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外交部回函支持法轮功学员的人权(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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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亲爱的周先生,

谨代表外交部部长布莱恩.柯文先生(Mr. Brian Cowen T.D.),感诚您八月二十日的来函。

布莱恩.柯文先生要我代为转达,爱尔兰政府十分关切中国法轮功学员的人权问题,总理及部长已在数次场合向中国当局提出这项关切。

欧盟也曾经透过各项管道向中国提起这项问题,特别是欧盟与中国的人权对话管道。最近一次的人权对话是于今年五月于北京举行,曾经就法轮功的人权问题与中国当局有直率且公开的讨论,对话期间欧盟重申对人权问题的关切。欧盟将持续在所有的适当场合提起各项有关法轮功学员人权问题。

此外,爱尔兰也透过联合国管道持续关注这个问题。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欧盟(包括爱尔兰)声明支持某一项决议,其内容系敦促所有国家应确保其司法体制对思想、良心、宗教及信仰等自由提供有效保障,且当此等自由遭到侵犯时,提供赔偿救济管道。此外,敦促所有国家不得剥夺生命或自由权利,或以宗教或信仰之理由施以酷刑、恣意搜捕或拘留。本项决议为所有欧盟会员国支持并无异议通过。

此外,爱尔兰亦鼓励联合国特别调查专员(UN Special Rapporteur)持续致力于宗教或信仰自由之议题,检视全球违反「消除所有对宗教或信仰不容忍及歧视之声明(Declara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Intolerance and of Discrimination Based on Religion or Belief)」的人权事件以及政府行动,并建议适当的补救赔偿措施。

诚挚的
(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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