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律师、自称强盗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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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法庭本是分辨真假、善恶、正邪的裁判地,如果法庭被流氓操控,那后果不堪设想。然而中共体制下的法官自己却并不隐讳流氓习气,有的法官在法庭内外大放厥词:“不怕违法”、“不怕报应”,自称强盗,甚至因为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被邻居指责“太坏”,法官也拿来在法庭上当笑话。中共统治下社会的善恶颠倒、司法乱象,可见一斑。

一、殴打律师的法官

▼为所欲为的中共法官:撕上诉状 扇律师耳光

二零一二年六月,北京律师王全璋在为黑龙江东宁县法轮功学员苗福做无罪辩护时,鉴于苗福遭到警察酷刑逼供,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不料引发东宁县法院法官王传发咆哮法庭的丑态。八月三十一日,王全璋律师到看守所为苗福处理上诉事宜,遭遇王传发,王传发竟冲上来扇律师耳光。

据王全璋律师描述,王传发不但大言不惭的称自己是“土匪”、“就是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而且还辱骂律师是“狗”,叫嚣“就是让你见不到苗福”,甚至无所顾忌承认:“苗福的上诉状让我给撕了!”

据悉,中共迫害法轮功这十多年来,在东宁县这个偏远的小县城,听命于当地“六一零”的所谓法官王传发,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一直是为所欲为、想怎么判就怎么判。这次对北京律师的嚣张辱骂、殴打,将其丑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二、自称强盗的法官

▼黑龙江绥滨县法官:“就是人民强盗,你想当还当不上呢!”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七日,黑龙江绥滨县新富乡大法弟子张景东被非法开庭。

开庭前,法官百般阻挠张景东的两个姐姐当辩护人,当张景东的姐姐追问法官根据国家的哪一条法律时,绥滨县法院的刑事庭庭长吴军(就是后来开庭审理时的审判长)拿出一副强盗嘴脸,说:“没必要给你们看法律条文,没有证明就不让你们辩护,这是上面的规定。”张景东的姐姐说:“法院作为执法部门更应该依法办事,我们要求看法律条文是正当要求,不过分。”

吴军说:“就不讲法律了,爱哪告哪告去。”
家属说:“这哪里是人民法院,你这不是人民强盗吗?”
吴军就说:“就是人民强盗!你想当还当不上呢。”

三、甘做坏人的法官

▼河北迁安法官说群众批评自己:“王子良你也太坏了。”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河北省迁安市法院对李艳奎、赵明华、李青松、张贺文四名法轮功学员开庭。所谓的“庭长”王子良等人在非法庭审中丑态毕现。

李艳奎、赵明华、李青松、张贺文是二零零七年十月被非法抓捕的,三年来,四人已被非法庭审四次,其中一审曾三次开庭,后被唐山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驳回,但迁安法院拒不放人,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第五次非法开庭。

上午九点开始,所谓的审判长王子良、书记员、检察院的公诉科科长周文庆等都未穿制服,王子良身穿白衬衫,嘴里叼着烟卷,书记员(可能叫张强)穿着横条T恤衫,周文庆穿黑、白、红条T恤衫,另外一女子,30多岁,戴近视镜,头发开始披散着,后来才扎起来。王子良先是坐在审判长的位置上,非法庭审开始时,王子良曾离开法庭,后又进来就坐在写有书记员标志的位置上,在书记员操作的电脑旁主持庭审。大家看看这些人象是开庭吗?

法庭上,王子良说:你们炼法轮功,我没碍着你们,我家楼房上下全是法轮功传单、小册子,从唐山中院邮来的真相信都寄到我这儿了,我家邻居84岁老人见面对我说:“王子良你也太坏了。”引得全庭人员大笑。

王子良在庭审过程中接打四次手机,期间两次离开庭审现场。

法轮功学员李艳奎陈述曾被警察刑讯逼供,酷刑时间是被绑架那天六点至十二点左右,人员是迁安公安局国保大队浦永来、哈福龙、唐学平,还有两人不知道姓名,地点是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办公室,酷刑无数次,几乎问一句用电棍电一回。长时间点击,致使李艳奎两腿内侧、胸部全是大泡,现在还有伤疤。

