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播真相 内蒙古莫旗夏秀文遭三年半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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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我和当地法轮功学员韦昌峰、崔桂凤在黑龙江省讷河市电视插播,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成功播放了近五十分钟。这一壮举震惊了中共,罗干亲自调查此事。

讷河市全警出动大搜铺,在讷河市及所辖三十多个乡镇抓捕二百多人,并抄家搜走大量大法书籍、音像资料。讷河市恶警抓捕的法轮功学员有的被毒打、关押、罚款、洗脑,强制放弃信仰。当时和我关押在一起的有王朝俊、王x琴(女,音乐教师,勒索约五千多元)、晏某某(女,教师)等七、八人。

在讷河市刑警队被上老虎凳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晚五点多,讷河市公安局、刑警队、“六一零”非法抓捕我和刘明康(讷河籍,在莫旗经商)、韦昌峰和妻子(未修炼)、崔桂凤等五人绑架到讷河市刑警队。

讷河市“六一零”及刑警队在我家中搜走《转法轮》两本、师父法像、香炉、电器设备、英语磁带、英语光盘及我衣服兜里八百元钱被盗走。在刑警队,我被锁在老虎凳上一天一夜,双脚、双腿被锁在老虎凳上,并且遭到恶警的非法殴打、审讯。

酷刑演示:老虎凳

莫旗“六一零”恶警苗玉久(和犹大崔桂华是同学)积极配合提供线索给讷河市“六一零”。

次日,即十月三十日莫旗“六一零”头目张世斌又非法抓捕当地法轮功学员鄂玉霞、郭菊花、袁延波、周玉臣、肇淑芝、杨文化、敖荣华、许冬梅、韩广军(男,常人司机,被勒索七千元放回)、法轮功学员家属司机李久龙(怀疑李久龙帮助法轮功学员运输物品,将李久龙绑架到看守所非法询问,在澄清事实不是李久龙所为的情况下,敲诈勒索李久龙五千元至今不退还)等十人遭绑架到莫旗看守所。李桂云被勒索五千元,恶警张世斌说:如果没有参与插播就如数退还,但至今也没有归还。法轮功学员袁延波、周玉臣、肇淑芝、杨文化被非法关押在莫旗看守所四个半月后,非法劳教三年,于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六日送往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肇淑芝和杨文化在图牧吉劳教所检查身体不合格,第二天被送回。鄂玉霞被非法关押四个半月,劳教一年,于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六日送往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

十月三十日晚,我和刘明康、韦昌峰(韦妻子被放回)、崔桂凤从刑警队又被劫持到讷河市看守所。我在讷河市看守所遭到女狱警李颖的毒打,我绝食抗议非法抓捕、审讯、威胁、采访、录像,维护大法、维护大法弟子的尊严。

一次,我在绝食期间被狱警带到审讯室,屋内、屋外约有二十来人,有的肩扛录像机、有的手拿话筒、有的手拿照相机,他们向我提出问题,我把法轮大法的美好讲给他们,他们听得不耐烦了,讷河市公安局局长孙德贵说:停,你就回答我们一句话,法轮功是不是邪教?我回答:法轮功不是邪教。于是,狱警又将我带回看守所。

讷河市“六一零”恶警付力斌、朱天福、孙德贵等酷刑折磨韦昌峰及妻子和崔桂凤,韦昌峰在讷河市刑警队遭上大挂、电棍电击和恶警的毒打,韦昌峰脸部被打的青紫,被锁在老虎凳上两天一夜后劫持到讷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多月。韦昌峰妻子遭残暴酷刑于十月三十日晚放回。

崔桂凤在讷河市刑警队,遭电棍电击、恶警将鞋脱下,用鞋底打崔桂凤的后背,后背被打的血肉模糊、恶警用装满矿泉水的瓶子打崔桂凤的头,用矿泉水浇头和脸,崔桂凤被锁在老虎凳近两天一夜,被劫持到讷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五个半月。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下旬,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己、黑龙江省公安厅厅长王东华等一行七——八个人亲临讷河市看守所查明此事。韦昌峰、崔桂凤被非法询问。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讷河市公检法及“六一零”头目付力斌、朱天福等在讷河市一个小法庭将我和韦昌峰、崔桂凤秘密公审,刘明康另案处理。他们通知家属只允许三人旁听,讷河市公检法及“六一零”以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韦昌峰十三年(共插播两次)、非法判我和崔桂凤各四年。我和崔桂凤在讷河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五个半月,刘明康被非法关押三个月,被盗走电脑一台,勒索八万元放回。刘明康被放回后,莫旗“六一零”欲再次迫害,无奈之下刘明康弃商携妻女流离失所,经济损失达三十多万。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黑暗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我和崔桂凤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地狱般的监狱里,我亲眼见证目睹黑龙江省女监恶警、恶犯残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残忍,毫无人性。

