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
关于护身符我发现有个重要问题
师父在《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中,有这样一段问答:“弟子:大陆大法弟子制作的很多护身符,用的是释迦牟尼、观音等形像。师父发表《全面解体三界内一切参与干扰正法的乱神》一文后,有弟子认为用那些神的形像做护身符不合适。请师父开示。师:当然不合适。当时对人能起作用也是师父根据你们在救人帮着起作用,但是这件事做的不合适。”我发现有的同修买回来释迦牟尼、观音佛像的石头挂件,在佛像的背面雕刻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用做护身符,我认为不合适,可同修认为用佛像,常人好接受,认为只要是能救人就合适。我认为要按照师父的法去做,不要再做释迦牟尼、观音佛像挂件的“护身符”。
用心收集各地遭恶报案例的建议
信仰,是人与生俱来的天赋人权;善恶有报是万古不变的天理,也是维系人类道德的核心法则之一。古往今来,善恶有报的例证体现在各民族、各种族、各种文明文化中,多的浩如烟海。而近些年来中共邪党迫害法轮佛法的恶徒们,遭到报应的,仅报道出来的已达一万多例,这显然只是实际发生的冰山一角,更多的例证还没有完全收集整理出来。在此,建议大陆同修在争分夺秒讲真相救人的同时,用心收集当地的各级党政官员 、警察系统 、政法委及“六一零”系统、监狱劳教系统、法院及检察院系统、国安国保特务系统、自己作恶殃及家人的案例和天灾人祸的实例,发送给明慧网,希望这些“遭恶报案例”能够给今天的世人以警示,唤醒人们尚存的理性良知,让人们清醒的生活、理智的选择,在大淘汰恶报来临之前,悬崖勒马,痛改前非,为自己拥有美好的现在和未来,创造神佛能认可的理由。同时,我们还有责任把这些“遭恶报案例”留给未来,留下历史的见证,警醒后人。在收集案例的过程中,要站在更好的救度众生的基点上去做,信息要准确和全面,包括姓名、年龄、单位、职务、做过什么恶事、什么时间遭的恶报,什么样的恶报,因什么遭的恶报,等等。不足之处,请补充。
请立即停止“改变发正念要领”的乱法行为
近日,吉林省德惠部份大法学员以纸制和口头的方式,私下里在传递一个消息,关于“改变发正念要领的通知”,一些学员在相互传达、转告,此信息已经传递到了长春。立即停止这种乱法行为。提醒大家:重大问题一定看明慧网的态度,凡不在明慧网发表而私下流传的,都是假的。请大家不要掉以轻心,我认为,无论是制造、传、看此信息者,都是在乱法。我建议凡是传递者、接到者、听说者、动念想看看者,都挖挖自己背后乱法的人心,祛除这些邪恶的因素,从自身做起,并严肃制止身边发生的此种行为。
光盘盒(软塑方盒)封面两款(明慧十方、我们告诉未来)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大法学员王素娟、彭广芳四月二十七日回家。◇2013年4月26日辽宁省大石桥市大法弟子耿春龙结束十年冤狱,被家人平安接回家中。◇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于4月15号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徐水金和储琪华,已于4月30日早上安全回家。◇山东省肥城市北高余村大法弟子朱传香已于4月27日上午回家。◇湖北武汉法轮功学员曹凤姣已于4月25日从武汉何湾劳教所回家。◇山东淄博张店四宝山法轮功学员张丽萍、彭秋云在四月十一日被绑架,当天下午彭秋云就回家了,张丽萍在四月十九日也已回家。◇2013年4月16日被绑架的山东邹城法轮功学员姜福英、陈守英已回家。◇二零一三年四月三十日下午3点多,有三位同修在电力厂附近讲真相,有一位姓刘的老年同修被抓。目前,姓刘的老年同修已经回家。◇2013年4月30日下午3点左右,在秦皇岛海港区广电中心对面的图书馆附近被绑架海港区一名老年女大法弟子,于当晚已经回家。◇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于4月15号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徐水金和储琪华已于4月30日早上安全回家。◇广东电白县林头镇法轮功学员崔伟娥,女,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六日遭恶警绑架到电白第二看守所。在四月中旬已经回家。编者注:“严正声明”是在压力下曾给邪恶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宣布重返修炼的声明。为保持严肃性,声明必须用真名实姓发表。如发现使用化名的“严正声明”,将予以删除。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必须写清(1)自己写给邪恶的“保证书”作废;(2)郑重宣布从新修炼、弥补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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