公诉人周文庆狡辩:“从六点电到十二点,这么长时间,还不得把你电死啊。”李艳奎的辩护律师让李艳奎向法庭人员展示酷刑所致的伤疤,王子良说:“不用看了,我又不管酷刑,让我看没用,你让律师照像,找检察院就行了,又不是法院刑讯逼供。”

周文庆说李艳奎安装电视小锅,用于收看海外新唐人电视台电视节目。辩护律师李苏滨请公诉人出示国家哪条法律条款规定,接收新唐人电视节目就犯法,因为每一台电脑、电视都有可能收看新唐人电视节目,那么都是犯法吗?

为李艳奎辩护的另一名律师全云革说:“根据法律条款,证人没有出庭,法院仅凭证言不能定罪”。王子良蛮横地说:“哪条法律,我怎么不知道?”全律师就大声宣读了相关法律条款。王子良小声说:“我听明白了,该来的证人没来,没让来的倒来了。”

周文庆在庭审过程中,用右手捂揉肚子,多次把上衣下摆往上卷,露出肚皮,丑态尽显。在十一点半左右,周文庆一边向王子良说:“快十二点了,休庭吧”,一边用右手往后背挠痒痒。

四、草菅人命的法官

▼江苏太仓法官刘良凯说:“你死了白死。”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七日,江办太仓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秦艳秋非法开庭。法官刘良凯只因秦艳秋有两本《明慧周刊》、两份《明慧周报》、五张“法轮大法好”卡片,就对秦艳秋非法审判。刘良凯还找借口把秦艳秋的丈夫和儿子驱出法庭,而且不让大法学员请律师。

更加无理的是,当刘良凯问秦艳秋最后还有什么要陈述时,秦艳秋刚说出“法轮功不是×教”,刘良凯就蛮横地说:“闭嘴。”

秦艳秋说:“我没有罪,你们非法审判,我继续绝食抗议,我死了你们都有罪。”刘良凯说:“你死了白死。”

五、当庭耍流氓的法官

▼唐山丰润区法官徐天鹏在法庭上满身流氓习气

徐天鹏,五十岁左右,原唐山市丰润新区法院刑庭庭长,二零零二年五月新区与丰润县合并为唐山市丰润区,任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刑二庭庭长。

徐天鹏的母亲在闲谈中透露,谁找我儿子(徐天鹏)办事,“不拿钱来,门儿都没有。”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一日,丰润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贾元峰,开庭前,律师要求依法会见当事人,但法院以开残奥会为由,不让会见。庭审中,徐天鹏多次无理打断律师的辩护,被律师指出不符合法律规定。徐天鹏说:“我们这法院就这样,你再说就是扰乱会场,把你驱逐出去。”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唐山市丰润区法院诬判张桂芝四年、张鸣凤三年徒刑。两家家属得知消息后,找到法院询问此事。徐天鹏竟无理的说:没必要通知家属,我们通知了张桂芝、张明凤本人就行了。

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上午九点,唐山市丰润区第八法庭对法轮功学员杨国光进行非法庭审。

徐天鹏询问:从你家抄的物品从哪里来的?内容从哪来的?等等,拖着长音,流里流气。杨国光说自学的上网下载,徐轻蔑的拉着长长的鼻音:噢——你很聪明啊,还晃着脑袋拉着长声说;你真--聪明。律师举手抗议:“反对,不许用侮辱性的语言对待我的当事人!”并要求把这些录像录音记录在案。徐天鹏听后哑口无言,蔫了下来。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丰润区法院对凌云非法开庭。

此次开庭,虽曰“公开审理”,却不允许任何人旁听,就连凌云的母亲和丈夫也被挡在法庭门外。凌云的母亲和丈夫很想入庭旁听,前去敲门。徐天鹏粗野的在庭里喝道:“再敲门,用手铐把他们铐进来!”

