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吉林省舒兰市罗艳玲于二零一一年五月被中共绑架,之后被偷偷判刑四年,目前被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监狱拒绝家人探视。
罗艳玲大姐是一九九八年十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后能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按法轮功的要求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可是,正因为她学法轮功,派出所经常到她家无理骚扰,使她们全家人无法正常生活。二零零六年七月份,全家人被迫离开家,背井离乡,流离失所,全家去南方打工。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罗艳玲大姐去昆明劳保局办理劳保手续时,被毫无理由的扣押,后由舒兰市公安局从云南昆明又劫持到吉林松江看守所迫害。非法关押二十个月,家属多次去看她都不让见,二零一三年二月份家属又去看守所,得知罗艳玲大姐已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听别人说,她在吉林松江看守所时给她非法秘密枉判四年。中共根本没有通知家属,也没有给家里判决书,他们根本不讲法律。家属又去省女子监狱,他们说她不“转化”不让见。家属跟女狱警通了电话,女狱警在电话里说她不“转化”不让见,还说罗大姐检查出来有子宫肌瘤。罗艳玲大姐以前身体非常好,怎么能有病呢?这都是他们给迫害的。
自从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起到现在,快两年了都不让见,家属很担心,非常着急,亲朋好友们都非常惦念,都非常担心罗大姐的身体和病情。
善良的厨师
罗艳玲在吉林省舒兰市群岭林场上班时,在食堂做厨师,八年如一日,人慈祥善良,干活干净利索,工作兢兢业业,不贪不占,处处能为别人着想。全场上下都公认她是个大好人。不管换几届领导都说,大姐你退休了,我们也不让你回家,还聘用你。如果没有这场迫害,罗大姐在食堂工作可不是八年而是十六年了。下面是罗大姐在林场食堂上班时,所经历的几件事。
二零零零年的冬天,一个晚上罗大姐下班回家,看见林场收发室一伙人围着一个老大娘,她就到屋里看一看,得知老大娘姓田,七十六岁,是乡下人,是去舒兰市看儿子的,坐错了车,天都黑了,天气又冷又没有车,回不到儿子家,很着急,谁都不认识,又没地方住,那么大岁数,没有人管她,很可怜,罗大姐一看毫不犹豫的把老人领回家,给她煮了一大碗面条加荷包蛋,让大娘睡在热炕头上。第二天给老人家买了车票,亲自送她到儿子面前,母子团圆,千恩万谢,这就是大法弟子罗艳玲的为人。
二零零四年初林场领导班子换届,罗大姐在食堂时也管招待所,手里存二百元钱,没有票据,她把钱往场部交,没人接收,让她自己留着用,还说别人都想办法多报销,多整钱,你还交钱,真是个傻大姐。但是罗大姐还是执意交上去了,这就是大法弟子的行为。
二零零四年年末一天,罗大姐在林场院内捡了一百元零钱,她就按屋问,谁丢钱了,都说没人丢,让她自己留着用吧。过了二十多天她还是找到了失主,失主是个来林场买木材的老客,她把钱如数还给了他,拾金不昧,这也是大法弟子的行为。
二零零五年的秋天,罗大姐和孩子去南山树林里捡蘑菇,在草丛里捡了四十元钱,她上班碰到人就问,谁上山丢钱了,说没人丢,一直没有找到失主,一个多月过去了,罗大姐下班回家的路上,碰到一伙女人在那说话,说捡蘑菇时谁丢了钱,罗大姐过去一问,知道捡的钱是姓李的女人丢的,都认识,就把钱还给她,她还不好意思要呢。最后,罗大姐还是还给了她。虽是小事,分文不取,很难得。
二零零六年的五月份,一天中午,大家都在食堂等着吃饭,突然煤气罐的细管子漏气着火了,嗤嗤响着冒着烟,发出刺鼻子的味道,大家都惊呆吓傻了,有人大喊:快跑!煤气罐要爆炸了!大家才回过神来,都玩命儿地往外逃。
这时,正好罗大姐从外面回来看到这情景,几步就蹿到厨房煤气罐跟前,说是迟,那是快,左手迅速关阀门,右手扯下管子,真是千钧一发!这一瞬间,一场大爆炸避免了。那个煤气罐要真爆炸的话,是个大炸弹,能把整个食堂炸没,不知道要伤害多少人命,后果不堪设想,罗大姐她把生死置之度外,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大家,保护了国家财产,这可不是谁都能做得到的。但是,罗大姐她做到了,她用自己的行动证实了大法。就是这样的好人现在被非法枉判四年,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天理难容啊!
二零零八年,罗大姐回家乡,去小城罗家屯去照顾她丈夫的干妈。老人家八十岁,心脏病卧床不起,她和二儿子一起过,娘俩相依为命,其他儿女们都不在身边,不在一起没办法照顾她。罗大姐就去护理这个有病的干婆婆,她对干婆婆无微不至的关怀,给她洗头、洗脸、剪手指甲、脚趾甲,陪老人家说话,吃药,一天给她做四顿饭,通过罗大姐的精心照顾最后把干婆婆的病照顾好了,能自理了。
老人家逢人就讲,我这个干儿媳妇和我贴骨贴肉的,比我亲生儿女们都好。二零一二年十月老人去世了,临死前一直念叨她这个好儿媳,死时眼睛都没有闭上,她哪知道她这个好儿媳正在省劳教所受迫害,回不去,老人是带着遗憾走的,死不瞑目。
我们呼吁国内外正义的人们关注发生在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人权迫害,伸出援手营救信仰佛法真理的大法弟子罗艳玲,呼吁吉林省女子监狱释放非法被关押的罗艳玲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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