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河南省正阳县法轮功学员李健律师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凌晨在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被迫害致死。李健在劳教所说的最多一句话就是:“吃过饭给我五分钟的休息时间就行了”,恶警都不同意给。
河南省第三劳教所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同时牟利,加重生产任务,不管是年长的或体弱的,强迫每人每天必须从早晨七时工作到深夜十点,高强度的劳动,还经常加班到深夜一点。恶警还离间、欺骗李健的家人,利用家人的亲情找李健夜里谈话不让李健睡觉,恶警同时派人监视,而白天不停地奴役(做假发、拣头发)他。
李健的父亲曾是正阳县法院或检察院院长。在李父探望李健的时候,恶警使用离间计,令李健父亲顿时大怒要大打出手打李健,恶警假意在旁拉住李健父亲的手,假惺惺地拦架,又叫李健的妻子(一名教师)利用周五周六晚上去许昌劳教所探望李健为名(专派有人监听)熬到晚上一两点,天不亮就逼迫李健又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做奴工,丝毫不能比别人干活少。在精神和身体的双重压力下,由于过于疲劳,吃饭时李健嘴里噙着饭都睡着了。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凌晨三点左右,李健在许昌劳教所含冤离世,恶警十分恐慌急忙制造假现场,找邪悟的人做伪证,副所长屈(曲)某某、三大队队长任高强、中队长赵子(音)民、董某、谭某等密谋假证据,欺骗家人与世人;两小时,恶警们才装模作样地把李健的遗体拉到医院“抢救”,谎称经抢救无效,死于“心脏病”。同时不让被迫害的劳教所人员集体到操场上吃饭,他们怕走漏消息,把班分了。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将李健的遗物衣服送出。
李健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被关押在河南省(许昌市)第三劳教所,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在高压迫害下违心妥协放弃修炼,二零零二年三月醒悟后声明“转化”作 废,重新坚定修炼。为此第三劳教所三大队大队长、恶警谭军民(男、三十多岁)怀恨在心,开始加剧折磨迫害李健。三大队教导员任高强经常辱骂、疯狂折磨法轮功学员。李健被迫害致死后,任高强千方百计阻止李健家属了解李健的死亡原因。恶警靳伟山多次故意刁难、折磨、侮辱李健,毫无人性地笑看李健被折磨致死。
李健被折磨致死后,法轮功学员要求为李健开追悼会,并要求说明死亡原因,结果被恶警用绳刑折磨,有的被加教期。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