清楚记的,当时,我的父亲被医院用车接到精神病院时,当走进关押精神病人的房间,看着那些围坐过来的精神病人,又望着自己的女儿,他的心是否是象刀割一样难受?老人双手紧握着我的手,流着悲痛的泪水对我哭诉着:“孩子,我老了,你要好好活着,我不愿看到白发人送黑发人。”当时只感觉他的双手在颤抖,面颊在抽搐。
我爸他是个老兵,长这么大,我从来没看到他流过泪。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他此时不但流泪了,他的心也在流血。他说:“孩子,我老了”这几个字的表明他此时是多么无助,又无可奈何,他是怎样走出这个房间的?逼他签字时,“王雪梅死了,医院不负责任”那几个字是怎样写出来?医院给他女儿关进精神病院,今天又要害死她,叫他一个老人怎么负责?
过年本来是亲人团聚的日子。可我被绑架到精神病院里,家里剩下幼小的女儿。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四那天,女儿被“批准”来看妈妈。我高兴的过去搂住女儿,却被女儿推开。女儿哭喊着数落我:“妈妈你为什么不要我了?”“过年你为什么不回家陪我?”
我哭着向孩子解释说:“不是妈妈不要你,是他们把我关在这里,不让妈妈回家。”我越靠近孩子,孩子就越往后退。在场看到这一幕的所有人都流泪了。
原来,孩子想妈妈,有人骗孩子说:“你妈炼法轮功不要你了。”“你妈练出精神病了。”等等,孩子太小,就信以为真,相信了他们的谎言。无论怎么跟孩子解释,她也不信,也不敢靠近妈妈。孩子的幼小的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我们都有自己的孩子,我被伤害的同时,我那幼小的女儿也受到如此残酷的伤害。
院领导和精神病院的医生相互协定:王雪梅住院期间,任何人不得私自来医院看望,必须持有产院医务科开的证明,否则任何人都不让见,包括女儿、姊妹、亲戚、同事等等。在精神病院值班室的黑板上、病志上,都特别注明“防止王雪梅出逃”字样。女儿见妈妈也得被“批准”。
在精神病院里,把我和病情最重的狂噪型精神分裂症的病人关在一起,这些人白天、晚上被捆绑坐在床上,一刻不停的唱歌、喊叫、舞动。把沉重的铁床,从屋里拖到屋外,撕开床垫子,用草当成道具;有的钻到你的床下,怎么叫也不出来;有的把大夫叫着“老公”,看到护士就喊“妈妈”。
在这样的环境里,我白天晚上无法合眼。几天下来,就头重脚轻下不了床了,人瘦了一圈。我几次提出要求换房间,医生、护士不给换。还说:“你必须和重症病人一样享受这种特殊护理。”
除了被“这种特殊护理”外,每天三顿饭都有几位精神病人“伺候”,把她们自己吃剩的饭菜倒进我正吃着的饭碗里;有时你还没来得及吃,你的饭就被别人拿走了,给你的是她搅和过的饭;洗的内衣不等晾干,就已经被人穿在身上;家里给拿去的食品,一会就被抢光;水果被捏成了水果泥。
当权者一边将我关进精神病院迫害,又一边编造谎言,给迫害者提供理论根据,到处造谣说:“王雪梅炼法轮功炼出精神病了,工作不干了,家也不要了,孩子也不管了。”还有的人说王雪梅辞职了等等,当时我才三十多岁,时值风华正茂时期,却把我关在这样的鬼地方,我当时的处境有多么艰难,我是怎么样活过来的谁能想象得到?
监狱本是关押坏人的地方。我没有伤害他人的任何行为,没有损害本单位的一点利益,相反处处为他人考虑,可为什么被非法关押?!为什么失去工作?我的生活为什么这么艰难?
被单位“除名”后,为了维持生活,我在宾馆做过服务员、诊所帮过忙、药店打过工,每次孩子交学费,我都要东挪西借的,生活对我一个单身女人该有多么艰难,可想而知。
我带着旧伤和心疼,在风雨中艰难的走过了十四年,这些痛苦和创伤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挥之不去。我已经伤痕累累,不想再受到任何伤害。
我是个工作踏实认真的人,大家都有目共睹。在新生儿科工作期间,领导安排我的工作,我从来都没说一个“不”字,夜班人不够,就上夜班。白天检查班没人,那我就一人干两人活。上面要来检查,领导吩咐我干这、干那,我默默的配合。每周除干好自己的工作外,最少两天额外承担检查班的工作。抢救病人时我无条件放下一切自己的想法,为赢得时间而努力,扎针、采血、吸氧,哪里有空白我就出现在哪里;这些大家都看得到。
我已经经受了那么多不应该的处罚,不能再接受单位领导所说的“你与单位没有任何关系”的漠视,因为我要工作、要吃饭,我也应该回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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