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江阳区法院非法诬判黄朝珍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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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下午三时左右,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再次“开庭”,不到十分钟,就宣布对法轮功学员黄朝珍女士判五年。

半年前,泸州江阳区法院在五月九日对黄朝珍进行非法庭审。黄朝珍本人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她的律师从中国现行法律角度、保护人权角度、信仰自由的角度、与世界接轨的普世价值角度、维护宪法尊严等角度做了全方位的无罪辩护。律师的结论是,修炼法轮功合法,黄朝珍没有违反国家任何一条法律,要求立即无罪释放黄朝珍。合议庭在法律面前,不敢当众作出结论,宣布休庭。

一、开庭不超过十分钟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黄朝珍的亲属接律师通知,十一月十九日上午到泸州江阳区法院参加第二次开庭。但法院刑庭部人员蒋相立(此案直接责任人)说:什么时候开庭,听候通知。等到十点左右,蒋说开庭改在下午,并说当事人的家属只有五个旁听名额,需带身份证。

下午两点左右,法院大门外陆陆续续聚集了一百来号人,有老人、年轻人,听得人喊:集合,排队,然后发放旁听证。有人问这些人:你们哪里来的?来干啥子?回答说:社区派来的,一个社区十个名额,来旁听。这伙人由人带领从侧门进入审判大厅,致使容纳一百多人的审判厅几乎全被占据。

法院大门外有警察、便衣穿梭,摄像,街对面停有二辆大巴。蒋相立反复问黄朝珍的亲属:你们的人来了没有?快三点钟了。这时,只见十来个身穿制服的年轻警察由人安排列队站立,把守在法院大门两侧,气氛顿时肃杀。有人问蒋相立:你们这个趋势好恐怖。这是干什么?比恐怖份子还恐怖。一会儿,可能有人觉得,这样对待民众可以自由出入、自由参加的司法活动,如临大敌,未免太造作,未免太显的心虚了,于是悄悄下令解散了列队的警察。

非法开庭时,黄朝珍微笑出场,举起戴手铐的双手向大家合十致意,慈悲呼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所谓的“审判长”康露将从黄朝珍住所非法抢去的大法书、光盘、电脑、打印机等视为量刑的证据,定为“情节严重”,宣布判黄朝珍五年重刑。黄朝珍面对法官与众人说:我不服诬判,我要上诉中级法院!黄朝珍话音未落,就被警察急匆匆的推出了法庭。

开庭大约不超过十分钟。台下有人急匆匆的收旁听证,驱赶着听众离场。黄朝珍的亲属们还不知所云,开庭就匆匆结束。有一亲友问及蒋相立:就这样就完了吗?给我一个说法,我要见人。蒋二话不说,铁着一张脸,与其他人一块儿动手,急匆匆地将黄朝珍的亲人推出门外。

这场法庭闹剧急匆匆的进行,急匆匆的收场,心虚什么?想掩盖什么?无非就是在掩盖中共司法执法违法、制造冤案的黑幕。黄朝珍拥有的打印机、电脑等是个人的私有财物;大法书籍是全世界公开发行的修炼人必学的经典,是个人信仰不可侵犯的东西;法轮功学员拥有的法轮功真相资料,无论多少,那也是合理合法的。那是公民表达信仰、维护信仰所拥有的合法权利的体现。言论自由、思想信仰自由是公民不可侵犯的神圣权利。可是,中共的法庭视公民的合法权益为犯罪,宣布将非法抢去的属于黄朝珍的个人财物视为证据全部没收,宣布律师的无罪辩护无效!人权被践踏,法律被践踏,法庭公开执法违法,制造冤狱,其荒唐、其恶毒,这就是中共宣扬所谓的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

二、一审庭外惊现“中共是邪教”标语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中共邪党十八大前夕,黄朝珍女士被江阳区国安入室抢劫、绑架,非法关押进纳溪看守所。二零一三年五月九日,四川泸州江阳区法院对黄朝珍非法庭审。公诉人——中共的代言人,以“邪教”、“破坏法律实施”对法轮功学员论罪。而黄朝珍的律师则从中国现行法律、保护人权、信仰自由、与世界接轨的人类社会普世价值、维护宪法尊严等等各个方面,为法轮功学员做了全方位的无罪辩护。

