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假材料 武安市法院三次诬判王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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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河北武安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爱英非法判刑三年。这是武安市公检法机构在长达两年五个月的时间里,第三次诬判王爱英。王爱英也再次当场表示抗议并第三次提出上诉。目前北京律师已接受上诉委托。

法轮功学员王爱英

公诉人公然出示假材料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下午四点,武安市法院对王爱英第三次非法开庭。法庭上,辩护律师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捏造证据及“听别人说的”假证据,证词,逐一进行了有理有据反驳。法官孙道庆一直打断辩护律师的陈述,显出非常不耐烦的脸色。

公诉人是武安市检察院的于卫平和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女性,他们呈庭一份“王爱英回答邯郸市中级法院问话”的书面材料,被王爱英当场揭穿这是一份假冒她本人的问话材料。

公诉人还出示一份“王爱英丈夫王红亮指证王爱英”的书面材料。在旁听席的王红亮当即声明:“本人从未说过这样的话,并且也从未对任何书面材料签过字。”并要求对书面材料的签字核对签名笔迹。

对于公诉人出示的另一份书面证据,律师提出,此书面证据的当事证人已到场,要求法官对证人进行询问。而法官孙道庆却故意回避,大声打断律师发言,一副不耐烦样子。

公诉人拿着一堆造假证据公然耍无赖,法官孙道庆则积极配合,把这个所谓庭审进行了四个多小时。庭审期间曾多次休庭,据悉是因为公诉人几次要给检察院打电话请求指示。

据悉,约有五、六十多人到场申请旁听,但武安市法院只允许十五为亲友旁听。未进入庭审现场的人士一直在法院门口等待至晚上八点庭审结束。

武安公检法三次构陷王爱英的过程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早上六点左右,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张利华、贺旭兵、城关派出所指导员张爱斌等多人将法轮功学员王爱英、王红亮夫妇绑架至武安市看守所关押,并抢走多种私人物品和14900元现金。武安市检察院公诉科人员赵波、于卫平在王爱英、王红亮零口供情况下,编造假材料非法起诉二人。

武安市法院刑一庭法官陈建国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情况下,在二零一二年二月对王爱英、王红亮秘密宣判。家人直到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才得知:王爱英被非法判刑四年。王红亮被非法判刑3年。

修炼“真善忍”无罪。王红亮夫妇当然不服,上诉至邯郸市中级法院。二零一二年九月邯郸市中级法院以案件事实不清,退回武安市法院转刑二庭重新审理。

二零一三年一月,武安市法院批准武安市检察院申请撤诉。武安市检察院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将王红亮取保释放结案,但拒绝释放王爱英,并勾结武安市城关派出所,补充假证据,再次将王爱英起诉到武安市法院。

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武安市法院对王爱英第二次非法开庭。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非法宣判王爱英三年徒刑。王爱英再次上诉至邯郸市中级法院。二零一三年九月初,邯郸市中级法院将案件退回武安市法院重新审理。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下午四点,武安市法院对王爱英第三次非法开庭。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武安市法院人员到邯郸市第一看守所下达判决书,非法宣判王爱英三年徒刑。王爱英再次上诉。至此,王爱英已被非法关押了两年零七个月。

王爱英一家人都曾遭中共迫害

王爱英一家人都曾遭受到中共迫害。王爱英的公公王玉明,二零零一年书写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资料,遭北安乐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武安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王爱英的丈夫王红亮,二零零一年张贴法轮功真相资料,遭北安乐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武安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

王爱英本人于二零零一年十月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武安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三年。

主要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

参与第一次非法庭审迫害责任人:
武安市法院刑一庭法官陈建国:13832000552
武安市检察院公诉人:
于卫平:13903202869,家:0310-5656930
赵波:13930088525,办:0310-5653226
范卫华,家:0310-5562388(公诉科科长)

参与第二次非法庭审迫害责任人:
武安市法院:
刑二庭法官董光辉:13171777029
审判员贺玲玲:13832030182
陪审员王翠华
武安市检察院公诉人:
于卫平:13903202869,家:0310-5656930
赵波:13930088525,办:0310-565322

参与第三次非法庭审迫害责任人:
武安市法院:刑一庭法官孙道庆
武安市检察院:
公诉人于卫平:13903202869,家:0310-5656930
一拒绝透露姓名的年轻女性

邯郸市、武安市“610”、公检法信息:

邯郸市中级法院:
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555号,邮编:05600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中院办公室:0310-6267001,传真:0310-6267238 219
中院纪检:0310-6267134
中院刑二庭:0310-6267303
院长赵增国

武安市法院:
地址:河北武安市中兴路西段488号,邮编:056300
办公室:0310-5680322、0310-5680237
传真:0310-5680322,邮箱:[email protected]
院长杨维华
副院长成保安:13931066082
副院长祁文良:13932058777
刑一庭庭长蔡明生:13931040381,刑一庭办公室:0310-5680203,内线:8015
刑二庭庭长郭二兴:13930085035,家:0310-5683332
立案咨询:0310-5680334
信访接待:0310-5680230

武安市检察院:
地址 :河北武安市中兴路西段585号,邮编:056300
办公室:0310-5689090
院长办:0310-5689396
控申科:0310-5652000
公诉科:0310-5689056,科长范卫华:13513106188,家:0310-5562388

武安市公安局:
办公室:0310-5652815
国保队长张利华:13931066836,宅:0310-5569565,办:0310-5610822

城关派出所:
电话:0310-5652383
指导员张爱斌:18931600681
副所长韩永杰,办:0310-5652383

武安市“610办公室”:
电话:0310-5652495、0310-5556661、0310-5668476
主任田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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