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广西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县法院在专事迫害法轮功的610非法组织的操纵下,于二零一二年一月两次偷偷开庭,对法轮功学员丘志军医生非法判刑四年,所谓“罪名”竟是拥有法轮功真相资料、电脑及打印机。
整个非法庭审的过程,参与人员不让丘志军的家属知道,令家人无法为他请律师。事后,这些不法人员又极力威胁家属,封锁信息,导致丘志军被非法判刑的消息,一年后才传出。其间,丘志军的老父患癌症,因儿子无辜被绑架,悲愤万分,引发病情加重,于二零一二年过年前离世。丘志军本人及家属都提出要回家料理后事,但荔浦县610头目刘向政不同意。丘志军未能见父亲最后一面。
今年三十九岁的丘志军先生,是荔浦县医院透视科医生。丘志军在十多年前走入大法修炼。从此他时时刻刻都以“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从不接受任何来自病人或家属的红包,是人们公认的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
然而这样一个好人,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三年中,却屡遭迫害。他曾被非法劳教一次,非法拘留一次,曾被非法罚款五千元。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下午,丘志军刚回到家,蹲坑的荔浦县公安局警察就一拥而上,强行铐上手铐将他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家里的两台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及手机一部。整个过程没有任何一人出示证件、办任何手续。
随后,丘志军被劫持到荔浦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丘志军被刑讯逼供。丘志军家属及朋友曾到看守所探视丘志军,发现他被铐上二十斤重的脚镣,行走困难,脸部及身上有明显的伤痕。
明慧网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曝光了此件绑架案。但由于当地中共“六一零”、公检法等邪恶机构的不法人极力恐吓家属,令丘志军之后被迫害的情况被封锁。
直到近日才有消息传出,荔浦县公检法机构的不法人员早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份,就两次对丘志军非法开庭。因家属事前没有得到任何消息,更来不及聘请律师,导致非法开庭时没有一位家属在场,只有邪党指定的律师罗家喜为丘志军做了走过场的表面辩护。
据悉,荔浦县检察院公诉人覃智刚在法庭上提出的所谓证据,就是警察从丘志军家非法抄到的法轮功真相资料、电脑和打印机。
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及第三十六条都明确规定:公民有信仰、言论及出版的自由。作为法轮功修炼者的丘志军,拥有电脑并制作、打印法轮功真相资料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理应受到宪法保护。而荔浦县的610及公检法的不法人员沆瀣一气,偷偷非法庭审丘志军的行为,正是因为他们内心明白,他们这是真正的违法犯罪,才如此见不得光。同时也对给“邪党对法轮功从来不讲法律”的罪行上又添加了一笔证据。
十三年来,荔浦县610及公检法不法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罄竹难书,他们自以为高明的秘密审判,只不过是将其恶行再一次印牢在未来的清算名单上罢了。
参与迫害的部份主要责任人:
荔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黄明:13877383226
荔浦县610非法组织主任刘向政:18276379888
荔浦县邪党政法委记蒋战平:13517868628
荔浦县法院审判长叶荔、审判员:王学才
荔浦县检察院公诉人:覃智刚
荔浦县法院指定律师:罗家喜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