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中共利用庞大的国家机器---军队、警察、监狱及媒体,在中国大陆对信仰法轮功的民众进行有组织的、系统的群体灭绝性迫害。在公安系统中,主要迫害部门除了国保大队和基层的派出所外,还有刑警队这个幕后黑手和直接凶手。
刑警队主要的迫害手段和方式:
一、直接参与绑架和酷刑迫害
明慧网曝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包括精神失常案例、非法判刑案例、酷刑案例中,除了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法制中心、戒毒中心以及洗脑班等黑窝迫害场所外,有相当比例是刑警队直接参与绑架和非法提审迫害造成的。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
吉林省农安县法轮功学员刘伟,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晚在家中被国保大队及刑警大队十几个警察绑架,当晚九点被带到刑警五队审讯室。以农安县国保大队大队长唐克为首的恶警,将他绑在铁椅上,双手反铐,双腿固定,用镐把打他的小腿,刑讯逼供,一无所获后就扒光刘伟的衣服,只留一条裤头,把门和窗全部打开,往刘伟身上泼凉水,又打开电风扇吹风,等身上的水干透了又开始泼,并用毛巾淋湿打他。四、五个恶警还在刘伟胸前插上木棍,用镐把插到后背的两臂间,镐把一头对着后脖向上抬几次,直到刘伟快要窒息时才缓一下,就这样折磨他到第二天早上五点。刘伟被折磨得全身青紫,惨不忍睹。十一月三日晚,刘伟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恶警在看守所提审时,继续对他进行更惨无人道的折磨,国保大队和刑警队的恶警一度用镐把将他打得昏死过去。
酷刑演示:铁椅子 |
黑龙江伊春市金山屯区丰茂林场被迫害失去双脚的王新春,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晚上七点半遭丰沟派出所闵长春、张传臣、王守民、郭恢、高健、高树国没有任何手续撬开家门,绑架到看守所前院。金山屯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陶绪伟,奋斗派出所王学刚,刑警队的王海龙、孙立龙、曹万才、王士臣、张立国一帮,叫他脱大衣,不大一会丰沟派出又到王新春家进行非法抄家。王新春的父母也因此受恐吓与威胁,随后陶绪伟、王学刚、王海龙、孙立龙、曹万才、王士臣一拥而上踩头,踩脚腿胳膊、身体,把胳膊反背过去用手铐反铐,对他身体进行暴力摧残。刑警队副队长陶绪伟拳脚一起上踢打王新春身体,往前胸后背塞雪、倒冷水和啤酒,陶用双脚踩住他已残双脚伤口处使劲搓,毫无人性,残忍至极,用脚后跟使劲踢双肩,用4×8×80cm的木方子打头、脸、肩、后背,还用火烧王新春的脸并不断辱骂;陶和另一个人拽住反铐的手铐使劲拖,一直拖到大门口,把门打开冻他,冻时还往前胸后背灌雪水,东北的冬天,冰冷刺骨,王新春手和脸很快都肿起来了。第二天晚上恶警王学刚、张立国和孙立龙继续施暴,他们边喝酒边拳打脚踢王新春的头和身体并辱骂,往王新春身上扔东西,火烧脸,烟头熏烫,烧头发,往他全身倒啤酒和往前胸后背灌啤酒和雪,王学刚和张立国给上后背铐,之后又用力猛抬起胳膊,连续折磨王新春三天三夜(这三天公安局副局长丁德志天天去观察情况),致使脸部变形,后背肿老高,手腕伤四处,手背红肿的象馒头,浑身痛苦不堪,生活不能自理。
被残害失去双脚的王新春 |
二、所谓的案卷整理和证据收集
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卷证据”通常由国保大队报到刑警队的审理机构或预审科室,再由刑警队将“案卷”审核后移交检察院公诉科报批捕,然后到法院开庭直至宣判、终审。
辽宁朝阳市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陈桂兰女士二零一三年三月三日在中心市场附近向人们免费赠送法轮功真相光盘,被朝阳市前进分局警察绑架。接着前进分局刑警大队警察非法审讯陈桂兰,分局局长张志强以没有按照要求“交待”问题,属于“态度”不好为由,将陈桂兰非法刑事拘留。随后刑警队警察王志仁等把陈桂兰的案子递交双塔检察院非法批捕。接下来,前进分局、双塔检察院、双塔法院合谋制造冤案,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在朝阳市中级法院内对陈桂兰非法开庭,双塔检察院公诉人张口要求法庭给陈桂兰量刑五至七年。辩护律师为陈桂兰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要求法官当庭播放所谓的“物证”真相光盘,当众来验证光盘的内容是不是构成犯罪,法官却百般推脱,不敢播放,明显心虚。最后律师要求当庭无罪释放陈桂兰,主审法官就叫“休庭”。而后,双塔法院无视公民权利,无视宪法,无视律师的有力辩护与劝告,对陈桂兰非法宣布私下密定的七年徒刑。
酷刑演示:双手反背铐在椅子上 |
黑龙江省双城市第三中学优秀教师康昌江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正在家里午睡,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恶警伙同双城恶警共十余人破门而入,强行搜查,然后就是“摆拍”,之后康昌江被绑架到双城公安局刑警队,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两刑警刘卫东、姚仁库对康昌江进行刑讯逼供,他们把康昌江带到二楼右侧的一个房间,先将他“背铐”到椅子上,然后就对他拳打脚踢,用手掌和拳头猛打康昌江的左右脸,直击康昌江的嘴部,还用手猛揪康昌江的头发转着圈抡其头部,直至将康昌江折磨昏迷,然后又用水将康昌江浇醒后,接着拳打脚踢康昌江的胸部和腹部;后来他们又把康昌江从椅子上提起来,用一根“镐把”(粗木棍)插到已经紧紧“背铐”着康昌江的双手的手铐中间,刘卫东和姚仁库两人各执“镐把”(粗木棍)一端,狠命的将康昌江从平地上抬起来,持续几分钟后再放下,然后再抬起来,直至康昌江再次昏迷。恶警刘卫东、姚仁库对康昌江的刑讯逼供共持续两个小时左右,造成了康昌江如下的人身伤害:上下牙齿共被打掉十余颗(上下牙仅剩下四颗),口腔中存留的牙齿均已松动,原来是一点五的视力明显下降,右眼看不清三米以外的人物;右耳听力受损,堵上左耳,右耳听不到外界的声音;肋骨被打断一根;面部肿胀,双手麻木并伤痕累累。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双城市法院对康昌江等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审判长胡业林等人以“从事非法活动”的罪名诬判康昌江十四年的长刑。
刑警队在这场迫害中扮演了可耻又可悲的角色,和国保大队一样充当了中共的马前卒,对绝大多数的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致残案例、非法判刑案例、酷刑案例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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