对所有律师的辩护,徐天鹏都不作任何答复,即使无罪也不放人,而后就是黑箱操作,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滥用法律,枉法裁判,诬判厉玉书十年徒刑、谷友文七年,杨国光四年半,何素英四年,王希文四年,贾元峰三年,张维仲二年,凌云三年,不通知家属不开庭枉判徐杰七年、张明凤三年、张桂芝四年、邓秀艳四年半。而当家属依照法律规定向他索要判决书,他狂傲地说判决书从来就没给过家属,就是不给。

▼珠海香洲区法院头目杨振庆的丑恶表演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珠海香洲区法院非法审判大法弟子林武勇等三人,因遭到辩护人的严词驳斥,法官杨振庆理屈词穷,做出种种滑稽可笑之事。

当时的辩护人是大法弟子刘春红和阿娟两个人。阿娟在为大法弟子辩护过程中,刘春红正视着“审判长”——杨振庆,不久杨振庆打断辩护人的辩护,问刘春红:“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

刘春红说:“我做辩护人当然是要看着法官呢”,结果杨振庆不知是心虚还是怎么回事,下令叫四个恶法警在辩护台把刘春红强行拉出庭外,不许刘春红辩护,剥夺了受害人的辩护权,并关上法庭大门。

张文学向“法官”申诉:“来法庭之前在看守所被恶人殴打”,结果“审判长”杨振庆还没等文学说完,就急不可耐的说:“没证据你就不要乱说”,制止张文学关于自己被殴打的申诉。

在非法审判结束时“审判长”杨振庆敲木锤的手都在发抖,可能他知道自己是作恶。

杨振庆在非法审判后还不知廉耻,吹嘘上次非法把大法弟子刘春红强行拉出法庭的一事,炫耀自己的恶行,连基本法律常识都不懂的流氓,确实符合“具有中共特色法官”的本性。

六、明知是犯罪而出卖良知的法官

▼石家庄法官坦言:为了“工资”宁愿干“脏活”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六日,石家庄长安区公检法串通一气,开庭构陷平凡善良的邱立英女士犯有“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其实那份所谓机密文件在网上都能查到)。

开庭前,法院不通知当事人,甚至不依法公示。法庭上,法官既不让恶行已经明显败露从而已经成为被告的检察官赵壮涛依法回避;又对律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要求置若罔闻,出场法官王旭、田殿英,检察官赵壮涛、石颜等甚至耍尽无赖,坚持迫害构陷邱女士到底。

两位律师诚恳地希望石家庄长安区法庭能够依法办案,依法还给邱女士一个公道。因为事实那么明显,只要大家还都是正常人,谁都能明白邱女士是被冤枉了。只要是正常的法官,谁会公开包庇伪造口供、伪造证据、超期非法关押,已被正式控告的警察与检察官呢?所以律师忠告他们:作为司法人员,不依法办案,不维护法庭的公平与公正,反而一意孤行践踏法律,我们誓将你们控告到底,所以奉劝你们不要为邪恶背书,不要干脏活,作恶事,会遭报应的。

法官田殿英当众说:“我不干这活,你给我开工资?”他们还与律师争论“报应”问题,说不怕报应。田殿英甚至还威胁、嘲笑律师:“你有理,你去告我吧!”

七、不怕违法的法官

▼声称“我不怕违法”的法院副院长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七日,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孙涛女士非法开庭。

早上8点50分,两位辩护律师准时到达裕华区法院法庭门口,却被法警拦住,要求对律师进行安检,否则不允许进法庭。律师当即指出法警此举违反了最高法院关于律师不安检的规定,而法警却说是本院的规定。律师要求法警拿出本院的安检规定文件,法警却拿不出,也无法提供其他合法的依据,只是一味要求律师配合。律师严正指出没有义务配合违法行为,并问法警为什么不执行最高法院的规定,法警推说“我们执行自己的规定”。

这样僵持有10分钟,该院分管刑事的副院长王惠上来说“我不怕违法,我来搜”,说着就动手强行搜身。结果是什么“违禁”物品也没搜出来。

身为副院长的王惠竟口出狂言“我不怕违法”,极端藐视法律,造成的社会影响实在是极为恶劣,不可思议的是,这样的素质和心态竟然不仅具备法官的任职资格,担任了裕华区法院的要职。

法院副院长如此这般,中共统治下社会的善恶颠倒司法乱象丛生当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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