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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有个官吏,名叫钱若水。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虽名不见经传,却敢于仗义执言,澄清是非,平反了不少冤假错案,为后人所称道。
钱若水年轻时,曾在陕西同州衙内当推官,掌管勘问刑狱。一次有个富户,丢失了一个丫环,久寻未果,丫环的父母,告到了州衙。知州便委派一名录事参军,审理此案。这个录事参军,官虽然不大,却是个贪赃枉法之徒,在受理此案时,竟伸手向被告索取贿赂。不料,被告没有给,他就诬陷被告,说是被告杀死了丫环,把尸体丢入河里,让水冲走了。还对被告严刑拷打,百般折磨,使之屈打成招,草草结了案,案卷上报知州了事。
知州派员复审,被告慑于严刑,不敢翻供。这样,州衙里绝大多数官吏,都认为此案无可非议,可以结案了。
可是,唯独钱若水对这个案件,发生了怀疑,要求重新审理。这样一来,就惹火了那个录事参军。他恼羞成怒,当众诬蔑钱若水受了被告贿赂,有意替罪犯辩护。钱若水没有因为受辱,而退却半步,他义正辞严地指出:“人命关天,万万不可草率行事,应该再作审证。没有取得真凭实据,怎能结案?”知州觉得钱若水的意见,很有道理,就令他进行复查,以期弄个水落石出。
钱若水满怀信心受理此案,可是10多天过去了,案情却毫无进展。州衙中议论纷纷,冷言冷语者有之,讽刺挖苦者有之,造遥中伤者有之,连知州也产生了怀疑。钱若水却不顾众人的非议与指责,毅然早出晚归,明察暗访。
不久,钱若水终于查明了事实真相,禀报知州:“丢失的丫环,找到了。”知州惊问:“她在哪里?”钱若水叫人把丫环带到州衙,知州唤出了丫环的父母相认。顿时,亲人相见,抱头痛哭。谣言不攻自破,那个录事参军,受到了应得的惩罚,被告也释放出狱了。
为了感谢钱若水的再生之恩,那个富户,备下厚礼,来到钱若水家拜谢。钱若水拒不受礼,富户不肯回去,相持了好一阵子,钱若水还是一分一文都没有要。
钱若水因为政绩突出,后来做了大官。当时,北疆守将李继隆,与掌管军队钱粮的后方官员卢之翰,互有矛盾。一天,李继隆给卢之翰发来文书:“八月要出兵打仗,望迅速筹集粮草。”没过几天,李继隆又来信说:“八月出兵不吉利,改到十月。”不久,李继隆又来函: “敌军将要犯境,战争即起,立即交送粮草。”
由于李继隆发来的军事文书,几经变化,弄得卢之翰无所适从,粮草一时难以备齐。李继隆乘机给宋太宗写奏章,告卢之翰有意不发粮草,贻误战机。宋太宗看了奏章,大发雷庭,立即令人去杀卢之翰。文武百官,见宋太宗满面怒容,虽然无法确认事实真相,却无人敢吭一声。
眼看卢之翰性命难保,钱若水不顾皇帝盛怒,甘冒杀头之险,挺身而出,上前奏道:“这件事,真伪还不清楚,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就杀大臣。请皇上把事情查清楚之后,再杀卢之翰不迟。”钱若水的话,提醒了宋太宗,当即撤销了命令,怒气稍息。
后经查证,李继隆纯属诬陷,被撤了职。事后,卢之翰备下了一份厚礼,亲自登门拜谢,却被钱若水,拒之门外!
正是:
赤胆秉正,不辞苦峻;
救人水火,自踏险境;
拒人门外,最是无情。
噫,此时无情胜有情!
(据《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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