律师的结论是,修炼法轮功合法,黄朝珍的修炼、信仰,以及用各种方式向民众讲真相,没有违反国家任何一条法律,要求立即将黄朝珍无罪释放。黄朝珍也在法庭上声明,她本人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无罪。在场的人由此而知,黄朝珍案是冤案!对黄朝珍的抓捕、关押、审判,不过就是泸州市江阳区公检法机构合伙参与构陷法轮功学员的系列作案;当日的庭审,不过就是制造冤案的现场表演。

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赢得听众阵阵掌声。能从各个层面说明法轮功无罪的详情,通过律师上交的辩护词,或从法轮功的各种真相资料中,从寄给他们的劝善信中,所有涉案的司法人员都能得到正面的了解。

当日清晨,到该法院各类人士在大门外的花岗石台阶第一级上惊见一条黑体大字标语——“中共是邪教 破坏法律实施”。至梯步中段的平台正中央,又再见一条二十多公分见方的黑体大字标语——“中共是邪教”。当时到法院上班的、办事的、赴各类开庭的检察人员、律师和旁听的人员,以及前往参加黄朝珍开庭的律师、黄朝珍的亲友和旁听的民众等数百人,均是踏着“中共是邪教”的台阶走进法院的。

另外,当日法院周围的街上到处可见“中共是邪教”、“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黄朝珍”、“信仰合法,迫害有罪”、“法轮大法好”等不干胶,历经几个小时。九点多,法院人员把法院台阶上的“中共是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标语和不干胶拍照,十点多才叫清洁工抹去。

三、强权压不倒正信

从一审到第二次开庭,时隔半年。半年时间,已经给中共江阳区司法人员足够的机会了解真相,足够的时间思考,足够的时间作出明智的,对得起良心、对得起江阳百姓的正确选择。可遗憾的是,在十一月十九日的宣判中,审判长康露则宣布律师的无罪辩护无效!他们终究没有摆脱中共邪教、中共政法委“六一零”的胁迫与操控,在明白真相的情况下仍旧选择了对法轮功学员重刑诬判,选择了追随中共邪党江泽民之流继续迫害法轮功,继续违法犯罪。

这次短暂的宣判,劫持百多人来占据旁听席,来法庭造势。有人问恶警恒思红(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黄朝珍的国保人员):社区来这么多人干什么?恒回答:接受“教育”吧。中共不法人员企图以对法轮功学员重判来恐吓民众,这只不过是再一次的邪恶大暴露。可悲可怜的是中共江阳区涉案的各公检法司人员失去了一次弃恶从善,选择未来的机会。

参与迫害黄朝珍的直接责任人——国保人员恒思红、检察院人员任崇明等声称:黄朝珍“太顽固”,不肯认罪,不肯低头,不配合,不签字;你个人认为法轮功好,自己在家炼就行了,何必在这里与我们对抗呢?他们哪里知道,真理就是真理,对真理的正信不是强权能改变的。真理是需要正信与勇气来坚持。

黄朝珍女士是泸州化工厂工人。在所谓的改革开放以后,黄朝珍的丈夫赌钱成瘾导致婚姻破裂,黄朝珍又遭遇下岗失业。一个弱女子带着孩子四处打工谋生,身体一天比一天差,走哪药就带到哪。做帮佣时,主人见她天天吃药很不高兴。哪个老板愿意雇一个病秧子呢?精神与生活的压力,让黄朝珍不堪重负,脾气越发暴躁,性格也不知不觉变得更偏执,好强又生硬。

法轮大法改变了黄朝珍的生活,从此她走出了生命的逆境。修炼法轮功不久,黄朝珍就感到身体无病一身轻,从此与药绝缘。坏脾气、古怪的性格也改变了许多。困苦中,无助中,迷茫中,是法轮大法救度了她。是大法给了她美好的信念,是大法给了她身心健康的快乐,从此她坚信“法轮大法好”,哪怕后来中共迫害魔难重重,也改变不了她坚定的信仰。

黄朝珍修炼仅一年多时间,中国发生了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为了向国家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黄朝珍依法去北京上访,想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证实“法轮大法好”,证实法轮功利国利民,并说明“真善忍”是崇高的信仰,打压法轮功是错误的。

合法信访使黄朝珍遭到迫害。她被截访,回到泸州被长期关押导致身体极度衰弱;被非法劳教迫害因身体太差被退回;遭到当地不法份子长期骚扰,维持正常生活都很困难。尽管如此,黄朝珍仍然在艰难中坚守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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