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九监区(集训监区),我刚进监狱第一天,恶警让恶犯强行把我的头发剪短,强行我穿囚服,恶警搜查我的东西,把我的东西翻得乱七八糟后,让我背报告词,我拒绝背报告词,遭到恶警王韦丽(女,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结婚)的毒打和刑罚,恶警王韦丽对我拳打脚踢,手打痛了,就用教案本夹打,我被她打了不知多久,头晕目眩,之后她叫来两个犯人,给我戴手铐背铐罚蹲,一直到她下班,我才被放回监舍。

夜间,我和新收犯人及邪悟的犹大五十多人睡大板铺,我被分在上铺,如果夜间上厕所,回来就没地方睡觉。相互间拥挤,我每天由犯人包夹看管:贪污犯罗文丽(刑期:无期)、盗窃犯商丽多、犯人潘文君、犯人周晓芳看管,吃饭、睡觉、上厕所、不许和法轮功学员说话。就连我上厕所,犯人包夹都一步一跟,贪污犯罗文丽每天对我都骂骂咧咧、嘴巴不干不净。邪悟的犹大每天给念诽谤师父和大法的书及放诽谤大法的光盘。犯人于国华(贪污)、王凤英、何丽慧(哈尔滨籍,贪污)追随邪党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我因拒听拒 看诽谤师父和大法的光盘,遭到职务犯何丽慧(哈尔滨籍)连续三天的毒打,打头部、扇耳光,造成脸部浮肿、头痛耳鸣。我绝食反迫害,抗议这种侵犯人权剥夺信仰自由的权利。之后,大队长吕晶华将我隔离,大队长吕京华拿来一本书《炼狱天使》给我看,我不看,连续几天独自一人在监舍被隔离。

一天,大队长吕京华进来,问我为什么不看,我回答:它不属于诬蔑法轮功的东西,但只要是你们让我做的,我都不配合。大队长吕京华气急败坏的走了,我又被送回大教室。在大教室,我被分到大教室西门,正对着风口,全身被风吹得跟针扎似的麻木无知觉。

于二零零四年四月末,我上诉黑龙江省最高法院状告讷河市“六一零”及公检法司执法犯法并阐明共产邪党在”文革“中害人本性,同时声明退出中共邪党团、队,誓死捍卫法轮大法。三个月后,我被分到九监区五楼继续迫害。职务犯包夹刘凤华、万忠丽、徐艳杰、付艳艳继续看管迫害我。被非法关押这里的大法弟子不背监规、不背报告词、不喊报告、不戴犯人牌、床头不挂犯人牌、不做奴工。堂堂大法徒,虽身陷囹圄,但正信不可摧。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副狱长刘志强、科长肖林、九监区大队长吕晶华和副大队长王晓丽、恶警陶丹丹邪恶至极,疯狂的迫害、打压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九监区法轮功学员每天由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犯人包夹看管、欺辱、非打即骂。上厕所、洗漱一步一跟。从早上五点多钟起床一直到晚上九点多钟睡觉,都在“大教室”里码坐。每天坐十五个多小时。因为放诽谤大法的录像,大法弟子都闭眼不看,后来就放韩剧大片给犯人看。我被迫害的臀部疼痛、两腿浮肿、麻木、夜间睡觉不能平躺。在九监区五楼,每到敏感日,恶警清监翻号,搜大法弟子的经文,将大法弟子的内衣内裤都写上“犯”字一次清监后,我将恶警写过犯字的内衣内裤连同白床单一同仍进厕所,恶警害怕了,因为那里几乎天天检查卫生,犯人陈春玲说给我买一套新的,我说:你告诉牛翠松(狱警):以后不许翻我东西。从此,在集训监区翻号时,牛翠松不再翻我东西。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九日,我因炼功、不穿囚服马甲,恶警大队长吕京华指使犯人给戴手铐,双手背铐,从早上八---九点一直戴到夜间十二点多才放回监舍,手腕骨头被勒进一道坑。和我一同炼功的还有哈尔滨大法学员孔凡迎、严春玲。她俩被相继押往小号迫害。当时被长期关押小号迫害的还有哈尔滨大法学员胡爱云。在九监区我炼了五个多月静功。师父在我身体里埋下了成千上万大法的种子,给了我无量的智慧,我无法用语言表述,佛法无边,太神奇了!

