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市丰润区法官徐天鹏恶言恶行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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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徐天鹏,男,约五十岁,现任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刑二庭庭长。据现有资料记载,自二零零八年以来,徐天鹏以主审法官的身份多次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并枉判。为了达到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目的,徐天鹏滥用职权,百般刁难、阻止正义律师介入,欺骗、恐吓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邪招频出,已被海外网站列入恶人榜并被追查国际通报。

流氓无赖嘴脸

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上午九点,河北唐山市丰润区第八法庭对法轮功学员杨国光进行非法庭审。

开庭当日,安检口被设在丰润法院的门卫处,不足一米宽,人员通过困难。不仅如此,法院还安排了众多人员盘查、阻拦旁听者。上午八点半左右,安检口聚集了大约三、四十人,一女警负责填写、发放旁听证。旁听证开了一本,足有几十张,可最终坐到旁听席上的只有十一位亲友,其它的旁听证均被冒领。

法庭于九点二十分许正式开庭,徐天鹏开始一系列的询问。让人诧异的是,徐天鹏当庭的询问,除了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就是什么工龄买断等等,与其说是当庭询问,倒不如说是闲聊拉家常,而且询问过程中,说话阴阳怪气,眼神轻蔑。

在所谓公诉人武满华发言后,律师要求法庭按照规定解除杨国光的刑具,竟遭徐天鹏拒绝,后来律师再次争取解除杨国光的刑具,徐天鹏竟说:你没这个权利。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唐山丰润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厉玉书非法开庭。

庭审开始,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然后徐天鹏又气势汹汹地说了一遍法庭纪律并声称:如果旁听的家属包括律师,谁不遵守会“毫不客气”。在宣读完“法庭纪律”后又宣读了一份所谓“法庭新规定”声称:如违反规定将处以罚款一千元等,拘留十五天,规定充满了恐吓威胁。

公诉员陈琼罗列了一系列案卷上所谓的证据。而后两位律师前后强烈要求打开刑具,均遭到徐天鹏的蛮横无理地拒绝,并训斥律师不许再提。

在庭审过程中徐天鹏多次打断律师的辩护。当时江天勇律师提到《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一九四八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躬行、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不等律师说完。徐天鹏就语带讥讽的对律师说:“没必要宣读什么国际法规,你要讨论就去制定法律的地方去讨论。”并说:“那你就到美国去呀”。

这样的场面发生了几次。每当律师提到国内根本没有条款指定法轮功为×教的司法条款时,徐天鹏就强硬制止:“不用你说,你上人大去说。”

百般刁难、阻正义律师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北京市浩盛律师事务所李静林律师受丰润区法轮功学员王希文的亲属所托,代理王希文的被迫害案件,来到丰润区法院刑二厅查阅王希文卷宗。李静林等了一个多小时,徐天鹏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要求李静林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其实徐天鹏非常清楚李静林的律师身份。据李静林律师讲,他当了二十年的律师,被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这还是第一次。

李静林律师复印证件后,徐天鹏说还要再审查李静林的律师证,李静林对徐天鹏说:“昨天你不是看过律师证了吗?”徐回答:“要核对律师证内容。”李静林只得再次把律师证交给徐天鹏。

徐天鹏仔细翻看后称:李静林律师因转其它律师所,没有司法局的盖章无效。李律师说自己这几年先后转了几个所,都是在律师证上加盖一个条形章,在条形章里面填上日期和转出所、转入所的名称就行,走遍了全国公、检、法哪一个机关都没有挑剔过转所的效力。但徐天鹏非得要求司法局盖章,称丰润当地都是这么办的。李律师说:律师发证和调动是各省办理,没办法要求北京市按照丰润区这边的办法来办。但是徐天鹏说这种情况要请示领导,李律师问:请示需要多长时间?徐说:要一天半天的。

当时李律师没有离开法院,一直在等徐天鹏的回复。徐天鹏称去向院长请示,半个多小时后回到办公室,又开始仔细研究李静林的律师证,最后徐天鹏终于“发现”律师证上盖有北京律师协会的章。徐天鹏说:律师证上盖有“律协”的章是违法的,律师协会无权在律师证上盖章的。而事实上北京市规定,所有律师证上都必须盖有“北京律师协会”的章才有效。徐天鹏还威胁他,如果不按照法庭的要求做,他们将向北京市司法局反映。

据了解,中共当局高层有秘密规定,要严惩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在徐天鹏的百般刁难下,李静林律师最后也没能查阅到王希文的卷宗。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下午两点,王希文被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但很多王希文的亲友不能旁听,因为旁听席大部份座位已经被公安以及“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组织)人员占据。

质证阶段,公诉人没有提交任何的物证,只出示了一些照片和国保大队出的认定结论作为主要证据。律师提出对本案的物证要进行实物质证,对照片无法质证,这些照片不符合物证的条件,不能作为证据来认定;国保大队是本案的侦查单位,任务是为本案搜集有关的证据,无认定权力,他们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而违法行为所得的证据是无证明力的。

对律师的辩护,徐天鹏不作任何答复。李静林律师在辩护时,提出徐天鹏一系列的违法行径,如不允许会见被告人、限制律师复制案卷等,被徐天鹏制止,警告律师他要以蔑视法庭为由追究辩护人的责任,要求律师只对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辩护,不允许对定性进行任何的说明,剥夺律师独立辩护的权利。

非法庭审同情者 拒绝亲人旁听

凌云,一位普通的唐山妇女,因同情法轮功学员而遭中共恶警绑架。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丰润区法院对凌云非法开庭。

此次开庭,虽曰“公开审理”,却不允许任何人旁听,就连凌云的母亲和丈夫也被挡在法庭门外。庭上只有被非法庭审的受害人凌云,其余的就是刑二庭审判长徐天鹏等几个所谓法官,再有就是由法院指定并与其默契配合的律师马秋平。

凌云的母亲和丈夫很想入庭旁听,前去敲门。徐天鹏粗野的在庭里喝道:“再敲门,用手铐把他们铐进来!”

公然威胁驱逐律师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一日上午九点三十分,丰润法轮功学员贾元峰在当地法院遭非法庭审。开庭前,律师要求依法会见当事人,但法院以开残奥会为由,不让会见。

开庭当天,一个本可容纳三十多人的法庭,可丰润法院限定只允许十五人入庭旁听。而实际上由于区“六一零”副头目何爱荣和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曾祥海的干扰,拖延并干预发证,到开庭时仅有十人领取了旁听证。

庭审中,由于徐天鹏多次无理打断律师的辩护,被律师指出不符合法律规定。徐天鹏说:“我们这法院就这样,你再说就是扰乱会场,把你驱逐出去。”

此外,徐天鹏还参与非法审判了何素英、张维仲和谷友文等很多无辜的法轮功学员,使他们身陷冤狱,家庭破碎,人为的制造了大量的人道灾难。目前,因为他参与了秘密庭审张明凤和张桂芝二位老人却不通知其家人,家属正在对他提起控告。

在此,奉劝徐天鹏以及和徐天鹏一样追随邪党作恶的公检法人员,请抓住中共邪党覆灭前的一线机会,弃恶从善,停止迫害并善待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赎回自己美好的前途与可贵的生命,从而有机会走入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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