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国迫害法轮功后,我的家中电话及手机就被监听。先生虽然不是法轮功学员,但去年到中国旅游时,上海的海关官员搜查他买的每一本书,直到导游介入,他才得以脱身。我与家人的隐私都遭到侵犯。
二000年十一月我到澳门参加澳门回归中国二周年庆祝活动,渡轮抵达澳门后,我立即被拦截并送入一间房间,在他们遣返我回香港之前,我的身份证件被影印。我拒绝离开,三位女警使用暴力将我带到返回香港的渡轮。显然我的名字已被列在“黑名单”上,他们剥夺我旅游的自由。
今年三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江××下达对任何被逮到在街上分送法轮功材料者“杀无赦”的命令。四名瑞士籍学员原本计划到中国为抵制这项命令进行请愿,但他们到中国的签证遭到拒绝。在无法到中国请愿的情况下,他们就到香港中联办外进行和平绝食请愿,我和其他十一名香港学员参与他们的请愿,其中包括一名纽西兰籍学员。我们十六人在宽广的人行道上进行小规模的请愿,这是一项行使香港基本法赋予我们言论、集会及请愿等自由权利的请愿。
然而在中联办的压力下,约70至80名男、女警察依命到了请愿现场要求我们离开,但我们没有移动。不久他们开始逮捕我们,我们彼此拉着手并安静地坐着。两名女警试着将我拖离,但没有成功。一名站在他们附近的高级警官大叫“使用暴力”,接着四名女警向我扑来,往下压我的头、掐我的脖子并点压我双耳后的穴道,其中一名大力地扭转我的左手臂。我感到相当的疼痛,很自然地在他们放开我的手臂前大叫:“谁来救我?”
这整件事表面看来警方似乎没有殴打我们,但他们用力地掐我们,以及在我们敏感、重要的穴位以重力施以令人感到痛苦的点压。这使得很多受伤的学员感到昏眩、恶心及全身疼痛。接下来我们被强制押入警车送到警局,遭留置二十六个小时。他们要求我们出示身份证件,我们拒绝,因为我们不想被列入“黑名单”。后来他们将我们强行带入一间小房间进行搜身。之后我们被送入约有一百名男、女警察在旁监看的箱型车,并被带到拘留中心。后来我们被控七项“罪行”,如阻碍人行道、袭警及违反公共秩序等。
审判自六月十七日开始进行,长达二十六天,法官偏袒及协助警方,他甚至侮辱我们的律师,对着他说:“站起来像个真正男人般地战斗”。最后,法官采信检察官的证词,并判决有罪。我被判罚港币1,300元的罚金,我拒绝缴罚金。我的律师告诉我,我可能会因此被关在监狱里二周至一个月的时间。如果不是一位不知名的人士帮我们缴了罚款,我现在一定已在监狱里,无法在这里寻求各位的援助。
这项审判及判决是一场政治性迫害,并严重损害香港“一国两制”体制,也使香港居民对中国当局在香港回归中国中央政府之前所作有关香港自由及人权的承诺失去信心。理论上香港的自治体制应该继续维持四十五年,但江××政权的施压,已破坏香港自由及法律正义的传统。政治压力已摧毁“一国两制”,香港的司法制度已为独裁专制所取代。全球都在注视着:回归后仅五年,江政权已打破邓小平代表中国所作的香港五十年“一国两制”承诺。英国政府有道德责任监控及保障这项承诺的被履行。
最后我谨代表香港持有英国外侨护照者,强烈敦促英国政府采取紧急行动,消弭这场“政治指控”,以维护香港民主、自由及司法制度的永久不变。
2002年9月7日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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