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黑龙江省呼玛县妇女色桂荣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晚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韩家园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呼玛县看守所。
色桂荣,女,五十三岁,家住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韩家园林业局。她一直坚持法轮大法信仰,曾四次遭中共警察绑架,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黑龙江女子监狱遭受摧残折磨。以下是色桂荣遭迫害经历。
被诬判四年 遭黑龙江女监摧残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晚,韩家园公安局一伙恶警突然非法闯入色桂荣家中,非法抓捕并抄家,这天晚上同时被绑架的韩家园法轮功学员还有李雅茹、赵培金、桑美荣、雷清霞、夏秀梅、邵丽华、薄立伟等十位法轮功学员。
在十八站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色桂荣睡的是冰凉的土炕,每天被逼坐十多个小时的冷炕,不让活动。她还被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副局长刘亚洲、大兴安岭地区国保局马荃和韩家园刑警大队韩朝等刑讯逼供,恶警们常常晚上九点后提审,绑铁椅子、不让睡觉。
酷刑演示:铁椅子 |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呼玛县法庭对色桂荣等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法官李恒江称此案不公开审理,经辩护律师严正抗议,才不得不公开审理,但是,却将法庭临时设在韩家园林业公安局看守所的会议室,还不允许旁听者进屋,只能在走廊旁听,还把门紧紧地关上。在非法开庭过程中,色桂荣等法轮功学员当庭指出办案警察韩朝等人对他们采取刑讯逼供、暴打、酷刑等迫害,法官和公诉人等无动于衷,色桂荣当庭问法官:“炼法轮功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有错吗?”法官打断她的话,不让她讲。
酷刑演示:暴打 |
色桂荣后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晚十点钟,被韩家园公安局韩朝、韩朝的妻子董杰、韩家园看守所的副所长、胡某等十多个恶警劫持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色桂荣一直在折磨迫害中煎熬,受尽了恶警和包夹的侮辱、轰炸和严码等等迫害。色桂荣不放弃信仰,恶警、包夹们就整天逼迫她坐着小板凳“码”着迫害,不许与任何人交谈,不许闭眼睛,不许看窗外。她还被强迫奴工劳动,被折磨的心力交瘁,身心遭受很大摧残。
五次被绑架 长期被骚扰
色桂荣在修炼法轮功之前,不愿意做家务、带孩子,丈夫每日干活很累,下班后还要做饭、照顾三个女儿。色桂荣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大法去做,体谅丈夫,照顾孩子,家人看到了色桂荣身心的变化,都非常支持她修炼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色桂荣坚持“真善忍”信仰,先后四次遭警察绑架。
二零零零年一月,色桂荣被警察绑架到韩家园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
二零零零年六月,色桂荣被韩家园公安局警察绑架,关押在韩家园看守所近一个月,被逼洗脑、逼做苦力。
二零零八年七月,韩家园公安局、韩家园派出所、社区等恶人闯入色桂荣家中,非法抄家,并将她绑架至十八站看守所和韩家园看守所,后将她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色桂荣再次遭绑架。
在邪党迫害法轮功的十四年中,韩家园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新兴派出所的恶警们时不时的对色桂荣等法轮功学员及家人进行骚扰,每逢所谓敏感日,更是蹲坑、监视、恐吓、骚扰,甚至绑架、抄家。
相关责任人:
大兴安岭区号:0457,邮编:165100
职务 姓名 警号 电话号码
一、大兴安岭地区韩家园公安局
局长刘亚友:13359621688
副局长刘剑波:13504560007
副局长薛科久:0457-3534620、3534618
国保大队长宋雨 3534622
内勤董群:13304570877
韩家园刑警队韩朝、董杰:3534625
韩家园公安局办公电话号码
政委室:3534617
局长室:3534616
副局长:3534618
副局长:3534619
副局长:3534620
副局长:3534621
公安局刑警队:3534625
公安局办公室:3534622
公安局办公室:3534621
韩家园林业局公安局看守所
所长宁英伟:0457-3534623、0457-3534833
韩家园看守所的副所长、胡某等
韩家园新兴派出所
副所长王延朋:142658、0457-3532919
副所长徐瑾光:142671、0457-3532919
社区警察鄂立民:142679、0457-3532919
社区警察刘瑞宏:142605、0457-3532919
社区警察王峰:142685、0457-3532919
社区警察冯路通:142610、0457-3532919
社区警察孙庆龙:142657、0457-3532919
内勤周丽新:142574、0457-3532919(女)
韩家园林业局政法委
书记室: 3534501、35345137
办公室:3534503
法律顾问:3534523
韩家园六一零聂守江:3534513(办)、13504560090 (手机)
韩家园政法委书记刘利民:3534501(办)、13846566657(手机)
二、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法院(区号:0457 邮编:165100)
电话:3500098、3513431
邮箱:[email protected]
呼玛县法院 |
1、呼玛县法院邪党组书记、院长王卓领
王卓领:3431495(办)、13904574886(手机)
2、呼玛法院副院长鞠占海
3、呼玛县法院邢政
4、呼玛县法院李恒江
呼玛县法院办公电话号码
院长室:3517766
副院长室:3513907
副院长室:3515034
纪检组:3513431
办公室:3513290
政工科:3516112
民事一庭:3515087
民事一庭:3516102
民事二庭:3516117
刑事庭 3516113
行政庭:3516120
立案庭:3515573
立案庭:3516101
审监庭:3516115
执行局:3513305
执行局:3516106
呼玛县检察院办公电话:
举报中心:3512000
检察长室:3513703
副检察长室:3513264
办公室:3513952
张志钢,男,40多岁,呼玛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黑龙江大兴安岭呼玛县伪法庭对色桂荣等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时,恶公诉人张志钢在法庭上念了一个来小时的文稿,文中大多是诬陷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邪恶之词。
宋宇,手机号码:13384577999
呼玛县委政法委
王利庆:3500221(办)、13845717988(手机)
刘伟平:3517766(办)、13804842176(手机)
曹玉明:3515990(办)、15804570333(手机)
王开军:2500133(办)、13945700953(手机)
商东奎:3500219(办)、13904570380(手机)
王景立:3500219(办)、13845710178(手机)
刘翠华:3500220(办)、13904576706(手机)
张晶淼:3500220(办)、13039910818(手机)
张新战:3500217(办)、13845790818(手机)
钟实:3500218(办)、13845790388(手机)
刘世秋:3500218(办)、13904570616(手机)
办公室刘翠华:3500220(办)、13904576706(手机)
张晶淼:3500220(办)、13039910818(手机)
综治办张新战:3500217(办)、13845790818(手机)
呼玛县公安局:3513740(办)
呼玛县看守所
三、
1、大兴安岭地区国保局马荃:13846595190
2、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邪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亚州
刘亚州:2126898(办)、18904579999(手机)
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局长兼邪党书记凌清范,一直参与整个大兴安岭地区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凌清范:2730577(办)、13504567117(手机)
4、大兴安岭行署公安局副局长李伟
李伟:2133600(办)、13904577000(手机)
5、黑龙江省公安厅姓王的网特(男,50多岁)
6、塔河县十八站林业局政法委
刘之平:3610406(办)、13904575720(手机)
公安局局长衣达文:3613306(办)、13845714699(手机)
塔河县十八站看守所
十八站林业公安局:2746307(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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