二零零六年春天,我被转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六监区,那里的恶警和犯人邪恶至极。恶警刘畅经常翻号,三天一小翻,七天一大翻,内衣内裤满地扔并且还写上大犯字,翻法轮功学员的经文向邪党邀功。恶警刘畅已经构成严重违法,理应受到法律惩处。我每天和其她大法学员一样,被犯人包夹看管,犯人包夹灵芝(齐齐哈尔籍)、成x每天看管我,上厕所、洗漱一步一跟,不许和其她法轮功学员说话。每天白天码坐(塑料凳)七八个多小时。那里的法轮功学员每天都面临这样的迫害。

大法学员季洪波因炼功被恶犯诬告被押送小号迫害,小号一年四季不见阳光、潮湿,季洪波在小号全身长疥,痛苦不堪。我曾找过六监区钟大队长谈话,谈到监狱的邪恶制度,法轮功学员无罪,包夹迫害法轮功违法等。后来又上书一封,“写给狱长刘志强的一封信”谏言十条,告六监区狱警践踏人权,托犯人稍出去。没几天,狱政科来查处此事。

二零零六年秋天,我被转到黑女监一监区(杀人犯监区)。每天由犯人包夹(杀人犯刘学如、杀人犯刘亚华、好桂如、恶犯陈红梅等)看管,有的犯人包夹非打即骂,每天面对监控器、声控器,每天码坐塑料凳七——八个小时左右,这年秋天,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又面临血雨腥风的洗礼,监狱成立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攻坚区”和“攻坚大队”,此监区的恶警、恶犯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可以任意的毒打、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每到敏感日,以狱长刘志强、科长肖林为首的恶棍加剧了对不“转化”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他们兴风作浪、清监、翻号、搜经文都是针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而来。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以杀人犯李艳平(齐齐哈尔籍)为首的七——八个恶犯将我按倒在地,拳打脚踢,揪头发、打脸、用脚踢我腰部、踢我臀部、把手伸进喉咙里、胳膊被掐的青紫,我光着脚被七——八个恶犯抬出监栏门外。一监区恶犯李艳平、陈红梅、张秀园经常打骂法轮功学员,恶警周迎看到不但不管反而支持。双鸭山法轮功学员张莉二零零七年正月初四被恶犯王玉梅、满运月头部打坏,恶警周迎若无其事。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我亲眼见证恶警、恶犯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哈尔滨法轮功学员孔凡迎出监时因不穿囚服被恶警及五—六个恶犯毒打抬出监狱前门。善恶必报,这是天理,从古到今都在遵循着。

我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被迫害三年零六个半月,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八日出狱。

被莫旗第二派出所警察非法监视、跟踪、骚扰

我出狱后,一无所有,夫离子散。即便这样还遭到莫旗第二派出所警察孙长权监视、跟踪、骚扰。

二零零八年春天,警察孙长权经常到我打工的地方指使常人欺辱我,煽动是非,唆使老板、员工看管我。二零零九年春天,警察孙长权经常电话骚扰,因当时我在第二派出所管辖区居住,警察孙长权强制我搬到第一派出所管辖区居住。

二零一一年秋天,莫旗第一、第二派出所恶警及“六一零”指使我家一楼的一个踮脚男人看着我,早上他监视我上班,晚上他站在二楼半看着我回家(我家在三楼)。第一、第二派出所恶警多年来的迫害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带来无尽的悲伤,已罪不可赦。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恶警:刘志强、肖林、王晓丽、吕京华、陶丹丹、王韦丽、刘畅、周迎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参与迫害我的包夹犯人:商丽多、周晓芳、徐艳杰、刘凤华、万忠丽、付艳艳、罗文丽、陈春玲、于国华(贪污)、王凤英、何丽慧、灵芝、成x、潘文君、李艳萍(杀人犯)、刘学如(杀人犯)、刘亚华(杀人犯)、好桂如、陈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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